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影響因素及效果研究文獻綜述(1 / 2)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影響因素及效果研究文獻綜述

財政金融

作者:王昕

作者簡介:王昕,女,漢族,河南洛陽人,就讀於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碩士學位。

摘要:股權激勵作為公司薪酬結構的一種普遍安排,通過企業管理層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管理層一定經濟權利,使其能夠以股東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不一致的問題,降低了委托人與代理人的利益衝突。在我國,2006年1月4日中國證監局頒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研究方法》,同年9月30日頒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這兩個辦法的頒布與實施,對我國的證券市場產生了明顯影響。目前來說,經濟的迅速發展、法律法規製度的完善,大部分公司都采用了股權激勵政策,因此,分析探究股權激勵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很有必要的。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相關影響因素;效果研究

一、股權激勵的影響因素研究

股權激勵水平與企業自身多方麵性質、內外環境等相關。我國學者在進行股權激勵影響因素的研究過程中。大部分都是以上市公司為樣本,選擇了多種解釋變量並結合統計模型進行分析。影響因素的選擇從目前學者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主要集中在公司規模、自由現金流、股權集中度、風險等。

袁燕(2008)選取1999年到2006年上市公司為樣本,發現公司規模、風險、法律環境與管理層股權激勵水平呈現正相關關係,與成長機會、自由現金流無相關關係,並且繼而得出了公司經營績效、法律環境、股權分置改革等因素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水平增加值有重要影響。顏士超(2009)經營業績對經營者股權激勵水平影響不顯著,隻有國有股比例、公司規模和股權製衡度與經營者股權激勵水平是負相關的。通過實踐分析結果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製定經營者股權激勵計劃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何煒、王孟怡(2011)以2006年到2008年間公布了股權激勵草案的公司為樣本,研究結果顯示公司規模、自由現金流及股權集中度與股權激勵水平顯著負相關,公司風險與管理層股權激勵顯著正相關。

二、股權激勵與公司業績的關係研究

由於我國發展滯後性,使得關於其實證研究是從2000年開始的。最先進行研究的是魏剛(2000)和李增泉(2000)初步揭示了當時我國上市公司高管年度收入偏低,報酬結構,形式單一的不足,並且還發現了“零報酬”、“零持股”的現象,通過分析得出高管薪酬水平與公司經營績效不存在顯著正相關關係。但此研究方向著重於企業業績變動對高管薪酬變動影響。劉斌(2003)增加了關於高管薪酬變動對企業績效變動影響的研究,使得對兩者關係的研究更加完善。

其次,在兩者關係的探討上,由於我國股權激勵製度引入時期較晚。直到1999年9月,十五屆四中全會才提出進行股權期權激勵製度試點,進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才大量增加。因此,學者們開始考慮:我國的法律體製,製度背景和上市公公司治理結構不同於西方發達國家,借鑒國外股權激勵經驗對我國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是否能夠達到預期效果。而顧斌,周立燁選取了2002年以前實施股權激勵的滬市上市64家公司作為樣本進行分析,根據年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剔除其他因素對業績指標的影響的假設前提下,得出了有關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權激勵和業績關係的相關結論。結果顯示,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權激勵效應不明顯,股權激勵對公司業績的激勵作用不銘心啊,實施股權激勵製度後對公司業績無明顯提高。周建波(2003)對此進行了研究,結論表明了當時是主要是由國家股股東在推動經營者進行股權激勵,且大部分樣本公司采用的是業績股票激勵模式,並且董事長和總經理由同一人兼任的公司,經營者因股權激勵增加的持股數顯著高於兩職分離的公司。這說明了經營者利用了自己在董事會的影響,以期權激勵為工具掠奪了股東權益從而為自己謀私。諶新民、劉善敏(2003)等主要研究了企業規模、行業類別、地域範圍、股權結構對經營者年度報酬和持股比例與淨資產收益率之間相關關係的影響,在此中還估算出了我國上市公司經營者年薪的資產彈性為0.24,與國外相關研究的結論基本一致。在股權激勵研究中較為深入的是夏紀軍、張晏(2008)。在公司治理中,控製權與激勵的衝突表現為大股東控製權與管理層激勵之間的衝突。大部分的學者在實證研究,對股權激勵的影響因素中,也將股權結構作為解釋變量,但是並沒有考慮大股東控製權與管理層激勵之間的衝突,以此為突破口,再研究股權集中度,股權性質和公司成長速度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作者利用了4320個樣本數據采用了麵板數據分析方法進行研究。在國際普遍采用股權激勵這一激勵機製的背景下,作者的研究成果對我國引入股權激勵機製帶來了許多有價值的思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