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進貨時要設立交貨促進製度,並按下列條件來進行計算;對於交貨成績優良的廠商,將采取退傭方式處理,其規定如下:
(1)進貨數量
(2)交貨日期及交貨數量
(3)交貨遲緩程度及數量。
第十三條為使進貨業務能合理運作,本公司每月召集由各進貨廠商、外包商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借此進行磋商、聯絡、協議。
(第一章)與××製造公司的交易方針
第十四條××製造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包括與該製造公司目前正式交易的三家公司),一概歸與本公司作直接交易。
第十五條本公司拒絕接受傳票,一旦物品交人本公司就屬於本公司的營業範圍內。
(第一章)交貨的督促
第十六條為督促貨品能盡快進貨,負責進貨人員應每天到各廠商處照會聯絡,並促使對方盡快著手。
第十七條在處理對外訂貨事宜時應使用報表,記人材料名稱、色調、產品樣式、號碼、尺寸、廠商號碼,然後交給廠商(廠商的戶頭也應寫入)。
第十八條前項報表在發出訂單時應一起附上,另外,還要貼在產品的箱子上,連同產品一起交給零售商和消費者。
四、銷售目標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銷售目標根據銷售方針和銷售計劃製定。
第二條具體目標管理方案如下:
1.每月第1—5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25%;
2.每月第6—10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20%;
3.每月第11—15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15%;
4.每月第16—20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15%;
5.每月第21—25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15%;
6.每月第26—30天應達成當月銷售目標的10%。
第三條當年度計劃變動時,須及時調整月別計劃。
第四條銷售部須加強計劃的落實管理,保證目標任務的完成。
第五條營銷過程如發生重大變故,須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銷售計劃審批製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營銷計劃工作,提高營銷質量,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章)營銷計劃內容
第二條營銷計劃分年度營銷計劃和月度營銷計劃。
第三條年度計劃應包括營銷環境分析、主要活動主題及活動範圍、重點商品等。
第四條月度計劃應包括背景分析、活動主題、活動時間、活動範圍、活動內容(包括公關活動和業務活動)、媒體宣傳計劃、費用預算。重大促銷活動方案應上報集團審批後實施。重點活動包括:地區集團的區域聯動活動,各店的店慶活動、換季活動、黃金周及其他重要活動。
(第一章)上報時間
第五條年度計劃:於每年11月20日以前上報第二年的年度計劃。
第六條月度計劃及重大促銷活動方案提前一個月上報。(如實際活動與上報計劃不符,應在活動開始前補充上報)
(第一章)上報方式
第七條送至營銷本部。
第八條營銷計劃上報時要附上《某集團營銷計劃審批表》營銷本部將評審意見填上後一周內將審批表返還各店。各店要設專人負責計劃上報工作,按時或提前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