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史佚篇
作者:張遠山
秦昭王在位五十六年,其子秦孝文王在位一年死去,其孫秦莊襄王在位三年死去。曾孫嬴政繼位(前246)二十六年以後,實現了曾祖活“王”僭“帝”的遺誌。
商鞅變法以後一百三十八年(前221),實行君主專製製度的虎狼之秦,盡滅實行溫和君主製度的東方六國。嬴政認為“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命令群臣另擬尊號。秦廷群臣無人不知“秦王意欲複求為帝”(新垣衍),但是仍以“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為據,僅進尊號“泰皇”,不進四世秦“王”朝思暮想的“帝”號。
秦廷群臣所言“天皇”、“地皇”、“泰皇”,即居中原主流價值首位的道家“三皇之道”。百餘年前商鞅為了迎合秦孝公而故意不言,百餘年後秦廷群臣為了阻止秦“王”僭“帝”而特予補言。
道家“三皇之道”,正是《老子》一元論之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
“道”,即“泰道”(○)。
“一”,即“泰一”(?)。
“二”,即“陰”(坤?,天之質,地之位)+“陽”(乾?,地之質,天之位)。
“三”,即“陰”(坤?,天皇)+“陽”(乾?,地皇)=“陰+陽”(泰,泰皇)。
“萬物負陰而抱陽”,即泰卦之象。“衝氣以為和”,即泰卦之義。
與泰卦對立的是否卦:“陽”(乾?)+“陰”(坤?)=“陽+陰”(否)。
《老子》五千言,字字句句緊扣揚“泰”抑“否”之宗旨。“柔弱勝剛強”,“知雄守雌”,“重為輕根”等等,無不褒揚“泰道”。“剛強者,死之徒”等等,無不貶斥“否術”。
為何坤是天之質,地之位?為何乾是天之位,地之質?為何《歸藏》、《周易》都把泰卦視為揭示天地本質的至吉之卦?為何《歸藏》、《周易》都把否卦視為囿於天地表象的至凶之卦?〔1〕
因為天之質唯有柔弱輕清,天之位方能居上而覆蓋萬物。倘若天之質剛強重濁,天之位必將下墜,無法覆蓋萬物。地之質唯有剛強重濁,地之位方能居下而承載萬物。倘若地之質柔弱輕清,地之位必將下陷,無法承載萬物。
天之位屬陽而居上,地之位屬陰而居下,僅是天地表象,無須哲學智慧,古今愚人盡知。天之質屬陰而為柔,地之質屬陽而為剛,才是天地本質,哲學突破以後,中華先哲始知。
天地表象非道,天地本質乃道。
“上坤下乾”的泰卦,象征“天柔地剛,君柔民剛”的“泰道”:“上”合天之位,“坤”合天之質;“下”合地之位,“乾”合地之質。天之質陰而柔,陰氣柔而下行;地之質陽而剛,陽氣剛而上行;天氣下行,地氣上行,方能天地相交,陰陽相和,剛柔相濟,萬物得生。所以《泰卦·象傳》說:“天地交,泰。”《老子》說:“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順道君主對應於“上坤”,效天之位而居上,效天之質而陰柔。順道民眾對應於“下乾”,效地之位而居下,效地之質而陽剛。泰卦的陽位陰質,陰位陽質,君位民質,民位君質,符合天地之道,符合物無純陰、物無純陽的宇宙之道,是夏商周兩千年一貫的泰皇式溫和君主製度的終極依據。
“上乾下坤”的否卦,象征“天尊地卑,君尊臣卑”的“否術”:“上”合天之位,“乾”悖天之質;“下”合地之位,“坤”悖地之質。天地之位雖合,天地之質均悖。天悖其質則陽剛,陽氣剛而上行;地悖其質則陰柔,陰氣柔而下行;天氣上行,地氣下行,必將天地不交,陰陽不和,剛柔不濟,萬物得死。所以《否卦·象傳》說:“天地不交,否。”《老子》說:“剛強者,死之徒。”悖道君主對應於“上乾”,效天之位而居上,悖天之質而陽剛。悖道民眾對應於“下坤”,效地之位而居下,悖地之質而陰柔。否卦的陽位陽質,陰位陰質,君位君質,民位民質,違背天地之道,違背物無純陰、物無純陽的宇宙之道,是秦漢以後兩千年一貫的否王式君主專製製度的悖道實質。
