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時間:2011年12月4日 采訪地點:北京三聯書店
受訪人:李煒光,1954年生,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當代中國最具思想力的財政學者之一,兼任中國財政學會理事及多所大學兼職教授、客座教授。著有《市場經濟中的財政政策》、《李煒光說財政》、《稅收的邏輯》等。
“鄧小平之問”
主持人:不久前,財政部發布數據顯示,2011年前11個月全國財政收入累計9.7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6.8%.其中稅收收入同比增長24.7%,高出GDP增長率的兩倍還要多,更遠超過國民的收入增長速度。公眾對於稅負之重表示不滿,可是政府部門以及部分學者卻辯解說,中國的稅負並不重,在世界上處於中等水平。作為財政學者,您認為中國的稅負水平是輕還是重呢?
李煒光:近10幾年來,中國的稅收總量連續超常增長,稅率基本上達到了發達國家的中上遊水平,實行的是一種重稅的政策。
重稅政策的好處是政府手頭寬裕了許多,但畢竟是一種抽血式的增長模式。它減少了企業的利潤和利潤預期,限製了企業的投資活力,抑製了相關產業的發展,普通消費者也因此而承擔著巨大的成本,甚至會影響就業。長此下去,就有可能傷害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其所蘊含的危險性已經讓人感到越來越明顯了。所以,重稅政策不是一個可以長期實行的政策。
主持人:從世界範圍來看,新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紛紛減稅。為了應對金融危機,發達國家更是相繼推出減稅政策,以刺激經濟增長。為什麼中國不但沒有減稅,而且稅收增長勢頭至今未減?
李煒光:具體原因可以說出一大堆,但是根本原因很簡單,就是稅收的權力全部掌控在政府手裏,而政府總是會有增稅衝動的,在缺乏權力製約的情況下,重稅政策就是必然的。
令人憂慮的是,伴隨著稅收的高增長,財政支出的規模也跟著越來越大。如果不對稅收增速和規模做一定的限製,將會引發政府支出的進一步膨脹,一個職能和規模越來越大的“無限政府”將出現在我們麵前。由此,納稅人的負擔隻會越來越重,而且給人的感覺是,納稅人就是交多少稅,也填不滿政府支出這個“無底洞”。顯然,中國的稅負決不是什麼重不重的問題,而是相當重;不是需不需要減稅的問題,而是必須減;不是“毛毛雨”式減稅就可以的問題,而是應當大減—調減主體稅種的稅負。
主持人:與中國相反,西方國家是“減稅容易增稅難”。例如布什政府實行了減稅政策,奧巴馬政府又繼續“延長布什時代稅收減免計劃”。
李煒光:為什麼西方國家“減稅容易增稅難”?因為在這些國家,稅收權力並沒有掌握在政府手裏,而是歸立法機構。
我曾經偶然發現了一條資料。上世紀80年代初,鄧小平會見美國國會議長,向他提出來一個問題:“總統也得找你們要他的錢?”“你們”指的是美國國會,“要他的錢”,就是總統的錢。這個問題提得很微妙,我把它稱作“鄧小平之問”。
“鄧小平之問”觸及到了憲政財政理論的一些核心問題。第一是國家的“錢袋權”,即治稅權應一分為二,決定征稅的權力歸屬於立法機構,執行征稅的權力經授權後由政府執掌。鄧小平年輕時曾去法國留學,所以在中共高級領導人中,他對西方的製度文化是比較了解的,為什麼他還要提出這個問題呢?他會不會是“明知故問”?我感覺他這個問題肯定不是問給美國人的,是提出來讓當時的中國人去思考的。第二,任何行政機構隻能在法律限定的期限內為著限定的目的征集和使用限定數額的財政資源。第三,治稅權行使的全過程均受立法機構和整個社會的嚴格控製與監督,這種控製和監督也包括立法機構本身,應該是全體人民決定著、監控著國家財政預算和稅收所有的事項,如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九款所說的“一切公款收支的報告和賬目,應經常公布”,這才是真正的憲政思想。
稅收即憲政
主持人:您把稅收問題與憲政問題聯係起來,發人深省。
李煒光:在一定意義上說,稅收問題就是憲政問題。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布坎南有一部著作的名字叫做《憲政經濟學》。他研究的目的,就是通過對征稅權的理論分析,解決如何限製政府的權力和防範政府權力被濫用的問題。他提出的許多觀點都是值得國人思考的。例如,布坎南說,決策者也是由尋常人組成的,他也就會犯尋常人所犯的錯誤,即使有民主製度的約束,仍有變成“利維坦怪獸”的可能。如果不對征稅權加以限製,它就會走向暴政。西方存在這個可能,中國能夠“免俗”嗎?
再如,憲政規則中應包含專門針對征稅權的內容。要把它寫進憲法和國家稅收基本法。如布坎南所說,公民對統治者的控製隻能通過對其征稅權的約束來實現。他的意思是說,如果其他各種約束都有,惟對國家的征稅權控製不住,那麼其他的約束就很難產生實質的作用。即使你懲治腐敗的力度再大,腐敗依然照舊,抑製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