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千餘村民狀告省市區三級政府調查
在蘭州市南濱河路雁灘段和312國道蘭州市天水路收費站之間,有一塊約50畝的空地,這個如今被藍色護板圈起來的地方曾經叫做大西北板材市場。裏麵堆積的沙石和房屋拆除後的碎磚地上,已經長出蒿草。
正是2012年年底發生在這裏的那場搬遷,引發了甘肅省蘭州市宋家灘村千餘村民狀告省市區三級政府的係列行政訴訟案件。
這一糾紛中,當地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政府的補償措施似乎並不被村民領情和理解,其中緣由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走訪了相關各方,進行了深入調查。
一場搬遷引發千餘村民狀告
2012年12月3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在當地一家報紙上刊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拆除集體土地上臨時建築的通告》,稱按照蘭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24次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紀要要求,對宋家灘村近50畝集體土地上的臨時建築物予以拆除。
宋家灘村村民認為,蘭州大西北板材市場是由宋家灘村集體籌資3000萬元興建,所占土地為宋家灘村集體土地,土地的合法使用權歸宋家灘村全體村民所有,隨即提起針對甘肅省人民政府、蘭州市人民政府、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蘭州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省市區三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14起行政訴訟請求。
2013年8月21日上午,受理該係列案件的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其中的第一起案件,被告為蘭州市城關區政府。在此後的8月21~22日、9月9~13日,法院分兩批公開審理了上述案件。
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原、被告代理人均出席庭審,並提交了相關證據,進行了法庭答辯,整個審判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群眾對政府工作不滿,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後,政府理應積極應訴。”蘭州市城關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勝太說。
記者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這批案件主要涉及原告要求撤銷政府征地批複行為、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撤銷不予受理行政複議決定、確認拆除通告違法、確認拆遷行為違法等類型。
經過庭審,2013年10月11日上午,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14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撤銷甘肅省政府的不予受理行政複議決定3件;確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違法2件;裁定駁回原告起訴4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5件。
部分村民不同意資產置換
一場搬遷為何會引發千餘村民狀告政府?
蘭州市城關區政府介紹,2003年蘭州市政府啟動的607號規劃路建設項目和甘肅省政協新辦公樓建設項目在征收宋家灘村土地時,考慮到該村人多地少,村集體經濟相對落後,市政府同意宋家灘村委會在312國道黃河橋和雁灘黃河大橋間的約56畝規劃綠地上建設一處臨時停車場,以促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據(2004)2號市長辦公會議紀要,待綠地建設條件成熟時,由村委會無條件拆除該臨時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