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售貨員走到我身邊,還以為簽名後便可以把我的第一個愛瑪士手袋取回家,可是看見她麵有難色,我猜想道:「信用卡的磁帶壞了嗎?我還有另一張。」
「不!馬小姐,真的對不起!」
「對不起?」
「是我的疏忽,你剛才看的手袋,原來早已被客人*了。」
我看看收銀處,有另一售貨員正在向剛才推門進店的男顧客展示本應屬於我的手袋。他也留意到我在看著他,但隻看了我一眼,便把目光轉移回到手袋上。
我指著男顧客的方向,跟我的售貨員說:「明明是我比他先進來的。」
售貨員麵有難色,「是!我知道,但手袋早已被這位客人預訂了。我剛才一時忘記了。我已為馬小姐打電話到其他店查詢過,在另一分店還有一個同型號的手袋,是淺藍色的……」
售貨員還沒說完,我已打斷道:「誰要淺藍色?我要的是粉紅色?」
「如果是粉紅色的話……剛才我也跟馬小姐說過了,這個城市就隻有一個粉紅色。」
其實,我相信男顧客並沒有預訂這手袋,隻是因為他是熟客人,售貨員便跟他聯成一線,協助他搶走我的手袋。我知道,以我的法律常識繼續爭拗下去,要這店取出男顧客的*證據,這手袋最終也會歸我所有,可是我沒有這樣做。要是有氣力,倒不如想想如何令徐立可從此遠離林子傑?手袋隻不過是身外物而已,要是因為爭奪手袋令我在「紅」上再次成為焦點,也真的太無謂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不知怎地,我開始有點為著當日跟方澄硬拚而後悔。在「紅」上出現關於我的話題都是她做的好事,要不因為當天我逞強,我想今天我和林子傑的感情,應該還沒有一點點由「紅」引發起的裂痕。
想到林子傑,突然有點想念他,不知他現在在做什麼?不知道他又可會像我般在想著我?還是已跟徐立可雙雙對對的離開大學,不知到什麼地方逍遙快活去?
剛走出愛瑪士店,手機接收短信的聲音響起了,是林子傑發出的信息,「芬芬,你在做啥?想你!對不起,但我愛你!」
雖然剛剛錯失了名貴手袋,但看見林子傑如此甜蜜的短信,我便馬上從心中發出微笑。
抬頭剛好跟搶了我的名貴手袋的男人四目交投,我馬上收起甜蜜的笑容,看看他手上的橙色購物袋後,便擺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繼續往前走我的路。
在馬路口等待紅公仔燈轉成綠公仔時,我再重看了林子傑的短信一次。不知我應該如何回答他,才能讓他知道我看了他的短信,心情已好了一點,但還有點氣,沒完全原諒他呢?
想到這裏,站在馬路前的我忽然像個傻瓜般地不禁發笑,明明都快要成為教授了,但我卻偏偏還像個幼兒園生般在想幼稚的感情問題。但又有何幹?腦袋是我的,我喜歡想什麼,便即管想什麼,我有我的思想自由!即使快要成為教授又如何?我隻不過是證據學的教授而已,愛情又不是我的專長,對愛情存有任何疑問,絕對是理所當然的。
在不知應該如何回答林子傑時,我決定選用了一個在生氣的人像表情回複便算了。
接下來,林子傑便不斷以短信,告訴我他的行蹤,而今晚他給我的最後一個短信,是:「剛才跟徐立可通過電話,她說也不知道照片是何時被偷拍的,但要是照片出現在『紅』令你增添麻煩,她希望親口跟你說句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