道家集大成之作《莊子》,抉發《老子》揚“泰”抑“否”之宗旨,如《應帝王》“有虞氏不如泰氏”,《徐無鬼》黃帝稱“泰隗”為“天師”。
道家後學《文子·上德》,也抉發《老子》揚“泰”抑“否”之宗旨:“天氣下,地氣上(泰卦之象);陰陽交通,萬物齊同;君子用事,小人消亡,天地之道也(泰卦之義)。天氣不下,地氣不上(否卦之象);陰陽不通,萬物不昌;小人得勢,君子消亡,五穀不植,道德內藏(否卦之義)。”〔2〕
揚“泰”抑“否”是東周哲學突破的核心成果,是《歸藏》、《周易》、《老子》、《莊子》、道家後學一脈相承的共同宗旨,但非道家獨有,而是東周哲學突破以後中原士人共有的普通常識。
比如儒家經典《禮記·樂記》也推崇“泰道”:“地氣上齊,天氣下降(泰卦之象),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泰卦之義)”。
又如黃老學派晚期代表作《呂覽·十二紀·孟春》也推崇“泰道”:“天氣下降,地氣上騰(泰卦之象),天地和同,草木繁動……無變天之道,無絕地之理,無亂人之紀(泰卦之義)。”
先秦宗教演進,同樣留有揚“泰”抑“否”的鮮明烙印。商代多神教在“五嶽”分祭“五帝”,把象征“東皇泰一”的東嶽命名為“泰山”。西周一神教不在“五嶽”分祭“五帝”,僅在東嶽“泰山”祭祀“泰一”上帝。東嶽“泰山”,商代多神教“東皇泰一”,西周一神教“泰一”上帝,東周一元論“泰道”,無不植根於“泰卦”,因此道家又稱中華文明始祖伏羲為“泰氏”、“泰隗”、“泰皇”。
至此已明,秦廷群臣為了阻止秦“王”僭“帝”,根據揚“泰”抑“否”的東周哲學突破核心成果,特地補言商鞅故意不言的道家“三皇之道”,強調“泰皇最貴”,其義有四:
其一,規勸秦王嬴政放棄商鞅以降的法家“五霸之道”,改行東方六國視為至高的道家“三皇之道”,遵循中原士人共同信仰的東周一元論之“道”,亦即“泰道”。
其二,規勸秦王嬴政放棄秦人信仰的商代多神教之“五帝”,皈依東方六國共同信仰的西周一神教之“帝”,亦即“泰一”。
其三,規勸秦王嬴政放棄秦國的君主專製製度,改行東方六國的溫和君主製度,亦即放棄“君剛民柔”的“否術”,改行“君柔民剛”的“泰道”。
其四,規勸秦“王”更名“泰皇”,然後祭祀“泰山”,舉行就職儀式,宣誓遵循“泰道”。
秦廷群臣膽敢阻止贏政成為“千古一帝”,原因有五:
其一,呂氏門客和中原士人曾因呂案而被驅逐,又因嬴政采納李斯《諫逐客書》而留仕秦廷,其中七十人成了秦國出於文化自卑而特設的博士。這些免於被逐的呂氏門客和中原士人,成了嬴政僭竊“帝”號的最後障礙。
其二,眾多仕秦中原士人不會集體放棄自幼信仰的西周一神教、東周一元論和中原主流價值。正如商鞅盡管信奉法家“霸道”,仍然遵循經其修正的中原主流價值,依次進言“三道”。
其三,眾多仕秦中原士人不會集體放棄中原文明優越感,東方六國盡管在戰場上徹底失敗,仍想在文化上贏得最終勝利。正如荀況盡管專為秦國設計“使王稱帝之術”,目標卻是挽救中原文明。
其四,少量秦國貴族不會集體放棄自幼信仰的商代多神教之“王死稱帝”教義,同時懷有文化自卑,對於眾多中原客卿的集體公議,或不願阻止,或不敢阻止,或無法阻止。正如新垣衍一聞魯仲連所言“天下之士”共知之“義”,立刻違背君命放棄“帝秦”。
其五,唯有全無操守、僅求功名的李斯,鐵杆支持“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竭力推行韓非版“使王稱帝之術”,隻是孤掌難鳴。
