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住房問題
建立多層次農民工住房供應保障體係,住房對傳統中國人意義非凡,不僅是財富和地位的象征,更是人們從空間和心理兩方麵對“家”的定義,在城市有了自己的住房,農民工在城市就找到了“根”,生活就有了動力。進城農民工數量龐大,住房保障亟待解決,農民工進城得解決居住問題,切實根據農民工工作性質及工資狀況,多層次、多角度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國家和政府應從財政部撥款用來大力建設農民工專用房,保證農民工以低廉的租金入住,為農民工進城生活減壓,國家和政府出台政策為暫時不能提供低價住房的地區提供住房補貼,同時應該積極參與房地產市場調控,發揮市場作用,實現多層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係,鼓勵用人單位為農民工修建員工宿舍,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適合農民工要求的住房租賃市場,雖然這些探索隻是局部的,但也起到了一定的緩解作用。
(三)保障社會公共服務問題
加大戶籍方麵全方位改革力度,科學合理地設置農民工入戶條件,加強社會保障體係建設,逐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應保盡保,全麵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對進城農民工要保證工傷保險全覆蓋,要求用人單位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在其勞動合同範圍內因工傷造成的事故用人單位應給予相應補償,保證農民工不受歧視,在遭受工傷或職業病時能獲得與市民同樣的醫療救助和損失補償,淡化城市偏向,使戶籍與公共服務逐漸脫鉤,政府可通過財政手段征收稅金以彌補社會保險的缺口,最大限度擴大農民工社會保障的覆蓋麵,政府應完善社會保障體係,建立臨時農民工救助站,對出現困難的農民工給予及時救助,加快發展各項社會救助機構,農民工進城麵臨著在城市養老的問題,低廉的收入使其麵對社會風險時措手不及。健全社會保障製度是維持農民工生計的後盾。
(四)保障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
這是成家立業的農民工想進城的直接原因,農村地區教學設施不完善,很多村子離學校較遠,很多學生上學很不方便,而且教學質量差、學校破舊,教育乃百年大計,政府應從大局著眼,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益,提高農民工市民化能力,允許農民工子女在其工作居住的地方接受教育,完善農民工保護法,使得農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再因戶籍帶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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