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安裝(2 / 2)

5設備安裝:(1)進場火災自動報警設備應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對型號、數量、規格、品種、外觀等進行檢查,並提供給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有效的檢測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產品技術資料。(2)頂棚上設置感煙、感溫探測器時,梁的高度對探測器安裝數量影響。a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超過600mm,被梁隔斷的每個梁間區域應至少設置一隻探測器。b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在200mm~600mm時,應來確定梁的影響和一隻探測器能保護的梁間區域的個數。c梁突出頂棚高度小於200mm的頂棚上設置感煙、感溫探測器時,可不考慮對探測器保護麵積的影響。d當被梁隔斷區域麵積超過一隻探測器的保護麵積時,應視為一個探測區域,計算探測器的設置數量。(3)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探測器至牆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5m。(4)在寬度小於3m的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從中布置。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至端牆的距離,不應大於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6 安裝 調試及要求:(1)火災自動報警係統調試,應在建築內部裝修和係統施工結束後進行。(2) 調試前應先檢查絕緣電阻,接地電阻,電源安裝轉換是否正常,做好檢查隱蔽記錄。(3)調試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複查設備規格、型號、備品、備件等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按火災自動報警係統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要求檢查係統的施工質量,並做好相關記錄。(4)分別對探測器、集中報警控製器、區域報警控製器、消防控製設備、火災報警裝置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試驗。

四、係統驗收程序:(1)火災報警係統安裝調試完成後,由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調試質量情況做好工程資料,由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報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驗收,檢測合格由該單位出具提交合格的檢測報告。(2)三方檢測全部合格後,再報主管消防單位驗收,施工單位應請建設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與測試同步進行,驗收合格後辦理竣工驗收。(3)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後,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驗收申請報告,並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a 建設過程中消防部門的消防審核文件、備忘錄及其落實情況。b施工單位、設備廠家的資質證書和產品的檢測證書。c施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設計變更洽商、絕緣搖測記錄、接地電阻記錄、主要材質證明、合格證等。

參考文獻:

[1]錢大治、王振生 《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中國計劃出版社20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火災自動報警係統施工及驗收規範》中國計劃出版社2008

[3]張錦妹《建築設備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實施細則》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2

作者簡介: 張華屏(1970—),男,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設備安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