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小羅和小張慌慌張張的,指的路也不太精確,但畢竟離得不遠,找了不過十多分鍾,吳放歌就看見樂那吊著的‘兩隻燒雞’,因為已經頭朝下吊了一陣子,血上了頭,已經喊不出來了。
吳放歌沒立即上前救人,而是觀測了一下附近的地形地物,腦子裏努力回憶著當偵察兵那陣子學過的東西和幾個戰友的老習慣,覺得完全有把握了才摸上前去,用水果刀割斷了繩索,放了其中一個人下來。
那人一落地就完全的癱軟了,腦子也不甚清醒,但還能勉強說話,見吳放歌手裏拿著刀,就哭哭啼啼地說:“別,別殺我,我下月就要結婚了……她肚裏已經有了……”看來這句話屬於‘上有八十老母’那類話的可持續性發展。
吳放歌沒空理他,把他安頓到樹下靠樹坐好,又放下了另一個家夥。那個家夥的情況也沒好到哪裏去,渾身癱軟,又驚又嚇的,半步也挪動不得。想來這也很正常,大凡平時欺善怕惡,狐假虎威的人,真遇到了事兒,一般就是這副德行,不過他們總算把吳放歌認了出來,吳放歌就問:“你們帶槍了嗎?”
“讓人給搜走了……”其中一個說“他還想殺我們……”
吳放歌知道他這話隻有一半兒是真的,於是自己又摸了一把,果然,兩人都隻剩下了空槍套。這下麻煩了,那個民工蘭博手裏有槍了。
其實吳放歌沒在行李裏麵查到具體的某個人的個人資料,隻有一張當年的突擊隊照片,憑著感覺,他覺得這人可能是瘋子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那家夥原本就有點神神叨叨的,這次居然又襲警,腦子正常的人怎麼會幹這事兒?
吳放歌又陪了這兩個倒黴蛋一會兒,其實這兩人沒受什麼重傷,隻是受了驚嚇,又被倒吊了一陣子,有些頭暈目眩,故而走不動路。可吳放歌不能老這麼陪下去,現在民工蘭博手裏有槍了,再加上神神叨叨的,天曉得會出什麼事,要是弄出人命來,即便是自己,也擺不平了。可他剛一提出要走,那兩個緩過來了的家夥就哭哭啼啼拽著他的手不鬆開,生怕他一走了,會有人從叢林裏鑽出來要了他們的命。吳放歌左勸右勸的說:“人家要想殺你們早就啥啦。”可這兩人就是聽不進去,害的吳放歌一根根的把他們攥著自己的手指頭掰開,可他們有兩個人,四隻手,二十根手指頭,掰開了這個,那個又纏上來,氣的吳放歌罵道:“怎麼跟娘們兒似的?”罵著,又想起了叢林鬼魅一般越南女特工黎丁香和彪悍無比的任一靈,就又罵:“連娘們兒都不如!”可罵歸罵,還是被糾纏了好久。
囑咐這兩人立刻下山,並看著他們相互攙扶著走遠了,吳放歌才又開始了冒險的叢林之旅。他本來就是個半道出家的偵察兵,和一流的偵察兵相比能耐差上一大截,而且又隔了這麼多年,很多技巧隻能慢慢的回憶,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要尋找的這個人不是敵人,是昔日的戰友,也許會念及昔日的友誼,不和自己做正麵的對抗。
又走了一個多小時,再看手機時,被山擋著,沒信號了。吳放歌怕葛學光組織人搜山,就爬上一棵大樹,到了樹頂,手機才勉強有了一格信號,和葛學光通了話,才知道小張和小羅還沒到山下呢,也不知道又迷到哪裏去了。吳放歌又叮囑了一番,這才慢騰騰的下了樹,還沒轉過身,後腦勺就被頂上了一個硬東西,他忙舉起雙手說:“別衝動!我是吳放歌,你是誰?瘋子?”
後麵那人冷笑道:“你才瘋子,我是烏鴉。”
原來是烏鴉。吳放歌鬆了一口氣。在記憶中烏鴉雖然嘴巴惹人討厭,但做事最精明,不會幹什麼出格的事,自己又通報了姓名,這命算是保住了。
烏鴉一隻手上下搜他的身,吳放歌笑道:“我就一把水果刀,在褲包裏,你要就拿去。”
結果卻被烏鴉搜出一個彈匣來,在他麵前一晃說:“這是啥?快說,槍倉哪兒了?”
吳放歌笑道:“你還不知道我?我哪兒有那本事?這個是一個警察的,我怕他誤傷別人,把彈匣給收了。裏麵沒子彈的。”
烏鴉歎了一口氣說:“你混的真不錯,警察都聽你的,這地方沒法兒混,警匪一窩的。”
吳放歌之前聽了林正義介紹情況,知道這裏麵有誤會,而且錯不在烏鴉,就說:“現在我來了,你也好混了。”
烏鴉搖頭說:“那個少說,先跟我走。”說著晃晃手裏的槍,吳放歌沒轍,隻得繼續舉著手跟他去了。
林中斜坡背麵有一棵大樹,不知道什麼原因從離地一米多高的地方折斷了,但沒有完全斷開,至少還有三分之一連著,樹冠倒地形成了一個夾角,烏鴉又進行了修整,把它變成了一個地倉,權作營地。這裏視野良好,通風也不錯,更難得的是,樹根處居然還有長有幾株野生的驅蚊草,讓這個小小的藏身之處沒有了蚊蟲的襲擾。吳放歌坐在地倉的一端,烏鴉坐在另一端,他取出從吳放歌身上搜出的空彈匣來,一發發的往裏壓子彈,壓好後放進衣袋,又拿出槍來掂了兩下說:“六四槍真沒意思,還是咱們部隊的五四好,拿在手裏就帶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