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權製對企業管理的影響
相比於完全集中的集權製管理體製,完全的分權製是另一種極端的管理體製,它是把企業管理的權力盡可能地分散在下級管理層,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分級管理的優勢。運用分權管理模式,在處理企業各類各種問題上能機動、靈活、及時,當下層部門有一定權力時,就可以隨時根據情況處理問題,不需要層層上報審批,浪費時間。
所以不難看出,分權管理實質上是把決策管理權在不同程度上下放到比較接近信息源的各層次成員企業,這樣就縮短了信息傳遞的時間,減少了信息傳遞過程中的控製問題,使相關成本得以節約。從信息的決策價值角度,相對於母公司或管理總部,各層次管理者掌握的信息越精確、越及時,采用分權管理就越能顯示出其充分利用信息價值的優勢。
然而分權製也有一定的不足之處:(1)容易產生偏離企業目標的本位主義傾向。有了權就會用權,甚至會較多地考慮私利,而企業的某一局部利益往往與企業的整體利益相衝突,甚至偏離企業目標。(2)使各部門之間協調困難。在分權條件下,下層各部門都擁有一定的權力,各自為陣,誰也不服誰,企業整體利益很容易被忽視。當部門之間出現利益矛盾時,上層因權力完全下放而失去權威性,其協調功能就會無法發揮作用,有損企業工作效率的提高。(3)隨著權利的分散,各層次成員企業謀求自身局部利益而非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成為一種必然傾向,這是采用分權製的代價,也稱為代理成本,並且這種代理成本有不斷增加的趨勢。所以完全分權製的管理體製也不利於企業的實際管理。
集權製與分權製的內涵非常豐富,它涉及管理職能和管理過程的方方麵麵,二者又各有利弊。二者的均衡,不但對個體組織係統是必需的,而且在社會係統的整體管理中也尤為重要。隻有把握好其限度,協調好這對矛盾,達到兩者的相互融合,才能更好的促進企業管理水平提高、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進而推動社會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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