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為大。在為邱老辦理喪事這幾天,不管是吳放歌和珍珍都沒有提不該提的事兒,隻是一門心思的幫著處理喪事。
起靈那天一大早,又來了一位客人,此人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身材消瘦,衣著簡樸,可走進了一看,那衣服都是手工的牌子,表麵看著樸素,其實價格不菲。看他的年紀,應該是代替父輩前來祭奠的。吳放歌恰好手上騰不開,就對珍珍說:“你去……”原本想說你去接待一下,回頭時卻發現珍珍早就不見了影子,隻得親自上前接待,那人和他握了手,然後口齒清晰地說:“你就是吳放歌吧。我是葛學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你的情敵。”
吳放歌和他友好地握了手,說:“久仰了,葛公子。”
葛學光說:“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死者為大,我先去為邱叔叔上柱香。”
吳放歌也陪著他去了。
上完了香,葛學光又說:“剛才我好想看見珍珍也在,難道是我看錯了?”
吳放歌說:“你沒看錯,她這幾天也在這裏幫忙,可您一來,他就不見了。”
葛學光想笑,可是這種場合卻是不方便笑的,隻得忍了,然後說:“這個珍珍,每回見了我就跟老鼠見了貓一樣。算啦,我這就準備回去了。咱們看什麼時候方便,找個時間談談?”
吳放歌說:“好啊,等辦完了邱老的喪事再聯係。”說著兩人互換了聯係方式,友好告別。
葛學光走了好一陣子,珍珍才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冒了出來,悄聲無息地溜到吳放歌旁邊問:“他走了?”
吳放歌答:“走了。”
珍珍可能想緩和一下氣氛,就說:“我看你和他談的很投機,說啥呢?不會是把我賣了吧。”
吳放歌說:“當然說的不是這事兒。”
珍珍舒了一口氣:“不是就好啊。”
熟料吳放歌接著補充說:“不過要是價格公道,我會考慮的。”
珍珍頓時氣結。
好容易辦完了喪事,吳放歌和珍珍就要回金烏了,卻被邱老的律師留住說:“不行,邱老還有遺囑沒宣布呢,這裏頭還有你呢。”
吳放歌覺得有些詫異,因為老爺子一輩子廉潔奉公,雖說工資不少,可是一來不善於理財,二來出手又大方,什麼老戰友的遺孤啊,希望工程啊啥的,常常甩手就出去了,若不是鄭雪雯嫁了他,家裏都趁不下幾樣像樣的家具。所以說老爺子基本上是身無長物啊,那遺囑裏能有些什麼?可是既然人家這麼說了,還真不方便就這麼甩手走了,就算是對老爺子的最後一點尊重吧,於是吳放歌就讓珍珍先回去,自己再留兩天。珍珍雖然不願意,但也答應了。
其實吳放歌留下還有個原因。那就是鄭雪雯。
鄭雪雯嫁了這麼一場,其實也算是為自己攢了不少人脈關係,不過從葬禮的表現上看,她也算是對老頭動了真情了,弄好多老爺子都羨慕不已。至於物質上的東西,她還真沒圖著什麼,就算是現在住的房子,其實也是部隊配給高幹的住宅,現在邱老死了,鄭雪雯也就沒有了住這房子權利。隻是部隊挺有人情味兒的,隻是告知了一下,並沒有明說什麼時候要來收房。
鄭雪雯也真硬氣,就在離單位不遠的地方先借了一套房子,葬禮一結束就張羅著搬家,吳放歌看在眼裏,總不能不搭把手吧?所以他先用兩天時間幫鄭雪雯搬完了家,這才和她一起去律師事務所看遺囑,結果遺囑一宣布,吳放歌又小小的震驚了一下。原來老爺子雖然身無長物,卻寫了一本書。但因為這本書太過真實,而且牽涉了很多曆史上的東西,所以直到現在都隻是在內部發行,不過根據風向,很快就要解禁,一旦解禁,必然大賣。所以這是一筆非常可觀的收入。邱老在遺囑中認為,雖然書的署名權隻是他一人,但是在寫書的過程中,鄭雪雯和吳放歌都起了主要作用,所以受益應該由三人平分。另外老爺子自己那一份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鄭雪雯就擁有這一份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一半由鄭雪雯和吳放歌共同繼承。這麼一算,鄭雪雯的份額要大些,一共是總資產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三,吳放歌獲得總資產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一。吳放歌自學過法律,因此還算的明白,鄭雪雯雖然聰明,卻新近遭受了喪夫之痛,還沒有緩過來,所以半天也沒算明白。不過也沒關係,因為書還沒解禁,能賺多少還不知道呢。
可是鄭雪雯算是鑽到這裏頭去了,腦袋整個兒昏沉沉的,就死乞白賴地問那律師到底是多少錢。律師哪裏說的清楚呢,書都還沒賣出去呢。最後還是吳放歌給解釋說:“咱們就打比這書一共能賣三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