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七,一種中華民族的喪殯習俗。
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
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並且要哭,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死的前幾天不知自己已死,順著梯子看到家人哭泣,才知道自己已死。
頭七,喪殯習俗。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
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
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體時間由道士推算。
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
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簷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裏多待一會兒。
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
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
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燒七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
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
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
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劄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
孝子隻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
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
“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鬥等祭奠。
“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
其他地區認為“衝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
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