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那個晚上我真的很醉,但肯定沒有再做比照片中更過分的事了。」
「那個晚上,『四方橙』有參加你們的聚會嗎?」
林子傑用力點頭,「有!我明白了,這一切一定是她做的好事。」
「但要是你沒做過這些事,任憑她如何偷拍,也不會拍到什麼照片來吧!」讓方澄得逞,是令我更火上加油的事,「也許,我們暫時冷靜一段時間,想想往後應否繼續在一起吧!」我沒有馬上判林子傑死刑,是因為我認為他罪不至死,但絕對要他監守行為。
「芬芬,為什麼你要如此生氣?」
「林子傑,如果當天你看見我跟湯浩和陸家明那些所謂的親密照也會生氣的話,請以我的角度看看現在你和徐立可的照片,我想,你應該會明白為什麼我要生氣。」在我的世界裏,戀愛應該是公平的,而戀愛中的兩個人的付出和收獲,亦應是對等的。在戀愛中,我的愛人有權擁有他的感受,但不代表他可以忽略我的感受,希望林子傑能明白。
即使隻是處於冷靜期,但看過林子傑和徐立可的親密合照,我的心也真的感到難過。想找湯浩跟我去歡樂時光,他卻跟郭小柔相約去看芭蕾舞,想找陸家明吃晚飯,又怕被林子傑反說我也不理會他的感受,最後找出了解悶的好方法,便是瘋狂購物。
錢是我的,購物會令我的銀行存款減少,即使這對於一個單身女人而言,絕對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但也顧不了這麼多,我隻管找個方法發泄我此刻的不忿便已足夠。
在高檔的購物區中轉了多個圈,不知是如何轉的最終來到了愛瑪士專門店外,看見櫥窗裏的一個粉紅色手袋相當美麗,我便膽粗粗的推門進內。
任誰都知道愛瑪士是個十分名貴的品牌,它出品的手袋動輒便是幾萬元一個,但一生人,總有些事情是值得嚐試的,尤其我正值感情低潮期,要是做了些失常的事,日後後悔也能給自己一個好借口嘛!
第一次走進愛瑪士店內,我沒有馬上向售貨員表明來意,因為我想借此機會,細心欣賞店內的裝飾和貨品。隻是,我發覺除了櫥窗裏的粉紅色手袋外,其他貨品,我都不懂得欣賞,可能是人已有點成熟了吧!也許十年後,我換了品味後,想法又不一樣了。
走到售貨員麵前,要求看看那個粉紅色手袋,她馬上戴上白色手套,從櫥窗內取出貨品放到我麵前。隻不過是取一個手袋而已,它又不會受到細菌感染的,為什麼要戴上手套?也許這是名店的派頭的一種,但我卻認為多此一舉。
售貨員小心翼翼的把手袋放在櫃枱上,說了一連串話來形容它,雖然我不太明白,但也猜想到,她應該是在介紹手袋的名字和它的顏色吧!隻不過,我最想知道的,隻是它的價錢。
售貨員說了一個出乎我意料之外不算過分的價錢後,便繼續以她專業的口吻說:「這個款式是今年的新款,這個城市隻有限量的存貨,而這個顏色的,就隻有這一個。」
聽罷售貨員的話,而手袋又是我能負擔的價錢,我便馬上作出決定。當我取出信用卡,交到她手上時,剛巧有一個穿西裝的男客人推門進店內,他看看我,也看看快要屬於我的手袋,便走進店內去了。這個人有點臉熟,雖然我想不起他是誰,但肯定他是這店的熟客,因為正在為我服務的售貨員,也馬上向他點頭打招呼,相信是非富則貴的人士吧!
售貨員取過我的信用卡後問:「馬小姐可想收到我們品牌的最新信息和優惠嗎?如果想的話,可在這表格上填上有關的個人資料。」
雖然,我並不是什麼名媛,不知道下次再到這店是什麼時候,可是人總是虛榮的,不用付款也能知道這名店最新的動向,何樂而不為?所以我便細心把我的數據一一寫在表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