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視著手機屏幕,林軒越看越興奮,就好像他一夜之間成為了一名暴發戶,不知道該把自己放在什麼位置。
“我的乖乖,整個娛樂圈跟我以前印象中完全不一樣,那些我熟悉的經典作品也都不存在,換句話說,我現在隨便拿出一個都是原創,這簡直……想想都幸福。”
正在林軒構造美好宏圖的時候,耳邊突然想起樂隊演奏的聲音,前奏過後,一名青年男子嘶吼的歌聲立時傳入耳中,不過唱得實在不敢恭維,如果在大街上十塊錢不能再多了。
“作品不錯,應該是這個世界的名曲,搖滾的範也很足,但是為什麼作為一名主唱竟然總是走調,而且一走就特麼跟脫韁的野馬一樣,好半天都找不回來,急得人渾身難耐,這不是傳說中的五音不全是什麼?”
其實搖滾樂隊的主唱,唱功往往因為人們對搖滾的偏見而看低或忽視,有很多樂隊主唱在演唱上的造詣其實都很高,最典型的比如beyond的黃家駒,他的唱功,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還有林肯公園的查斯特·貝寧頓,感覺他的聲音就是搖滾的一片天。
所以要想當主唱,如果你五音不全,不會跟著節奏走,最後吼出來的並不是音樂,而是農村跳大神的,會給人的內心造成一種淩亂與不安。
此時舞台上的三個人,主唱是一名貝斯手,這兄弟除了唱功很渣外,貝斯彈的同樣業餘,輪指的時候甚至感覺力度不均,slap起來就像個初學者,想來也許是因為要唱歌讓他分了神,有點倉皇失措,這麼看來以前他應該沒有當過主唱。
“服務員呢,快叫你們老板出來,老子今天到這裏來是準備求婚的,平時的主唱不是一位小姑娘嗎?我女友就稀罕她唱的歌,所以才專門到這裏來找氣氛,今天她人呢?怎麼換成台上這麼個傻b玩意兒,唱的是個什麼東西,剛才一張口老子糖尿病都快嚇出來了,老板,老板,快點給我滾出來,你們這生意是不是不想做啦?”
一名脖子上戴著大金鏈子,西裝極不合身的胖子坐在vip沙發上氣急敗壞的吼著,旁邊坐著七八位看上去很像打手模樣的肌肉男,一人懷裏摟著一位衣著很簡單的美女,麵露紅光。
台下其他同樣不堪忍受的顧客對胖子的抱怨紛紛表示支持。
這時從後台大步流星衝出來一名梳著大背頭穿著花襯衣的中年大叔,他使了個眼色讓台上的樂隊立刻停下來,然後從懷裏掏出幾盒好煙,又讓服務員取來幾瓶好酒,一個勁的鞠躬道歉。
“哎呀,張老板,您息怒息怒,我這酒吧是小本經營,可得罪不起您,這樂隊的主唱今天身體不太舒服所以沒來,而我其他的歌手也正好趕上請假有事,所以今晚實在是趕鴨子上架,那個......我徐某向您陪個不是,您抽根煙,先消消氣好不好!”
“少說廢話,我女友馬上就要來了,你看怎麼辦吧,不行就讓我的人把這裏給砸了,反正我以後也不準備光顧了。”
“這......張老板,您行行好,給我些時間,我現在就給張曉晨打電話,她的大學就在這旁邊不遠。”
“張曉晨就是那個樂隊主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