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這一重大會計轉變將資本與利潤的區別與聯係進一步凸顯出來,如何準確劃分資本與利潤值得深究。
反映的是舊會計準則下資本公積明細科目下蒸發的五大項目的去向,可以看出,這些項目通過“營業外收入”、“本年利潤”幾經流轉之後,又回到了所有者權益中,這之間經曆著怎樣的變化又彰顯了怎樣的意義,下麵以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為例細致分析。
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
股權投資準備
關聯方交易逆差營業外收入本年利潤盈餘公積
撥款轉入未分配利潤
外幣折算差額退出曆史舞台
按照新會計準則,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時,即在接受時,按照規定確定捐贈貨物的價值,做以下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等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營業外收入
而舊會計準則則是直接計入資本公積的。
單從會計分錄來看,倆者的區別在於舊會計準則將全部捐贈收入直接歸入企業所有者名下,而新會計準則則是將捐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並入最終淨利潤的計算中,盡管最後本年利潤又回歸到所有者權益下的“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科目,但是可以發現,捐贈收入幾經流轉,最後是大大縮水了。縮水的一部分流向了政府稅收、流向了股東分紅。
同時,由於資本公積是可以直接轉增資本的,而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卻是存在較多限製的。雖然在會計理論界認為資本即是所有者權益,但是從經濟學角度來說,不能不間斷的運作以及增值的資本算不得資本,新舊準則的交替,讓捐贈收入明確了自己的位置:是收入,而不是資本。資本,是為獲取資本增值有意識的投入,是投資;捐贈,則是無償贈與,與生產經營無關,是非日常收入。
由此可見,舊會計準則在資本以及利潤的區分上是混淆不清的,資本中的水分較多。新會計準則中,不歸屬於資本的利潤已經逐步分離出來,有效資本成分日益增加。是否存在投資意圖、價值增值理念是本利劃分的核心要義。(作者單位:四川大學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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