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借口可以用來說明虛偽的合理性。
在所有的不良習氣中,撒謊是最為卑劣的行為。撒謊乃是道德敗壞的結果,是邪惡的伴隨物,是怯懦和心虛的表現。但有許多人並不以撒謊為恥,他們毫不在乎,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唆使傭人們去撒謊。當傭人們公開對自己的主人撒謊時,主人也就不該感到大驚小怪,因為這正是主人自己教育的結果。
哈裏·沃頓先生曾經描述了這樣一件事,有一位誠實的大使被派往國外,為了國家的利益,他不得不撒謊。盡管這隻是他寫的一部諷刺性的文學作品,但這部作品發表之後,詹姆斯一世對大使先生大為生氣,從此就疏遠了他。大使先生的一位競爭對手認為大使這種不誠實的行為違背了國王陛下的崇高信仰。這種結局實在出乎沃頓先生的意料之外,沃頓先生的本意是通過讚揚誠實人的行為來表達自己的職責觀念,因為在這一章的開頭,即在“一個人的幸福生活”這一章的卷首他是這樣稱讚這個人的:
“誠實守信是他的最好武器,不玩任何花招就是他的人生之道。”
但他偶然的一次撒謊,盡管是為了所謂“國家的利益”,卻徹底顛覆了自己誠實守信的人格,這勢必會葬送自己的政治前途,最後也會遠離幸福。
撒謊總以各種不同的形式——作為外交手腕、人生策略、權宜之計、道德異議,等等——總是這樣或那樣表現出來。在不同的社會階層有不同的表現形式,表現程度也各異。有些謊言並不是赤裸裸的,而是以含糊其辭、躲躲閃閃的話語表現出來。它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往往給人造成各種幻覺或假象。這種似是而非的謊言,正是法國人所言的“圍著真理繞圈子”
,但就是不講真相。
有些心胸狹隘、天性不誠實的人,他們總是含含糊糊、閃爍其詞,說出來的話,你怎麼也無法抓住其真實含意,他們總是逃避真理,繞開道德,遇事總是隱瞞著自己的真實意圖,生怕要承擔什麼實質性的後果。這種人不以為恥,反而自以為高明,他們就像一條狡猾的蛇一樣,在荊棘叢生的社會中,穿梭前進,自以為左右逢源。無論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組織,還是一個社會,如果都根據這種世故圓滑來運行的話,終究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徹頭徹尾的謊言誠為可惡,但閃爍其詞、模棱兩可的“誠實話”亦令人作嘔。
誠實守信才能戰勝虛偽、謊言,才能回到現實中的真我。
誠實是最高貴的品格,亦是最健康的心態,它會給人帶來最大的精神快樂。欺騙也許會得逞一時,但會失去人生的價值。
3守信是人生之基石
遵守諾言是做人的基本準則之一。一個無信、失信的人很難得到人們的信賴、任用,發展下去也終將為他人、為社會所拋棄。
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表現是履行諾言,但諾言必須符合於道義,符合於理。“義則諾”,“則可諾”。對於在某種非常情況下所作的不符合道義的諾言則不必信守。
信,與誠是統一的。信以誠為基礎,能誠自然能信,離開誠就無所謂信。
李白有詩:“一諾許他人,千金雙錯刀。”說話算話,誠實不欺是與人交往得以順利進行的條件。
春秋時,晉獻公病重,於是就對大夫荀息說:“我以奚齊為繼承人,可是他年紀尚小,大臣們不服。我擔心發生內戰,你能擁立他嗎?”荀息說:“能。”獻公說:“你拿什麼來驗證?
”荀息發誓說:“一定讓您死之安心,好像還活著一樣,讓活人看到我的忠誠,不替我感到羞愧,來作為驗證。”於是獻公把奚齊托付給荀息。荀息被提任相國,主持國政。不久,獻公去世。大臣裏克等人打算接回逃亡在外的公子重耳做國君,想借助三公子(中生、重耳、夷吾)的勢力作戰。裏克對荀息說:“三個怨家將要起來,外有秦國,內有晉國人民幫助他們,你將怎麼辦?”荀息說:“我不能違背先君的囑托,必須立奚齊。”一個月後,裏克將新君奚齊殺死。那時獻公還沒有安葬,荀息準備去死,有人說:“不如立奚齊的弟悼子並輔佐他。”荀息於是又擁立悼子,並將獻公埋葬。又過了一個月,裏克在朝堂上殺死了悼子,荀息於是自殺殉難。
司馬遷十分讚賞荀息,他曾說:“《詩》中說:‘白玉有汙點,尚可以磨掉;人言有汙點,就沒有辦法了。’這話恐怕就是對荀息這樣的人說的吧!他至死也沒有違背諾言。”王安石說:“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語為重白金輕。”荀息曾向晉獻公發誓立奚齊,於是他不怕個人安危,實踐了諾言,最後自殺殉難。其精神還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對人誠實不欺是信的重要內容與要求。《論語》講“言而有信”、“言忠信”都是說的這個意思。這方麵的具體要求是:其一,對人言要真實,“無便曰無,有便曰有。若以無為有,以有為無,便是不以實,不得謂之信。”對人不可作無根之談,要做到“君子之言,信而有證。”其二,說話要算數,不可“口惠而實不至”。要嚴格踐約,“不食其言”,做到“有所許諾,纖毫必償,有所期待,時刻不易。”切不可“麵諾背違”,“陽非陰是”。其三,要做到“言顧行,行顧言”,言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