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板點了點頭,哭喪著臉倒退幾步,然後捧著手機跑躲到安靜處撥通了張曉晨的電話。
……
“曉晨啊,就算徐叔求你,今天幫我救救場行嗎?如果你身體實在不舒服,不行就坐在台上唱好不好?”
“徐叔真的不好意思,實話跟你講吧,我其實沒有生病,隻是因為最近發生點事情,比較糟糕,心情真的很差,不想唱歌。”
“原來是這樣……要不今天我給你三倍的出場費,你看如何?”
“徐叔,這真的不是錢的事兒,我不想唱歌,是因為沒有心情去唱。”
“曉晨,你當時寒暑假出來打零工的時候,是徐叔慷慨的接納了你們樂隊,就衝著這份情意你也應該幫幫我不是!”
“……”
“徐叔做事一向不多廢話,我給你抬到五倍,你現在就趕過來好不好?”
“唉……那好吧,徐叔,我先說好,我是看中您的情意,並非為了錢,不過您剛才讓我十分鍾趕到恐怕有點困難,我現在不在學校,這樣吧,我盡快攔個出租車,爭取四十分鍾趕到酒吧。”
“四十分鍾?不行,太久了,那張老板他……”
說話間,中年人突然感覺肩膀被人輕輕地拍了一下。
“喂,老板,我來唱如何?絕對讓那個胖子滿意。”
徐老板猛然回頭,又跟張曉晨簡單交代了幾句,讓她盡快趕過來,便掛斷電話。
“你是……?”
“你不用管我是誰,我絕對能讓你的顧客滿意就是了,他不是要求婚嗎,我就唱一首合適的歌曲幫他營造氣氛就是了。”
“他女友愛聽搖滾,普通的民謠或者通俗情歌不一定能讓她滿意的,所以根本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要是隨便唱一首情歌就可以搞定,我早就去旁邊的酒吧租一名歌手了。”
“對,我就唱搖滾,而且絕對能把她的心都給唱融化了,就算換成你去求婚都能成功。”
“噓,可不敢這麼開這種玩笑。”
霎時,酒吧的大門被一名穿著皮草的妙齡女子輕輕推開,林軒看了一眼,心中不禁吐槽,“臥次奧,這簡直是造孽啊,要讓我幫那死胖子把這麼漂亮的一個姑娘騙到手,還要讓她心甘情願,這不是強人所難嘛,瞬間感覺壓力好大!”
趁著胖子還在對女人噓寒問暖的罅隙,徐老板終於同意讓林軒上台演唱,並且讓小清新樂隊那三個樂手幫忙伴奏,他並不指望林軒能唱得多好,隻希望這家夥能拖延一些時間,等張曉晨趕來救火。
重新拿起吉他站在舞台中心的林軒,雖然此刻沒有人會去在乎他,雖然他也不知道換了這副喜歡打毛衣、踢毽子的身體之後,他的歌聲還會不會有曾經的那種野性,但是他心中玩搖滾的精神沒有改變,十幾歲後就開始誕生並再也沒有消匿的叛逆風格沒有改變,此時此刻,林軒的眼中隻有自己以及這個舞台,他無所畏懼,就像潘帥那首《我的麥克風》中所唱的那樣。
“如果沒有人,隻剩下我跟我的麥克風,到底怕不怕,我不怕,你怕不怕,我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