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問題分析(2 / 2)

上市公司在做出違規披露的行為後,其所受到的懲罰主要包括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受到民事處罰例如賠償的較少,即使賠償金額與其違規披露所獲得的利益而言更小,因此,使得公司選擇違規披露。

4.外部審計獨立性不足

外部審計,主要是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的審計。目前,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收入來源主要是上市公司給予的服務性收入。因此,很明顯,會計師事務所從上市公司獲得利益,顯然無法做到真正的獨立。其受利益的驅使,很有可能對上市公司所出具的虛假的財務信息視而不見,隱瞞包庇甚至幫助上市公司做假。此外,由於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存在著同業競爭的問題,為了吸引客戶,注冊會計師可能會降低收費標準,降低審計標準和審計質量。

5.會計谘詢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從中國目前的狀況來看,會計審計從業人員數量很大。數量雖然眾多,但是會計和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差距很大。同時,從證券市場來看,廣大的投資者不具備會計和審計方麵的專業素質,因此,他們會選擇向有關的中介機構進行谘詢,比如投資谘詢服務公司、基金公司、證券投資公司等。但是,事實上,這些谘詢機構的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也是參差不齊的,因而很難為投資者提供合理充分的信息。

三、關於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質量的建議

1.加強對公司管理體製的監督

從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管理體製來看,財務部門受到公司經理人的直接領導,在大部分情況下,公司領導人甚至可以對公司的會計過程進行直接的幹預。由於公司的高層領導,例如廠長、董事長等法定代表人有權利決定公司的財務人員的薪酬待遇,任職情況等等,公司的財務人員等為了自身的工作和薪酬待遇,有可能對領導人提出的改動會計賬簿,進行財務造假,違規披露等要求不敢違背,有的財務人員甚至為了升職加薪,迎合領導業績要求主動造假。

因此,從這個角度而言,想要改善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的現狀,則應當從公司的管理機製入手,加強完善公司的管理機製。例如,加強企業管理的內部控製,對於不相容職務的控製要貫徹實施,防止公司領導人任用關係人作為財務主管來操縱企業的財務信息,以保證財務人員的獨立性;同時,還應當加重對公司領導人操控會計人員提供虛假財務信息的處罰。應當製定完善的法律法規,有法可依,依法執行;此外,還應當借用媒體輿論宣傳對於違規信息披露的處罰,雙管齊下,營造一下誠信的社會大環境,讓造假真正成為讓人唾棄的行為。

2.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

首先,改革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體製,將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責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尤其要對會計師事務所串通上市公司進行財務造假的行為從重處罰,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起到震懾的作用。其次,要為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營造一個誠信的執業環境,製定自律準則,加強注冊會計師的繼續教育,保持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

3.完善信息披露製度

將信息披露的標準進行細化,在製定有關的信息披露標準和規範的過程中,應當廣泛征求和采取相關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意見。這樣,可以及時發現現存製度的不合理之處,避免不合理的製度繼續存在,同時也有助於評價現存的製度是否適合。

4.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責

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監管機構主要包括證監會、行業協會等。這些機構在功能上是互補的。證監會的主要作用在於製定上市規則,上市協議,查處內幕交易,對違規信息披露形成震懾作用。而行業協會的主要作用在於,注冊會計師的繼續教育和製定相應的行業自律規則,對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監管,並對違法的人員進行處分等。(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