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探析
財經觀察
作者:徐娟
摘 要: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是企業產品成本核算的兩種重要方法。二者在諸多方麵存在差異,對企業成本利潤的計算各有利弊。本文將通過對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概述與比較分析對二者的優缺點予以剖析,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兩種方法的結合使用,以期對成本計算方法的運用有所益處。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 比較 結合使用
一、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概述
1.變動成本法,是指在組織常規的成本計算過程中,把成本習性分析作為前提條件,並且隻把變動成本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而把固定生產成本及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並按貢獻式損益確定程序計量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模式。
2.完全成本法,是指在組織常規的成本計算過程中,以成本按其經濟用途分類為前提條件,將全部生產成本作為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而把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並按傳統式損益確定程序計算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模式。
二、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比較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主要區別集中在以下六方麵。下麵做簡要說明:
1.理論依據不同
變動成本法的理論依據:固定製造費用與特定會計期間相聯係,與產品的實際產量沒有直接聯係,隨企業生產經營持續期間的長短而增減,其產生的效益隨時間的推移而消逝。而且其效益應在發生的當期確認,全額列入損益表,作為該期銷售收入的一個扣減項目。
完全成本法的理論依據是:固定製造費用發生在生產領域,是為企業提供一定的生產經營條件並保持生產能力而發生的,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一樣都是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隨產品而流動。
2.應用的前提條件不同
變動成本法要求首先對成本習性進行分析,把全部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尤其要把製造費用劃分為變動性製造費用和固定性製造費用兩部分。
而完全成本法則要求把全部成本劃分為生產成本和非生產成本。
3.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
變動成本法的產品成本由變動生產成本構成,具體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製造費用。期間成本的構成也不同,具體包括固定性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完全成本法的產品成本包括全部生產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期間成本則由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所構成。
4.存貨的計價不同
由於兩種成本法產品成本的構成內容不同,所以導致了兩種成本法計入本期損益表的銷貨成本水平不同。
在完全成本法下,通常按下式計算銷貨成本:
本期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發生的產品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在變動成本法下,銷貨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本期銷貨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х本期銷售量
=單位產品成本х 本期銷售量
5.分期損益計算程序不同
(1)營業淨利潤的計算方法不同,變動成本法下,營業淨利潤按下式計算:
營業淨利潤=營業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完全成本法下,營業淨利潤按下式計算:
營業淨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
(2)所編製的利潤表格式及提供的中間指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