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生有能接受外界音響的耳朵,也都生有能把音響傳到大腦去的聽覺神經,更有一個對音響能感知、能思考、能識辨、能記憶、能聯想、能想像、能推理的大腦。有了這些條件,應該說人人都能聽音樂,並能從音樂中得到感受,獲得精神上的營養,使自己生活得更愉快,精神上更豐富多彩。例如:當你聽到一首樂曲時,你會說出愛聽或不愛聽;你也能辨別出那是一首抒情曲、舞曲或是進行曲;你也能從風格上說出它是悲哀的還是歡快的;你還能從題材上區別出兒童樂曲和成年人的樂曲。這說明你已具備了初步的欣賞能力。在生活中,當你看一場電影,聽了一支歌曲,看了一場舞蹈,聽了一次戲曲或欣賞一首配樂詩朗誦後,你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增添生活情趣,這實際上就欣賞了音樂,理解了音樂,因為所有這些藝術表現形式,都必須在音樂形象襯托下才能體現其感人的完美性。這些無意識獲得的音樂享受,進一步說明你已具備了初步的音樂欣賞能力。通過以上這些被絕大多數人所能接受的事實說明,初步的音樂欣賞能力的獲得可以是人們長時間無意識地欣賞音樂的結果。當然,這些無意識的欣賞能力,遠遠不能滿足對樂曲欣賞的需要。要想提高自己的欣賞水平,就必須進一步了解音樂。
(1)感受音樂的能力
音樂是一種“世界語”,它的“非語義性”使它不受時間、地域、國家和民族的限製,因為它是“心靈的語言”。惟其如此,欣賞音樂首先要具備的是感受能力。感受能力包括節奏感、旋律感以及對音樂作品整體的感覺。而節奏感和旋律感是整體感覺的基礎。節奏是音樂情緒的基調,決定著音樂形象的感情和色彩;而旋律是節奏在音響上的擴大和延伸,它的起伏變化已能構成音樂形象的輪廓和細部。通俗地說,音樂作品的整體就是無數旋律的總和。所謂感受能力就是對節奏和旋律產生共鳴的能力,受音樂作品感染的能力。我們常說,被音樂陶醉了,就是指和音樂取得了完全的共鳴:它的歡樂變成了你的歡樂,它的悲哀引起了你的悲哀。
《高山流水》今天仍使我們心神蕩漾,《英雄交響樂》今天仍使我們意氣振奮,就是這個道理。因而從客觀上講,能使我們產生強烈共鳴、感受至深的音樂作品,就是藝術價值高的;反之,藝術價值就低,也經不住時間的考驗。
(2)分析音樂的能力
必須承認,有許多音樂作品是不需要分析的——在欣賞中,你隻要感受它就夠了,但更多的作品,尤其是大型作品,如交響樂、歌劇等,如果不具備起碼的音樂分析能力,就很難欣賞。
對音樂作品的分析包括兩個方麵。首先是對音樂作品本身的分析,這是對作品的創作技法、配器方法、演出時的指揮或演出水平的判斷。例如對貝多芬第五交響樂的分析:樂曲對命運主題的處理,它是怎樣表現戰勝沉重的命運的(這部交響樂又名《勝利交響樂》),詼諧曲樂章末尾是怎樣引出突然空前強烈的末樂章,表現勝利的歡呼的;另外,對整個作品的音樂結構、調式組合、配器手法等的創新等也應有所分析。再如,對比才的《卡門·序曲》,應該分析它是如何高度概括全劇的。其次是對音樂作品所要表現的內容和它是如何表現的進行比較分析。例如根據莎士比亞的悲劇《羅米歐與朱麗葉》,柏遼茲寫了戲劇交響樂,古諾寫了歌劇,柴科夫斯基寫了交響幻想序曲,普羅科菲耶夫寫了芭蕾音樂。對於這些音樂,我們都要根據自己對莎士比亞原作的認識與了解,分析它們的成功之處或失敗之處,分析作曲家們是如何用音樂手段再現或發展原作的主題,等等。
對音樂的分析能力是需要一定文學的或曆史的修養的。否則你就無法掌握音樂作品的背景材料,更無從進行分析。
(3)對音樂的記憶能力
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音樂在時間的進程中流動、展現,而且轉瞬即逝。沒有記憶能力就把握不住音樂作品的全貌,那麼感受就會十分膚淺,分析也就失去了根據。記憶能力包括對樂句、樂段、樂章乃至整個作品的記憶。對陌生的音樂作品要求有臨場記憶能力,它可使你感受、分析、理解音樂;對熟悉的音樂作品要求有重複記憶的能力,它使你產生比較:同一演奏家、指揮家和樂隊在不同場合下的演出有哪些微妙的區別,不同的演奏家、指揮家和樂隊的演出又有哪些明顯的差異。
(4)聽音樂和“看”音樂
在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我們能通過許多渠道來欣賞音樂:唱片、錄音、廣播、電視等等。但是為什麼一些重大音樂演出——尤其是交響樂和歌劇——人們總是爭先恐後地買票去現場聽呢?是聽音樂還是看音樂呢?這裏有許多原因,例如人們想親眼一睹歌唱家、指揮、演奏家的風采,或是去享受音樂會特有的氣氛等等。但是從專業角度來講,根本原因有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