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思維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指出,政府思維和管理滯後於電子商務的發展是立法最大的挑戰,並舉了淘寶網全麵管控食鹽銷售的例子。
2013年2月,淘寶因為接到了杭州市鹽務局的通知,而宣布在線銷售的食鹽一律下架。我們知道,中國鹽業專賣實行“割地而治”,網上賣鹽則衝擊了這一體製。食鹽是專賣的,並且有區域限製,不可能有賣家能拿到全國所有省份的專賣許可證,但網上交易又無法確定地域性,最終賣家不可能拿到“網上許可”。網上售鹽勢必造成批發企業因地域壟斷而獲得的利益,打亂了各批發企業獲利的均衡狀態,因此遭致其反對。此外,食鹽是由國家發改委統一製定價格框架後,由各地發改委根據當地市場情況進行微調,各區域間存在價格差異。網上銷售容易導致竄貨問題,致使各地鹽務部門無法通過控製銷量而獲得壟斷利益。
盡管存在種種限製和挑戰,但電商立法是必須而且緊迫的。電子商務是新經濟,是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先進生產力的最典型代表,是中國經濟的未來。保護創新的電子商務和網絡經濟的發展,而不是保護傳統經濟,是電子商務立法的基本目標。通過電子商務立法,開放金融、電信、物流等垂直壟斷行業的市場和基礎設施資源,推動解除傳統經濟對新經濟發展的製度和資源的約束,是實現國家經濟戰略轉型的基本目標,也是電商立法的基本目標。將實踐中產生的新經濟和新商業規則,上升認可成為法律條文和法律製度,從而獲得司法執法體係對新經濟的全麵支持。
阿拉木斯認為電子商務立法中可以考慮的基本原則包括:先發展,後管理;重促進,輕監管;自下而上。其它的還應該包括:謹慎原則——電子商務進入成形關鍵期,看不清的先放下,為發展留足空間;寬容、包容原則——對新事物允許試錯,對新問題保持寬容,相信消費者比監管者聰明,相信競爭和市場的選擇;公平原則——給予市場各主體同樣的市場地位、市場資源,包括小微企業的公平問題,線下線下的稅負公平問題;以及競爭、創新、開放的原則等。他還補充道,在電商立法上有一個容易被人忽略的但卻極為重要的成功經驗是:過去十幾年電子商務快速得到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其發展初期幹預較少,中國電商務由此獲得了一個較為寬鬆的發展環境。2000年,電子商務在互聯網泡沫中依靠商業信息服務頑強生存;2003 年,電子商務在非典中堅持,推動小微企業在線創業;在 2008 年金融危機挑戰下,電子商務幫助製造業解決產能過剩;在今天,電子商務幫助製造業轉型升級,幫助專業市場拓展空間,幫助零售業建立麵向信息經濟的基礎設施。寬鬆的政策環境和完善的法律保證是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繁榮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