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偷拍證據的證據效力(1 / 3)

談偷拍證據的證據效力

經法視點

作者:李鑫

作者簡介:李鑫(1983.8-),廣西南寧人,漢族,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商法研究方向)碩士。

摘要:非法證據一般被稱為“毒樹之果”,我們都秉承著“毒樹之果”不能用以充饑的理念,將非法證據排除在證據之列。而在司法實踐中,以偷拍的手段去取證的案件比比皆是,而且此法也是在民事訴訟中常用的取證手段。然而,“偷”拍回來的證據,是否因“偷”而染上了“毒”卻仍有爭。因此,本文以一個虛構的案例作為切入點,對偷拍證據的證據效力進行探討。

關鍵詞:非法證據;偷拍證據;毒樹之果;證據效力

一、案情簡介

甲串通乙女在賓館安裝了攝像頭,在官員雷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了其與乙的性愛視頻,從而勒索雷某在工程上給予甲好處。雷某不然報警將甲乙二人抓獲,並在其住所合法搜獲該視頻。隨後,該視頻作為定甲乙二人敲詐勒索罪的關鍵定案證據。

若幹年後,民警丙某在整理資料時獲得了此視頻,並將視頻交予了記者丁某。丁某將此視頻上傳至網絡。此時,雷某的妻子戊某看到此視頻後勃然大怒,立即起訴離婚並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法庭上,戊某以該視頻作為主張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假設以下兩種情況:1、戊某的視頻係其自行從網上下載下來的;2、戊某的視頻係申請法院至公安機關調去的。那麼這兩種情況下,該視頻是否能夠作為主張婚姻損害賠償的證據使用,就是本文探討的問題所在。

二、對“偷拍證據”效力的各種觀點及理由

(一)兩種取證方式均有效

此觀點認為,此兩種方式取得的證據均有效。但在認定下載方式有效的理由中,有兩種略為不同的觀點:其一,戊某是本案的當事人,其取得證據是公開在網上下載的方式取得。其取得證據的行為並不存在任何違法的情形。所以,通過下載的方式取得的證據,當然具有合法性。其二,無論在源頭上是否通過非法手段取得,但當此視頻已經公布在網上,且散布範圍已經很廣。因此,可以認定其成為了公知的事實。戊某以一個公知的事實作為證據,當然具有證據效力。

而對法院取證的效力看來,上述兩種分歧均保持了一致認同,即戊某申請法院取證,當然有效。因為,法院係依法取得此證據的,故具有證據效力。

(二)以下載方式取證無效,申請法院取證有效

此觀點認為,前者無效的理由是,該證據是偷拍而來,在其證據生成時已經是非法取得的,在此刻其已經不能作為證明該視頻內容所反映的事實的證據使用。也就是,隻要其源頭係違法的,均不能通過其他合法手段使其取得效力。就如同一個腐爛的蘋果,不可能因為合法買賣而使其變的新鮮。所以,即使是當事人用過合法下載取得的手段取得該視頻,也不能使其具有證據效力。

對法院取證效力的認同,與第一個觀點也略有出入。即,公安機關係通過合法的手段取得此證據,並已在刑事訴訟中使用過該視頻作為定案的關鍵證據。因此,其已成為了案件認定的事實。而法院再去調去,也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三)兩種取證方式均無效

此觀點對兩種取得方式均持否定態度。其理由均為,隻要證據形成時即已非法,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取得,均應認定為不具備證據效力。

筆者較為認可此觀點。

三、對民事訴訟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理解

對於上述第三種觀點的認同,可以在民事訴訟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中得到其合法性支持。我國的民事訴訟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係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據此,我們可以如此理解:我國最高法院對民事訴訟非法證據設定了兩個判斷標準:其一,看取證行為本身是否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其二,看取證行為本身是否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不一定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但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一定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民事訴訟中非法證據排除的根本性標準在於:收集該特定證據的手段與結果是否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