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無知(2 / 2)

他趴在桌上,閉上眼道:“我父母催著我結婚,但是我想考更高的學位,我父母根本就不答應,也不知道他們在哪聽說了楊偉楠,然後就把我騙了過來,他們認為楊偉楠可以治好我,讓我乖乖結婚,然後他們抱孫子。”

我淡漠道:“楊偉楠這種行為是犯法的,遲早有一天會遭報應的。”

段輝反問我:“他犯了什麼法?”

我組織了一下語言道:“我覺得他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還有詐騙罪。他已經對我們非法拘禁,還給我們造成了人身傷害。我在書上看過,涉嫌非法拘禁,會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暴力致人傷殘則與故意傷害罪競合,也會判刑。”

他又問道:“何以見得他犯了詐騙罪?”

我說道:“他對家長宣揚網癮病可以治療,然後向家長收取高額費用的行為就是涉嫌詐騙罪,詐騙罪政治書上說過,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段輝再次歎氣:“唉,你還是太年輕,想法太簡單了。”

我怔了怔:“此話怎講?”

他笑道:“我對法律有過研究,而且我早就知道楊偉楠了。你想想,如果楊偉楠真的犯罪了,那早在幾年前就被抓起來了,為什麼到現在還“逍遙法外”?為什麼到現在還繼續治療網癮?”

我眯著眼,沒有說話。

他繼續道:“你說楊偉楠非法拘禁,那麼全國-軍事化管理的高中都涉嫌,都是監護人送的,都不許出去。我們也是父母送進來的,所以不算非法拘禁。你說故意傷害罪,電擊要麼電死你,要麼是無法認定的。你要分清楚,什麼是譴責,什麼是犯罪,以及最重要的,當刑法上沒寫的時候,法律是不可能對他起到作用的。就算你想告他,律師也不會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我嗯了一聲:“我明白了。”

他嗤笑道:“所以,錯也並不全部在楊偉楠的身上,錯在那些送我們進來的人。就拿那些“網癮少年”來說,如今已經是網絡時代,世物更迭,但他們的父母們卻仍然堅持認為,人長時間接觸網絡,是錯的,是沉淪的,是瘋狂的。他們的父母仍然抱殘守缺,頑固迂腐,沒有人會去回憶自己對兒女有多少真正的關懷,沒人去反思自己給了自己的孩子多少家教,更沒有人反思玩遊戲和自己閑時打麻將打撲克有丁點不同。”

胖子這時候竟然哭了起來:“我錯了,別電我了,嗚嗚,我真的錯了。”

我發現,段輝也哭了,他擦了擦眼角的淚水:“就算楊偉楠有罪,但他的罪,是多少無知的父母,一幕一幕看在眼裏,卻默不作聲的事實。他們寧願相信國家的津貼,政府的獎賞,楊偉楠的名號,電擊恐嚇的屈服表象,也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他們一天天,一年年的沉默,讓楊偉楠依舊在公眾麵前,露出慈祥卻讓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我喃喃道:“無知,便是原罪。無知加傲慢,則更是十惡不赦。”

此時我在想,不知道白小潔那個世界有沒有楊教授這種人,也不知道她那個世界有沒有所謂的網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