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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課程標準中語文高效課堂構建的策略

教研探索

作者:李振國

《中學語文課程標準》倡導“探究性學習方式”。新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之一是“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學生是學習和發展的主體,語文課程必須根據學生身心發展和語文學習的特點,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和不同的學習需求,滿足學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發學生的主動意識和進取精神,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而語文教師在教學內容的確定,教學方法的選擇,評價方式的設計上,都應有助於這種學習方式的形成。因此,將探究性學習方式引入到課堂教學之中,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鼓勵和引導學生有所創見,才能真正提高學生的語文素質。

與探究性學習方式有關的理論主要涉及兩對概念,即“過程”與“結果”、“情境”與“形式”。從探究性事實的角度來說,“過程”是指學生為探索和發展知識所經曆的過程,這一過程通常是在教師的組織和支持下進行的。

“結果”則是指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所獲得的知識、技能和態度,可以表現為多種不同的形式,如語言描述、行為表現、情感體驗等。“情境”主要指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所麵對的多種具體問題,“形式”則是指學生對獲得學習結果的形式化描述。因此,我覺得,探究性學習可以理解為學生在特定學習情景中,通過發現問題、調查研究、動手操作、表達與交流等探究性活動,從而獲得知識、技能和態度的學習方式和過程。這也是新形勢下對語文課的基本要求。

基於《中學語文課程標準》對中學語文教學的要求,作為中學語文教師必須在從下幾方麵進行探究式教學,從而構建語文教學的高效課堂:

第一,教師的教學行為應當轉變。

教師應由傳統的知識傳授者變為學生學習的參與者、引導者和合作者。改變傳統教學中學生消極被動地接受知識的狀態,把教學看成學生通過探究性活動主動建構學習的過程。改變教師單向傳遞知識的教學行為,樹立以活動促發展的教學觀念,教師不再是傳統教學過程的控製者、教學活動的支配者、教學內容的製定者與學生成績的評判者,而應是學習環境的設計者,學生自主學習活動的引導者、組織者和指導者,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給學生心理上的支持,注意培養學生自覺、自律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

第二,培養學生大膽質疑的習慣。古人雲:“學貴有疑。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無數事實證明,“問”是培養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的切入口。有人說,學習的過程是從“無疑”到“有疑”再到“無疑”的過程。隻有學生有了疑問,才會產生探究的興趣。因此,教師要積極引導學生提出自己的疑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發言,讓學生在探究中尋找答案,這一過程中,教師適當做以點撥和補充,這與老師將現成的答案一下子“端”給學生,效果會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