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現在,這座簡的城池(1)(2 / 3)

“等等!”簡從貝絲姑媽懷中掙脫開來,“我想你剛才說你們是雙胞胎。”

“我比他早生三小時零三分,但不知怎麼的,總感覺我不止比他大那麼點兒。”

簡眯起眼睛。“如果,如你所說,你真的是我血緣關係上的姑媽——”

“簡,我就是啊!”

“如果,”簡又說了一遍,“那爸爸為什麼要騙我呢?”

“哦,誰知道呢?他肯定有自己的理由吧。最後那段日子,他是靠很多藥物維持的,但即使在那以前,他對是否全講真話也始終保留著一定的靈活度。”

“你是說我父親是個騙子嗎?”

“大多數父母或多或少都算是吧,”貝絲說,“自我們有記憶以來,我們就知道父母是會騙我們的。他們這樣做或許是為了保護我們,或許是出於某種自以為是的善意。”

“所以大多數父母都是——”簡頓了頓,“善良的騙子咯?”

貝絲歎了口氣。“我永遠不會對你撒謊的。”

“我怎麼知道你現在沒在撒謊?”

“我永遠不會對你撒謊是因為我不是你的父母。我是你姑媽,姑媽是不會騙你的。試試吧,隨便問我什麼。”

簡思考片刻,問道:“你和莉比姑媽到底是什麼關係?”

“我們……”貝絲姑媽欲言又止。盡管她在大多數話題上都直言不諱,但對於自己是女同性戀這件事卻始終有點避諱;盡管她努力使自己接受,但依然總是將這一傾向視為個人的道德缺陷。所以貝絲姑媽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女同性戀,縱然確實如此。不過此刻,她不想上來就對簡撒謊。“我們是伴侶。”貝絲姑媽最終說道。

“你是說女同性戀嗎?”簡問道。

“哦,如果你一定要說得這麼直白的話,我想是的。”

“說得直白有什麼不好?”簡問。

“直白點兒是好事,簡,但也不要太直白。”貝絲姑媽這樣說道。

5

簡十三歲的時候,學校作業要求她寫一篇關於家人的作文。雖然簡可以寫她兩位姑媽中的任意一位,她還是選擇了寫自己的父親,盡管說實話,她對他的記憶已經開始模糊。根據作業要求,簡需要采訪這位家人和熟悉他的人。她不是很想向貝絲姑媽問起父親的事——貝絲很可能會失聲痛哭——於是簡編出了以下這篇作文,裏麵的事或是她早已忘記,或是壓根兒就不知道。

我的父親

沒人知道我父親是哪裏人,因為他出生在一艘船上。如果你出生在一艘船上,你實際上就是出生在水中。父親的出生證明上寫著他的出生地:大西洋。

父親有個雙胞胎姐姐,名叫伊麗莎白。我們家族裏有很多雙胞胎——我有一個雙胞胎哥哥叫伊恩。伊恩沒在我們學校上學,因為伊恩是個天才,不用上學。

父親曾經參加過奧林匹克羽毛球比賽,但他剛好是第四名,所以沒拿到獎牌。他在比賽中代表的是美國隊,但他其實可以選擇任何一個國家,因為他出生於大西洋。

父親與母親結婚之前,傷過許多女人的心。他長得很帥(難以考證此話真假,因為要客觀地說自己父親帥不帥是不可能的),有時候還挺有趣的。我想肯定是這一點吸引了女人們,但我同樣說不準。

我小時候不是和爸爸住在一起的,因為母親在生他的氣。母親之所以生他的氣,是因為他曾經是個職業間諜。他善於幹間諜這行,因為他實際不屬於任何地方,而且擅長運動。他答應母親放棄做間諜,於是母親重新接納了他。但他沒法永遠不再做間諜,現在他又重操舊業了。可現在我父母不在一起了,對此我隻想說這麼多。

爸爸一生中好幾次死裏逃生。(因為他的職業和其他倒黴的事情。)他有兩次差點迷失在海上。現在他很老了,頭發灰白,還有一隻假眼。

簡得了B-。老師給她的評語是:“簡,這篇作文應當是真實的。此外,你的書法水平也在標準線以下。”

簡憤憤地向兩位姑媽抱怨分數太低,遠低於她平時的作文得分。“我寫的是不是真實的,又有什麼關係呢?”簡不明白。

“我覺得,”貝絲姑媽說,“如果你要編,也要編得更加合情合理一些。”

“況且,她以前從來沒說過我的字寫得差。”

“我覺得,”莉比姑媽好心地說道,“以後你應該把作文打出來。打印出來的文字,看上去更真實些。”

第二天,貝絲改變了想法,她決定打電話給老師,對她撒謊。“格隆遜夫人,”她說,“我向你保證,簡寫的全部都是真的。她唯一沒有提到的是她父親已經死了。我認為基於她的情況,有所隱瞞也實屬無奈。”

格隆遜夫人聽後於心不忍,遂將簡的成績改成了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