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青年人明明知道這些事實,但還是把其生活的基礎建立於技巧、詐騙手段上,而不建立在人格、信用的基地上,豈非大怪事?如果置其事業於疏鬆不穩固的基地上,而不置之於信義、正直的磐石上,豈非愚不可及?
除了誠實,世界上別無可靠的東西。不少人,就因為離開了誠實,而終至於失敗。在牢獄中,就關了不少想要用誠實以外的方法,以期求得便宜的人們。
成功的關鍵在正直、公平、誠實及信義。離開了正直、公平、誠實及信義,就不會得到真正的成功。
每個人都要懂得,在自己的生命中,應當有著寶貴的人格:高尚的人格,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任何代價也不能夠買去;甚至在必要時,寧可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以保全人格力量的完整。
一個人能夠尊重自己的人格,不把自己當成一件商品,不肯為了薪水、金錢、勢力、地位出賣自己的人格,降低自己的操守,他一定能提升自己在公眾中的良好形象,成為社會中的重要人物。
林肯做律師時,有人請他為一件訴訟案中理屈的一方辯護。他回答說:“我不能做這事。因為到了當庭陳詞時,我的心中,一定會不住地這樣想:‘林肯,你是說謊者,你是說謊者!
’我相信,那時我會忘形,而這樣高聲說出來!”
一個人戴上了假麵具,而從事不正當的事業、職業,那麼他一定會常常受自己內心的嘲笑,而常常鄙棄自己。良心的譴責,或內心的羞慚,是很痛苦的;它能減損人的力量,抹殺人的品格,而且足以葬送一個人的自尊與自信。
不管有多麼大的利益,千萬不可留戀不正當的職業。假若你要從事這種事業,最終,你會遭到失敗與不幸。做良心所不允許的事,是足以損害人格與破壞各種精神機能的。
假若你的上司要你做不正當的事,你可以明白地告訴他,你必須將你的人格銘刻在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上,否則就不幹!你不能將你的人格操守、你的自尊,出賣給任何不正當的機構或不誠實的人們。
不管你從事何種職業、事業,你總應該尊重你的人格,保持你的操守。在你做一個律師,或一個醫師,或一個商人、一個夥計、一個農夫、一個議員、一個政治家時,不要忘記,你是在做一個“人”!從最初到最後,直到永遠!
此外,要使自己有美麗的人性,還必須具有高貴的心靈。
我們可以使我們的心胸成為“美”的藝術館,也可使之成為“恐怖”的營壘。我們可以按照我們的心意將我們的心胸布置成任何格式。
寧可一千次容許竊賊從你的居室盜去你最有價值的珍寶、竊去你的金銀財物,不可容許精神上的敵人——混亂、病態的思想,憂慮、嫉妒、恐懼的思想——闖入你的心胸,竊去你心中的平安,盜去你心中的恬靜。失掉了心中的平安與恬靜,生命不過是活墳墓而已!
人的生活總為其精神作用所支配:精神的意象產生真實的生活;精神的意象複寫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鑄印在每個人的品格上;人的生活就是不斷地將種種精神意象,翻譯在我們生命中的品格上而已。
有時一個人遭遇到大的失望或重大的金錢損失,會於短時期之內麵貌一變,致使他的友人簡直不能認識他。從這種情況中可以看出,精神作用對於我們的生活影響之大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生命中成就的大小,主要看我們能否維持我們生活的和諧,能否拒絕一切足以損害能力、減低效率的精神敵人於心胸之外。
各種不同的思想或暗示能生出各種不同的影響來。一個樂觀、積極、愉快的思想,是可以給予我們一種快樂、幸福、向上、更新的感覺的。它仿佛是一股歡樂之電流,遍布了我們的全身;它能帶給我們新的希望、勇氣與生活動力。
每個人的世界、環境,都是他自己造就的,他可以將憂鬱、困苦、恐懼、失望等等東西充滿他的世界,使他自己的生命變得悲愁、痛苦;也可以排除一切悲愁、惡意、恐懼等思想,而使自己的環境、空氣變得一片清新。
凡是一個能夠掌控自己思想的人,一定能夠以希望替代失望,以積極替代消極,以決心替代懷疑,以樂觀替代悲觀。能夠在心中充滿各種良好的思想,樂觀積極、愉快的思想,就能肅清一切精神上的敵人。比之一個降為情感的俘虜,為憂鬱、頹喪、恐懼等思想所奴役的人要占便宜得多。前者生命中的成就,一定可以超過後者,雖然後者的天賦、能力有時常常優於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