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探討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控製薄弱的原因與對策(1 / 2)

探討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控製薄弱的原因與對策

會計與金融

作者:孔祥娟

一、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控製的現狀

(一)企業內部會計控製缺乏有效性。首先,會計人員與會計崗位設置不合理。如會計人員不夠,甚至非專職,造成責權利不明,會計崗位分離設置不到位,業務出現相互交叉;其次,會計工作流程缺乏實質性,審核不嚴格。如在會計核算與處理過程中,會計的事前審核、事中複核和事後監督未按規定製度執行,已訂立的企業內部會計控製製度流於形式;再次,會計監督不力。我國電力企業中,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企業並不多,即使已經建立了內部審計機構的企業,也未能真正充分發揮作用,有些企業隻是為了應對相關部門的檢查監督,而並不注重內部會計控製製度的執行情況,使內部會計控製製度流於形式。有的集團母公司與分公司或與子公司之間不具有明確的核算與財務關係,造成母公司對其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監督與控製非常不力。

(二)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嚴重。其主要表現於:第一,有些電力企業賬目不清晰,企業賬賬、賬實之間核對不上;會計信息並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第二,企業財務管理基礎混亂、會計基礎信息失真。有的企業為了小集團的利益做假賬,利用賬外賬轉移資金,截留或隱瞞各種收入,導致有些資金體外循環。第三,會計操作缺乏規範性,導致會計信息缺乏可靠性。

(三)費用支出控製不力,導致虧損某些電力企業不嚴格控製費用支出,造成較大的損失和浪費。第一,有些電力企業為了擴大營銷力度,允許部門經理開支一定比例的業務費用,但對這部分費用的適用範圍無明確規定,更無約束監督機製,最終導致部門經理揮霍浪費,造成費用開支過大,企業成本費用率大幅偏高,擴大營銷帶來的利潤有限,使本來微利的企業出現虧損狀況;第二,內部管理控製未規範執行,造成資產出現較大損失。有的企業由於財產物資內控管理薄弱,物資購銷製度鬆弛,職責分離不夠明確,對存貨采購、驗收、等職責由同一人或同一組人擔任,未按規定手續辦理存貨的采購與發出,也未及時與會計記錄相核對,使賬實不符,長期就會形成較大金額的潛在虧損,甚至引起現金流量的問題。

二、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控製薄弱的原因分析

(一)企業領導層風險意識不夠,管理層的理念是內部控製的重要因素之一。從我國電力企業來看,企業領導層並未真正重視內部控製的應用,甚至風險意識較差,沒有提到應有的高度,也就缺乏有效的風險管理機製。還有些企業領導重視經營,把企業利潤放在核心地位,而輕視了管理與風險控製,對內部會計控製管理理念認識更不到位,缺乏對企業內部會計控製建設的指導,忽視內部控製製度的建立和實施,這是電力企業內部會計控製得不到建設和執行的重要原因。

(二)監督體係未有效執行,監管乏力。目前,我國電力企業已經形成較為健全的監督體係,架構主要由內部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同稱為外部監督;內部監督主要通過財務、審計、紀委等部門實行監督,社會監督主要通過審計、稅務、物價等部門實行監督。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較為健全的監督體係卻未得到全麵有效的執行,監督體係實施效果較差。經分析,其主要原因在於:首先是健全完善的監督體係中,內部外部監督的職能交叉在一起,缺乏統一可行的標準,管理與指導的力度不夠,缺乏足夠的信息溝通,監督缺乏重點與針對性;其次是監督體係雖然設定了具體的目標,但在執行過程中,卻偏離了目標,有的企業甚至會出現監督過程以平衡預算和創收為目的,監督的真正職能未能得到發揮;再次是監督體係中的考核獎懲機製不夠健全或未得到有效落實。考核與獎懲是落實計劃與實現目標的重要措施,但電力企業的監督過程中往往忽視了這一環節,將考核與獎懲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