試論如何完善我國高新技術風險投資體係
經濟研究
作者:張李衝
【摘要】在知識經濟的推動作用下,高新技術產業已經成為支撐國民經濟的核心產業。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助推器,可以幫助企業完善內部經營結構、促進產業升級。但是,風險投資也存在隱患,在事業和發展事業的雙向選擇下,高新技術產業很難從中找到平衡,創建安全、可靠的投資模型。基於此,本文將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產業結構內容和特征,深度解析其風險投資體係的創建依據。
【關鍵詞】高新技術 風險投資體係 研究與分析
前言:高新技術是我國工業、建築、教育、文化等各產業的骨幹力量,在我國社會發展、經濟市場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從事風險投資時,其在風險識別、風險規避、風險解除上的控製能力相對較弱,無法依托實體經濟,挽救自身產業結構的漏洞。但是目前,風險投資依然是高新技術企業的首選戰略決策,其事業戰略比重依然很大。
一、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投資發展現狀
風險投資最近幾年發展很快,現階段,從事風險投資行業的企業有上千家之多。加入世界經濟貿易組織之後,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投資額持續走高,總投資金額多達上百億美元。雖然投資產業、數量、資金成本額度很大很多,但是很多企業的風險預判、投資、管理能力明顯不足,承擔風險、解決風險危機、轉變風險管理狀態的能力不夠。在這個大環境下,風險投資在高新技術產業中的能動性會被逐漸削弱,最後導致企業遭遇不可抗、不可逆的經營困境。綜合近幾年,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投資上遇到的問題,本文總結了以下幾點“短板”內容:
(一)投資主體單一。
以商業活動為主體內容的風險投資,不僅可以為市場注入研發資金,拓展研究領域,為企業營造一個高技術含量、高經濟價值的產品結構體係。但是,在政府的約束下,高新技術在風險投資領域上的自主性很差,資金來源、資金使用途徑、投資產業項目都必須依靠政府行政措施來維護。銀行、信貸機構在政府財政部門首肯的情況下,開放貸款業務服務,出資方在政府、信貸、銀行等機構中來回穿梭,利益方的驅使、監管行為會降低技術研發、領域拓展等企業發展戰略的快速發展。
(二)不完善的退出機製。
退出機製是重要的風險投資回籠管理,也是決定投資行為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據。高新技術產業在創建退出機製上,並沒有選擇恰當、適用、合理、規範的管理模式,使企業陷入風險投資真的存在“風險”的窘境。除產業管理不重視之外,證券時程、產權交易市場不完善也是導致退出機製諸多漏洞的原因,高新技術在投資交易中,無法在同等交易地位中,交換證券、得到既定的收益價值。
(三)風險投資人才缺乏。
風險投資需要強大的理念作為支撐,專業的投資人會深諳風險投資之道,做出最保險、最可靠的投資行為。在中國,投資人才極度缺乏,企業雖然紛紛提升了投資人才的薪資待遇,但是需求遠大於供應的現狀,卻讓很多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麵臨投資人才稀缺的問題。
(四)法律保護機製不健全。
法律對中國經濟的保護能力不強,在本土投資風險中表現的更為明顯。在多個行政部門、法律監管機構的雙向管製下,風險投資看上去保護的很好,其實“暗藏殺機”,存在很大問題。投資已經成為高新技術產業的主流經營活動,投資基金、法律保障看似成熟,但是依舊無法滿足多元化投資模式的風險保障需求。企業依然如履薄冰,站在觀望線上探測風險投資體係的創建法則和規範。
二、完善高新技術風險投資體係
(一)轉變風險投資表現形式。
高新技術產業可以促進非常多的衍生企業,企業大量滋生,勢必會造成產業園區中資金鏈條的供應緊張現象,為滿足各衍生企業的發展需求,風險投資需要改變運行模式。首先,將資本轉入具有發展前景、技術先進的科技企業;之後,擴大融資渠道、增加投資項目,豐富後續資金,讓資金可以支撐整個技術研發項目順利完成;最後,轉變資本管理模式,將資金轉換成基金,並購融入管理體製中,以創業基金的形式,供應投資企業。
(二)實現多元運作。
雖然風險投資是融資行為,但是相較於其他融資方式來講,高新技術產業更適用於風險投資運作模式,因為其不僅可以吸納多途徑資金,還能將企業、個人的閑置資金集合起來,形成資金鏈,促進多元發展。在風險投資機製的保護下,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需增設資源配置,拓寬其融資需求,讓資本通過各領域渠道,進駐企業,幫助企業完成資本運作。多元化運作需嚴格控製資本來源,協調各資本結構的發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