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新時期以土地規範流轉推動農村經濟繁榮的構想
理論研究
作者:李濤
【摘要】對於新時期的土地流轉就是為了更好的優化農村的土地資源被充分的利用,並促進了農村經濟的不斷創新。但是,我國目前的土地體製存在著煮多的不規範性,它嚴重的約束了土地在經濟發展中所起到的效果。因此,本文通過對新時期農村土地改革的實際流轉和日前在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新時期 土地流轉 土地產權 社會的保障體係
一、有關新時期的土地流轉在農村發展中出現的瓶頸
對於土地實際的流轉的本質來說,就是將土地推進市場化就會引發其他的因素在市場中發育。對於新時期的土地流轉來說,它可以有效的改善土地的本質,從而進一步將農村剩餘的勞動力激活並轉移,為了農村農業的集約化和規模化以及相應高效化的經營來提供更加廣泛的提供生存空間,這樣就可以更加有效的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有關農村經濟的流轉作用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首先,對於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新時期的農村土地流轉會充分促進經濟的集約型增長,加快了城鎮化的進程,這樣既可以促進農村外部勞動力轉移和內部的勞動力轉移。而對於內部的勞動轉移主要是采用了承包的方式對空閑的土地資源進了流轉,從而激發了土地的利用率。同時也要促進剩餘勞動力加入到農業種植業和畜牧業以及其他的發展行業。對於這部分的勞動力來說就是內部的轉移,這就促進了弄粗勞動力和土地在實際的權益上實現最優化和最大化,並且也比較實用農業在宏觀調控的幹預,促使企業和國家可以采用因地製宜的發展方式去發展農村的經濟,從而努力提高農村農民的實際收入。而對於農村外部的勞動力的轉移就是說新時期的土地流轉讓在外務工的農民得到了解放,在原先土地收入的基礎之上,更加自由和更大限度的掙取金錢。與此同時,對於農村土地比較合理的集成和流轉可以積極的引進先進的經驗和管理技術,從而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來反向的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對土地合理的開發。
比如說:在安徽某縣為例:在最近幾年就開始采用專用項目區的形式,引進了國外發達地區企業和地區的土地流轉製度,來對土地進行轉讓和入股以及出讓,將土地的資源轉讓給企業。經過幾年之後,該地區的農機製造和食品加工以及一些服務性企業都製定了比較符合發展的管理條例和相關的行業認證,逐步的走向了可持續並多元化的發展道路。對於該地區的群眾來說,在整個過程中也掌握和學習了先進的管理類技術和先進的生產,呈現出了有關外部城市進行擴大的新趨勢。除此之外,一旦采用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就會將諸多農民從土地的建設中解脫出來,轉租出的用戶還可以得到一定的出租金。
可以積極的促進農村集約化的經營。土地資源和勞動力以及相應的資金,這三者是企業在實際發展中必不可少的三個因素,其相關的優化配置對企業的回報和相應的成本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對於農村土地規格的流轉也需要相關機製的認證。從而更加促進農村集約化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