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議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1 / 2)

小議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管理縱橫

作者:劉忠剛

【摘要】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業單位運轉的必要條件,但在實際工作中有許多的問題,本文對問題產生及對策進行分析。

【關鍵詞】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對策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業單位運轉的必要條件。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主要是由財政撥款購置的,使用過程中不計成本、不提折舊。它是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的重要物質條件,在事業單位的資產結構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到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開展、經濟效益的提高以及資產的保值增值等。因此,必須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促進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上普遍存在核算不規範、製度不健全、監管弱化等問題,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製度和科學的管理機製。單位領導必須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管理意識,從思想上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到固定資產的流失也是一種失職行為。每個單位要確定一名領導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落實工作,切實加強監督,消除那種表麵上、形式上的重視,把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作為考核領導幹部和每一名管理人員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麵。要加強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製度,包括計劃審批,采購與驗收,登記與審核,保管、使用及養護,資產變動及調撥管理,財產清查,損失、丟失賠償,報廢、報損,統計報告,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和獎懲,租賃管理製度,以及業務管理規範、規程、標準等等。要有一個科學的管理機製來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的運行質量。

我們在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調查中發現,由於事業單位購置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大多是財政撥款,在經費支出中列支,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因此,一些部門單位在固定資產購買、管理、核算中不按製度規範要求處理,存在賬外資產、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損失浪費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在:

固定資產的賬實不符,資產存量不清。主要原因:一是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不及時,無法真實反映和有效控製固定資產實物狀況,不能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量和增減變化情況,有的單位賬麵隻反映固定資產原值總額,未建立固定資產台賬或卡片,導致賬、物脫節,賬麵總值對實物失去控製;二是建造的固定資產,由於資金不足、決算不辦理等原因,造成結算不及時而未入賬,部分單位甚至在建造的辦公樓、教學樓已使用多年後,工程支出仍掛在“在建工程”和往來賬戶中;三是盤盈、接受捐贈和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由於各種原因滯留賬外不入賬,形成資產的賬外循環。

固定資產長期被隱滿、借用、侵占。由於種種原因,有些單位主動或被動地向對方提供實物,如行業性管理單位、行政隸屬關係、權力機關單位,有的上下連動,表現為贈送、侵占、借用對方的固定資產?諸如轎車、空調、電腦等,這些資產以各種名義長期被單位和個人借用、侵占,有的是對個人的變相行賄、受賄,逃避了監督。

政府采購法對固定資產購置的製約力度不夠。調查中發現事業單位在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采購法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固定資產的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一是在談判小組的選擇、標書的撰寫等都可能存在人為的傾向性;二是政府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自行回避,但在政府采購法中的規定力度不夠;三是部分事業單位對政府采購法的有關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容、政府集中采購程序等不了解,疏忽了固定資產購置的政府采購環節。

房屋出租不規範,收支自行支配搞“賬外賬”。一是房屋租賃合同簽定不規範,有的不簽定合同,有的逾期不續簽,有的條文不符合法律的規範要求,造成租賃費不能及時收取;二是有些單位對外招租不透明、不公開,有的以低價格租出,經辦人從中謀取私利,有的單位將資產無償轉給下屬單位租賃經營,變相轉移國有資產租賃收入;三是收支不納入財務統一核算,出租收入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作台賬記錄,長期遊離於賬外,形成“小金庫”,有的租賃收入直接衝抵單位的賬外招待費,或用於職工的獎金、補貼及福利開支等私分性質的支出;四是國家稅收的多重流失。由於收支不入賬的核算,造成了出租、出借方偷逃房產稅、營業稅以及所得稅等稅款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