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國內外專利的維持壽命比較
授權公告後失效的國內外發明專利數據的專利壽命,國外的發明專利壽命呈現標準的正態分布,而國內的發明專利數量較多的專利壽命比國外提前2-3年。國內發明專利壽命在1-6年的專利數量明顯比國外的專利數量多,國內專利壽命7年的專利數量達到最多,有近4000件專利,專利壽命達到7年之後的專利數量逐步下降,達到法定專利壽命20年的專利幾乎為零。然而,國外專利壽命10年的專利數量達到3000件。專利壽命達到10年之後的專利數量降幅較國內緩慢。以專利壽命達到7年為界,國內外專利壽命達到7年之前的國內專利數量比國外多,國外專利壽命能夠達到7年並且更長的專利數量比國內專利數量多。根據上述分析可知,國內專利的壽命終止速度比國外快,國內專利的維持時間明顯不如國外。
2.3國內外發明專利法定質量比較
2.3.1國內外發明的說明書頁數比較
說明書是申請人在申請專利中對專利的特點、應用等方麵進行的詳細介紹。說明書頁數越多,可以認為申請人對申請的專利進行了更加詳細的描述。國內專利平均說明書頁數在4.6頁,並且此時的發明專利數量最多達到5000件,而國外平均發明專利說明書頁數是16.6頁,說明書頁數7頁的專利數量最多達到1500件,而且隨著說明書頁數的增加,國外的專利數量明顯比國內多。盡管說明書頁數不能直接反映專利壽命和專利質量,但是這也說明國外在申請專利時,對於專利的說明比較詳細,應用更加廣泛,人們在應用的過程中更方便快捷,當人們習慣用某種專利的時候,也會使其維持時間增長。
2.3.2 權利要求項數比較
權利要求項數規定了專利在發明創造時所要求的權利範圍,體現了專利的申請主體以及專利的保護範圍,國內發明專利中的權利要求項數平均是4.9項,而國外是14.2項。國內有3500項左右的專利權利要求項數隻有2項,之後的權利要求項數越多,發明專利數量越少。然而,國外的權利要求項數是10項的專利數量有1750件,之後隨著權利要求項數的增加發明專利數量呈緩慢下降的趨勢。上述數據中,國外的權利要求項數比國內的項數更完整、更全麵。權利要求項數反映了發明專利與現有技術的聯係和區別,權利要求項數越完整越詳盡,能夠防止專利被更快的模仿,以保護專利技術不被新的發明專利所替代。
2.3.3 審查時間的比較
專利的審查時間是專利每項權利要求項數的審查時間,審查時間越長,表示專利投入使用的時間縮短,可能新的專利是為了符合當時的生產應用等原因而創造,但是由於審查時間較久,可能再投入使用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使得專利質量大打折扣,我國專利的平均審查時間是15個月,此時的審查通過的專利數量是6500件。另外,我國的專利審查時間是6個月的專利數量是4500件。國外專利的平均審查時間是8個月,審查專利通過的數量是10500件,之後隨著審查時間延長專利數量逐漸下降。總體來看,國內的審查時間比國外長,速度較慢,說明國內的專利審查效率不如國外。
較
3.國內外申請人類型比較
為了使國內外專利更具有可比性,本節將國內外申請人分為工礦企業、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個人和事業單位五種類型進行比較。在所有申請人類型中,個人申請專利數量最多,其次是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所占申請專利的比例分別是18.97%和15.32%,工礦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專利申請數量最少。從所有申請人中,挑選出大專院校以及科研單位,根據統計結果發現:(國內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的平均專利壽命是7年,國外的平均專利壽命是10年。這與國內外總體專利壽命情況一致。(國內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的專利壽命達到7年的專利數量比例最高,分別占專利總量的20.23%和19.4%,而國外專利壽命整體呈平緩狀態,專利壽命從1-20年的專利數量變化不大。根據結論可知,個人、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的專利數量比例較大,但是由於經費不足以及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不成熟,並且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作為我國發明專利的主力軍,沒有個人發明專利的成果轉讓以及國家支持的局限性,使發明專利的利用率不高而導致專利壽命過短,致使國內的總體專利壽命下降。
4.結論
為了保證我國的技術創新較快更好的發展,本文從專利質量的價值角度和技術角度出發來研究我國的專利與國外專利的區別,結合調查數據和實證研究分析了專利壽命等方麵和專利質量的關聯性問題,得到以下結論:
1、國內外的專利壽命相差2年,國內專利壽命不如國外,說明國外的專利運用能力較好,國內對於專利的利用時間短,因此我國應該加強專利授權之後的管理來提高專利在市場中的運用能力,加大高科技技術的投入以此增強創新水平,並且及時繳納專利維持費用來保障國內專利壽命使國內專利質量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