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定慧對治貪嗔癡 五戒十善是基石(2 / 3)

有人可能又會說,風俗習慣是小事,那其他的呢,其實就這些小事,很多人就為之糾結不已,為了這些鬧離婚的也不少,比如這個新聞,“小夫妻因去誰家過年離婚女方患癌後男方趕回照顧”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4_02/22/34067761_0。shtml。你說折騰和什麼勁呢。當然這男的回來照顧病妻的行為是值得佩服的,可在此之前,明明倆人感情挺好的,就為了,去誰家過年這點事鬧得離婚,這不是癡嗎,就癡於那個女方必須在婆家過春節的概念,這個概念誰定的,具有普遍真理性嗎?幹嘛要把它當回事?

其實這個新聞還引發另一個道理,就是很多你認為天經地義的事,其實根據環境、情況的變化都是可以改變的。隻是你癡迷其中才覺得其不可動搖而已。

舉個例子,假如你的配偶平時要聯係ta的初戀,時常見麵,你肯定心裏不舒服,一定要阻止。可如果,你的配偶突然被檢查出了絕症,大夫明確告訴你,ta隻能再活一個月,這時候,你的配偶告訴你,其實ta一直沒有忘記ta的初戀,在最後這一個月裏麵,ta想盡量的去看看ta的初戀,那這時你還會拚命阻止嗎?在生死麵前吃醋似乎沒有意義了吧?舉這個例子隻是為了說明,不同情況下理念的轉換,其實看開了,很少有什麼天經地義,不可變動的事。

再有,為什麼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因為ta知道平時所拚命爭奪、固守的東西已經沒意義了,所以變得平和寬容,那麼既然臨死可以這樣,為什麼平時就不能平和寬容呢,因為你覺得離死很遠嗎?其實也不遠,你想想,假設你現在20歲,即便壽終正寢,也就還有70多年吧,再去掉睡覺的時間,也就30多年,轉眼就過去,嗬嗬,所以呢,蝸角之爭盡量少做吧,把心胸放得高遠開闊一下,恩怨情仇不過是過眼雲煙。

現在再說說其他的一些癡迷的理念。

比如目前多數人認為:為人必須要心機深沉才能成就事業的;做領導必須要天天板著臉端架子的;夫妻一方出軌必須離婚的;夫妻一方出軌另一方必須看在錢財或孩子麵子上忍耐的;被戴了綠帽子必須報複的;父母幹涉我,我就要大吵大鬧;孩子用我的錢結婚我就有資格指手畫腳;婆婆理所應當的幫我帶孩子;男人就必須比老婆賺錢多;要有麵子受人尊敬就得買貂皮大衣就得買車;做人必須有錢有地位才是成功;等等等等。

所有所有的,你認為是常識的,不可動搖,不可懷疑,不可改變的,這些觀念也都不是天經地義的,也不是放之古今中外、四海皆準的。一切觀念都會發生變化,包括國家、民族等大概念,隨著時代都會變遷。你如果陷在裏麵不敢質疑,那你與心靈強者永遠不靠邊。

有人肯定會質疑,你這是******,反常識,我接受不了,這些理念我都推翻了,我怎麼決定自己的行為啊?

其實我說的很明白了,行為上我沒有要你去反對天下人,沒有黃老邪的武功智慧和財富,你就得在很多地方受社會約束,你行為上蹦躂不起來的,我說的意思是,心理上你要明白這些東西的短暫性,虛幻性,荒謬性。你行為上可以隨順眾生,去適當的做這些事,但心理不要隨之動搖,不要隨之生起得失成敗的情緒。

演戲不要演的迷失了自我。這就是不癡,這就是清醒,當然,真正的清醒的完全了知宇宙真相,這隻是較淺的清醒而已。

這些所謂的常識,就像一副有色眼鏡,使你沒有辦法客觀認知世界和人性。所以一定要去掉他們。

佛教講隨順眾生,指的是智慧的在非原則問題上,不要特立獨行,引起眾生煩惱,從來沒說過要你在認知上去隨順眾生,否則還學佛幹嘛。認知上就是堅持三法印,其他一切都可懷疑和推翻。

佛祖當年放棄王子地位,離開父母,不屈於當時的權威宗教,敢於推翻當時最流行的修行方式,獨創佛教,這是多麼的特立獨行,多大的勇氣,他的行為在當時的人眼中看來那是多麼的離經叛道、驚世駭俗啊,可是他做了。這就是大智慧。大勇氣。

寺廟中都有大雄寶殿,大雄寶殿裏,一般供奉釋迦牟尼,而釋迦牟尼的德號叫“大雄”,所以叫大雄寶殿。大雄寶殿是佛教寺院中供奉佛像的正殿。“大雄”為佛的德號,為什麼叫大雄?是因為佛具足大力,能降伏四魔,因此,凡是寺院中之大雄寶殿,所供奉之主尊必定是佛像,而非菩薩或護法像。

大雄,以佛具智德,能破微細深悲稱大雄,大者,包含萬有;雄者,攝伏群魔;寶者,乃三寶也,皆歸此殿傳持正法,我佛威力,雄鎮大千也。

僅從這一點就可以明白,以為學佛學出的都是窩囊廢,這種觀點是多麼的錯誤,釋迦摩尼佛祖那可是有勇氣麵對天下人的,豈止是人,還攝服群魔呢。這種不動武力的大威勢、大德行,豈是唯唯諾諾的凡夫可以想象的呢。

這樣說吧,任何事情你都應該像孫悟空剛出世那樣思考一遍,再去確定是否接受。為什麼說像孫悟空呢,因為他是石猴,天生地長,沒有任何親情羈絆,沒有任何對權威人士的概念,也沒有任何人教他道德理念之類的東西,一切都是從最原始的、最潔淨的角度去看,去認知,去思索,所以推翻固有觀念的時候就應該是這樣的狀態。

舉個例子說,還說裹腳的事,假如我生在宋代,身為女子,父母告訴我應該裹腳,因為大家都這樣,那我就會思考,大家都這樣與我何幹,誰規定的大家都這樣我就一定要這樣,孔孟等聖人說的嗎?皇上和父母說的嗎?這些與我何幹,他們說的就一定對嗎,就一定是天道真理嗎?裹我的腳是我疼,他們又不疼,說出花來我也不認同這個風俗,不就是怕我嫁不出去嗎?不就是怕人笑話嗎?我不在乎,廢了我的腳就是不行,這就是模仿石猴的思維方式。

其實人一旦癡迷欲望那就是無窮無盡,有這樣一首詩:

終日奔忙隻為饑,才得有食又思衣。

置下綾羅身上穿,抬頭又嫌房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