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全球氣候新協議奠基(3)(1)(1 / 1)

理解“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重新回到原點的氣候談判,與20年前的格局已經顯著不同,20年間全球排放格局一直處於動態變化中。

在20世紀90年代確定以“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以及《京都議定書》等為談判基調的時候,發展中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量隻占全球總排放量的32%,發達國家率先承擔減排義務,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是全球共識。

經過20多年,各談判方的減排能力和潛力以及經濟實力等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全球排放格局的焦點逐漸轉移到發展中大國身上。世界銀行報告認為,到2030年,大部分新增的全球能源消費將來自新興發展中大國,其中,中國占55%,印度占18%。

於宏源指出,當前全球排放格局的主要特點是,發展中國家內部的排放量差異性擴大,發展中大國排放量增長超過了發達國家,未來發展中大國整體排放量也將超過發達國家。全球排放格局的這種變化趨勢,使傳統發達國家率先減排的意願減弱,同時也使“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京都議定書》受到質疑。正是在此背景下,發達國家不斷要求處於工業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大國承諾中長期減排目標,要求將《京都議定書》下發達國家中期減排目標的談判和公約下長期目標的談判並軌?

與此同時,中國的談判形勢也發生了變化。中國作為第一排放大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越來越成為國際談判的焦點;中國的戰略與政策也越來越對國際氣候進程的全局具有重大的影響。

對此,鄒驥指出,應當科學、客觀地看待中國目前的排放現實。中國現在是第一排放大國,新增排放的60%來自中國,這是“瞬時的事實”。氣候變暖主要是因為大氣中溫室氣體的累積排放量。從1750年工業革命以來,在過去將近260年的曆史中,全人類排放的69.2%來自發達國家,這是發達國家不可推卸的曆史責任。作為公約基本支撐的科學事實沒有變,所以發達國家應當更多地減排。發達國家目前減排困難,但是不能用這個理由抵消、轉移發達國家的曆史責任。

他指出,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開創了高碳的發展模式,這個模式在全球化的過程中,通過跨國公司直接投資、貿易等複製到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使得這種發展模式得到了轉移和強化,發達國家對此也應當負有曆史責任,因為其開創的發展模式使其他國家的發展形成了路徑依賴。

此外,根據多家中外研究機構的研究,中國目前的碳排放中,20%到30%來自於服務出口生產。

鄒驥說:“如果要將中國的碳排放與其他國家進行對比,就應當比較同質數據,要對應相似的發展階段和經濟過程,同樣處於排放上升階段的數據、處於排放峰值點的數據和處於排放下降階段的數據分別去比才有意義。”

他介紹,德國碳排放峰值人均曾達到過14.1噸,法國達到過9.9噸,美國達到過21.9噸,中國現在的人均碳排放僅為6~7噸。

“法國今天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也是大約不到7噸,但是這與中國的6噸有質的差別。”鄒驥說,各個國家人均排放量隨人均收入的變化趨勢是一個“倒U”曲線,即先上升再下降,這是普遍現象。中國還處於曲線的左邊,法國已經處於曲線的右邊,二者對應的人均排放量數值是相似的,但是對應的人均收入,中國卻大大低於法國,對應的發展階段和經濟過程是完全不同的。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主要靠製造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帶動發展,以後還要經曆城鎮化的過程,排放還未達到峰值。法國的排放主要源自建築、交通等消費領域。二者排放源不同、內容不同,不可比。(文/溫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