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是第一個廢封建置郡縣的朝代;這是一個革命的朝代。可是二世而亡,留給論史家許多爭辯。封建論者很容易的指出,這短短的一代是封建製的反麵的鐵證。反封建論者像柳宗元這樣,卻得很費心思來解釋秦的速亡並不在郡縣製上——郡縣固然亡,封建還是會亡的。漢是封建和郡縣兩製並用;郡縣製有了長足的發展,封建製也經過幾番修正,漸漸達到名存實亡的地步。年代又相當長。這是郡縣製成功的時代,也是最宜於比較兩種製度的得失的時代。所以本篇說,“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⑤。漢可以代表魏晉等代;篇中隻將魏晉帶了一筆,並不詳敘,便是為此。漢其實也未嚐不可代表唐。但柳宗元是唐人,他固然不肯忽略自己的時代;而更有關係的是安史以來的“藩鎮”的局麵,那不能算封建卻又像封建的,別的朝代未嚐沒有這種情形,卻不像唐代的顯著和深烈,這是柳宗元所最關心的。他的反封建,不但是學術的興趣,還有切膚之痛。就這兩種製度本身看,唐代並不需要特別提出;但他卻兩回將本朝跟周秦漢相提並論,可見是怎樣的鄭重其事了。《唐書·宗室傳讚》說杜佑、柳宗元論封建,“深探其本,據古驗今而反複焉。”杜佑的全文不可見;以本篇而論,這卻是一個很確切的評語。“深探其本”指立封建起源論,“據古驗今而反複”正指兩回將唐代跟周秦漢一並引作論證。
篇中兩回引證周秦漢唐的事跡,觀點雖然不同,而“製”的得失須由”政”見,所論不免有共同的地方,評為“反複”是不錯的。第一回引證以“製”為主,所以有“非郡邑之製失”④,“徇周之製”,“秦製之得”⑤,“州縣之設,固不可革”⑥等語。
這裏周製之失是“末大不掉”③,秦製之得是“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④;漢代兼用兩製,“有叛國而無叛郡”⑤,得失最是分明。秦雖二世而亡,但“有叛人(民)而無叛吏”④,可見“非郡邑之製失”。唐用秦製,雖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但“有叛將而無叛州”,可見“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⑥。兵原也可以息爭,卻隻能用於小群小爭。群大了,爭大了,便得“有德”,而且得有大德。“藩鎮”是大群,有大爭;而有兵無德,自然便亂起來了。——這番征引是證明“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那個主旨。第二回引證以“政”為主,所以有“侯伯不得變其政”,“失在於製,不在於政”⑧,“失在於政,不在於製”⑨,“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⑩等語。周雖失“政”,但“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上下牽製,以至於此。所以真正的失,還“在於製,不在於政”。秦製是“得”了,而郡邑無權,守宰不得人;二世而亡,“失在於政”。“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⑩。篇中接著舉出孟舒、魏尚、黃霸、汲黯幾個賢明的守宰。“政”因於“製”,由此可見。至於唐“盡製郡邑,連置守宰”,“製”是已然“得”了,隻要“善製兵,謹擇守”,便會“理(治)平”,不致失“政”。這就是上文提到的柳宗元向當時執政者建議的簡要的原則了。——這番征引是證明郡縣的守宰“施化易”而“能理(治)”⑦,回答那第一難。郡縣製的朝代雖也會二世而亡,雖也會“桀猾時起,虐害方域”⑥,但這是沒有認真施行郡縣製的弊病,郡縣製本身並無弊病。封建製本身卻就有弊病,“政”雖有一時的得失,“侵弱之辱”“土崩之困”終久是必然的。——篇中征引,第一回詳於周事,第二回詳於漢事。這因為周是封建製的代表,漢是“政”因於“製”的實證的緣故。唐是柳宗元自己的時代,他知道的事跡應該最多,可是說的最少。一來是因為就封建郡縣兩製而論,唐代本不占重要的地位,用不著詳其所不當詳。二來也許是因為當代人論當代事,容易觸犯忌諱,所以還是概括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