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新舊會計準則的本利劃分演變
會計審計
作者:王媚 程宏偉
作者簡介:王媚(1990—),女,漢族,湖南衡陽人,研究生,會計學碩士,單位:四川大學商學院會計學專業,研究方向:會計學。
程宏偉(1970—),男,漢族,山西人,教授,管理學博士,單位:四川大學商學院會計係,研究方向:財務管理。
摘要:資本與利潤的劃分曆來為會計理論界所關注,且隨著新舊會計準則交替,資本與利潤劃分更是成為熱點所在。本文從資本與利潤的概念入手,以所有者權益下的資本公積項目為重要切入點,並以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為例具體分析,從而了解在新舊會計準則變化前後資本及利潤劃分的實質以及變動。
關鍵詞:資本;利潤;劃分;會計準則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資本的本質是能夠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說明資本隻有在不間斷的運動中才能使價值增值。一旦資本停止運動,資本的生命也就停止了。這一理論體係的提出開啟了資本研究的先河。隨著會計理論研究的不斷完善發展,“資本,指所有者權益、業主權益,即淨資產”(幹勝道,1995)成為目前會計理論界廣為接受的概念。
利潤,則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利得和損失是新會計準則新增加的兩個要素。根據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方式,利得和損失被分為兩類:一類為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如計入營業外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營業外支出和資產減值損失中。另一類可直接計入當期的所有者權益,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如“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企業會計準則,2006)。
所有者權益在新舊準則交替之際,其主要項目並未發生變動,依舊包含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四大基本內容,但針對“資本公積”下的明細科目卻進行了極大程度的簡化,由原來舊準則的“資本溢價、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股權投資準備、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撥款轉入、關聯方交易逆差、其他”七個項目瘦身成新準則下的“資本溢價、其他”兩個項目,蒸發掉的五大項流向了何處?
在幹勝道、王宏昌的《現行會計準則下資本公積的“瘦身減肥”》一文中,指出資本公積是指歸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轉化而形成的資本,因其產權性質、日常管理上的特殊性,它既不同於實物資本,也不同於留存收益,所以在會計上要單獨設置“資本公積”進行核算,其基本的用途就是轉增資本(幹勝道,2009)。同時針對舊會計準則中資本公積科目下縮水的五大明細科目的去向做了明確的分析。舊會計準則中蒸發掉的五大項目,除外幣折算因采用即期彙率折算而不再產生折算差額,從而導致“外幣折算差額”科目自然消亡外,剩餘項目在新準則中都存入了一個叫做“營業外收入”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