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職業指導在基層的研究與應用(2 / 2)

職業指導首先要解決的是對工作的心態和觀念的問題

1.改變對工作的偏見

有研究指出,人在12歲時已經可以清楚地將工作和玩耍分類,這是一種跟隨我們一生的分辨能力。孩子得到的一個明確的信息是,教育就是學校作業、家庭作業,以及努力用功。把完成學校作業當成工作,很容易會使孩子們厭煩,因為隻要是人,都不會喜歡“工作”。在“工作與休閑中的最佳體驗”研究中指出,人類喜歡休閑多於工作(這是一個沒有爭議的結論)但人們在工作中的沉浸體驗比休閑活動中要多。

2.開心工作,做自己喜歡的事並可以獲得報酬的事情

對於把工作看成使命感的人來說,工作本身就是目標。他們對工作充滿熱情,在工作中達成自我實現。工作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恩賜,而不打工。

3.好工作是快樂又有意義的

大部分人都為了生活而必需工作。就算在生計沒有問題時,我們的本能仍然指揮我們去工作:我們的使命是追求幸福,而為了幸福我們就必需工作。但是,生活需要或是社會法規並不能阻擋我們體會真正的自由。隻有在自己選擇的快樂和意義並存的生活中,我們才能感受到自由。至於我們能否從工作中找到自由,取決於我們是願意受製於物質、他人的期望,還是被自身的情感和熱情所推動。我們可以挑戰自己假設的情景、自己傳統的思考方式:我工作快樂嗎?如何才能更快樂?我會為了更快樂更有意義的工作而辭職嗎?如果我不能,或因為什麼原因而不想離開,那有什麼方法可以使我現在工作更開心呢?

4.尋找我們的使命

人們對待工作有三種態度:任務、事業、或是使命感。

如果隻是把工作作為一種任務及賺錢手段,而不是期待在其中有任何的自我實現,這種情況下,每天去上班是因為他必須去,而不是他想去。他所期盼的,除了薪水之外,就是節假日了。

把工作作為事業的人。除了注重財富的積累外,也會關注事業的發展——權力和聲望等等。他們所關注的是下一個升職的機會,如從員工到助理,從助理到經理,從經理到副總經理,從副總到總經理。

對於把工作看成使命的人來說,工作本身就是目標。薪水和機會固然重要,但他們工作是因為他們想要做這份工作。他們的力量源於內在,同時也在工作上感到了充實;他們的目標,正是自我和諧的目標。他們對工作充滿熱情,在工作中達成自我實現。

找尋使命感,需要努力和清醒的頭腦。因為通常所得到的鼓勵是去找一份適合自己當前能力的工作,而不是一份自己想作的工作。大部分的職業介紹所以及職業測驗都是注重我們目前的能力,而不我們的熱情。沒錯,像“我當前的能力優勢是什麼?”這類問題,在尋找人生路線的過程中當然重要,但重點是這個問題的提出必須是在確定了結合意義和快樂的目標後。如果我們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可以做什麼”,我們就是在優先考慮實際問題(金錢或是他人的期望的看法);但如果第一個問題是“我想做什麼”——什麼能帶給我快樂和意義?那我們的選擇才是以幸福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

5.塑造我們的使命感,對工作的認可比工作本身重要。

人們有選擇工作的權力。但如果實際情況是他的選擇不多,或是根本沒有選擇呢?如果由於一些外來因素而導致他無法去找一個滿意的工作呢?其實,在一些情況下,職業和職位本身就可以發揮員工潛力,並且為他們帶來意義和快樂。比如作為醫生,其工作的意義肯定要比賣二手車要重大得多;類似的,研究還說明了,通常來說,員工的職位越高,他們的使命感也就越強烈。但無論是CEO還是職員,醫生還是汽車銷售,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工作中去塑造使命感,而獲取更多的幸福感——讓工作變成我們的使命而不是簡單的打工。(作者單位:中山市小欖鎮政府社區教育創業就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