在實行溫和君主製度的東方六國,一位中原士人就足以製止君主的嚴重悖道。然而在實行君主專製製度的秦國,眾多中原士人卻無法阻止君主的終極悖道。嬴政不為“泰皇最貴”所動,去“泰”,留“皇”,加“帝”,自加尊號“皇帝”,越過人神鴻溝,不顧生死大限,開啟了活“王”僭“帝”的兩千年中華偽“帝”史。
“王”為政治領袖,“巫”為宗教領袖。遠古政教合一,“王”必兼“巫”,君主必兼祭司,所以“王”、“巫”形義皆通,均訓“溝通天地人”,上通神意,下達民意,是神意、民意的溝通者,決非神靈本身。嬴政開啟的以“王”僭“帝”,導致祭祀者變成祭祀對象,是人類決不可有的終極僭越,莫此為甚的終極悖道。
嬴政即使不知東周一元論的“以道代帝”,但是必知商代多神教的“王死稱帝”,而且必知商代多神教的“王死稱帝”已被西周一神教的“王死稱諡”徹底否定,因此僭竊“帝”號之時,立刻廢除了秦莊公(前821—前778)以降秦君業已遵循五百餘年的周禮諡法。
嬴政或是不知,或未想到,《詩經》僅言“王天下”,不言“帝天下”,《尚書》宣布“絕地天通,罔有降格”,東周百家均言“王死稱帝”、“王不僭帝”、“以道代帝”,先秦古籍全都不利於“活王僭帝”;經由唯一支持活“王”僭“帝”而晉升秦帝國首任丞相的李斯提醒,才回過神來,於是頒布“焚書令”:“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所謂“以古非今”,即以古之“王死稱帝”、“王不僭帝”、“以道代帝”,非議今之“活王僭帝”。
嬴政僭竊“帝”號以後,又對秦廷群臣所言“泰道”買櫝還珠,皮相模仿中原“泰道”傳統,裝模作樣祭祀“泰山”。司馬遷斥為“無其德而用其事”(《史記·封禪書》),言其毫無遵循“泰道”之德,卻有祭祀“泰山”之事。
嬴政純用法家“霸道”打天下,純用否王“否術”治天下,應驗了泰皇“泰道”的哲學洞見:天剛則不覆萬物而墜,地柔則不載萬物而陷;君剛則不覆其民而崩,民柔則不載其君而叛。
秦“王”僭“帝”十二年(前209),僥幸躲過荊軻劍刺、張良椎擊的嬴政暴死,年僅五十一歲,應驗了活“王”僭“帝”自速其死的商代多神教教義。
李斯受到趙高脅迫,再次無恥變節,背叛秦始皇,矯詔賜死太子扶蘇。少子胡亥篡位,殺盡兄弟姐妹。李斯腰斬滅族,陳勝吳廣起義〔3〕。趙高指鹿為馬,逼迫胡亥自殺。嬴政骨血盡滅,僅遺萬世屍臭。
秦“王”僭“帝”十四年(前207),劉邦入鹹陽,秦帝國崩潰,應驗了“剛強者死之徒”的東周一元論預見。
七活“王”僭“帝”的漢後延續
劉邦漢承秦製,繼續活“王”僭“帝”。齊王田橫及其五百壯士,共赴東海自殺,為“東皇泰一”集體殉道〔4〕。一如齊人魯仲連所言,“蹈東海而死”,“不忍為之民”。
劉邦渾然不知嬴政廢除諡法的原因,一方麵漢承秦製活“王”僭“帝”,另一方麵又漢革秦製恢複諡法,不通之至。“帝”是神,不可批評褒貶。“王”是人,可以批評褒貶。諡法之善諡、惡諡,原本可對君主一生言行善惡進行蓋棺論定,然而秦漢君主僭竊“帝”號以後,不許臣民批評褒貶,隻許臣民盲目崇拜。劉邦恢複諡法卻不廢“帝”號,導致漢代以後對於本朝君主隻許善諡,不許惡諡,惡諡專用於前朝末代君主。周代諡法原是批評君主的利器,漢後諡法淪為諂媚君主的工具。
劉邦不廢“帝”號,原因有三。一是無限企羨嬴政活“王”僭“帝”的否王威儀,久有“大丈夫當如此”的痞民俗誌。二是並非出身於信仰西周一神教、東周一元論的上層士人,而是出身於信仰商代多神教的下層民眾。三是並非順應天道的天民,僅是粗鄙無文的痞民。因此否王前車雖覆,痞民後誌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