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行為的調查可被人為地缺乏完全評價,因為它隻告訴了我們事實是什麼,實際存在是什麼。很不幸,大多數人,甚至連科學家在內,都不夠強健,以致順從地讚同一般水平,讚同最普通最常見的事物,在我們的文化中尤其是如此,它對於普通人來說非常強大。

例如,金西博士對性行為的傑出的調查因其提供的原始資料而於我們非常有益,但是他和其他人卻不能避免隨和地談論什麼叫正常(指適意)。

病態的性生活(從精神病學角度看的病態)在我們的社會中是正常的,但這並不使病態變得合乎需要或健康。我們必須學會在我們意指正常時才使用正常一詞。

另一個對科學家很有用的是格塞爾的嬰兒發展標準。

但是,假如嬰兒在行走或從杯子裏喝水的發展上低於平均水平,大多數母親都很容易感到焦慮,好象那是壞事或者可怕的事。顯而易見,在我們找出了平均標準後,我們還必須問:“這種標準是合乎需要的嗎?”這個詞通常被用來表示讚成習俗的依據,因為人們已無意中將其與習俗、習慣或慣例等同起來。與神學的標準一起來掩蓋習俗,是這一用法的另一個不同形式。所謂聖書,經常被看成是行為製定的規範,但是科學家對於它也像對其他任何習俗一樣,很少放在心上。

文化作為正常、健康、良好或適意的一種根源,可以相對看成是一種過時的東西。當然,人類學家起初曾在使我們認清種族主義給我們以極大的幫助。更廣泛的人種學知識已驅散了許多這類見解。

並且,人們普遍認識到,種族主義是一種嚴重的危險。誰要想代表整個人類講話,他必須了解一些人類學,以及具備至少10種左右的文化知識,這樣他才能夠越出或者避開自己的文化的限製,從而更能夠作為人類而不是人類的鄰居來評價人類。

這一錯誤的主要變體是適應人的概念。看到心理學家們竟變得敵視這一看來合理、顯而易見的概念,非專業的讀者也許會感到迷惑。每個人畢竟都希望他的孩子善於適應,作為團體的一員,受到相同年紀朋友的歡迎、讚揚和愛戴。我們的重要問題是:“適應哪一個團體?”能夠適應納粹、犯罪、違法、吸毒等團體嗎?受誰歡迎?受誰讚揚?在H·G·威爾斯奇妙的短篇小說《盲人的峽穀》裏,人們都是瞎子,而有視力的那個人卻被視為不正常。

一個人對自己文化及外部環境的適應往往是被動的順應。但是,如果它是一種病態的文化呢?或者再舉一例,我們正緩慢地學會不再以精神病為理由武斷地認為青少年罪犯必然很壞或者有害。從精神病學和生物學的角度來看,犯罪以及青少年中的犯罪和惡劣行為也許代表著對於欺詐、利用、非正義和不公正的合理反抗。

適應的過程是被動的而不是積極的。母牛、奴隸或者任何沒有個性也能很快活的人就是它的理想典型,我們甚至有適應良好的瘋子或者囚犯。

這種極端的環境論意味著人類無限的可塑性和扭曲性以及現實的不可變性。因此它就是現狀,體現了宿命論的觀點,同時它也是不真實的。人類的可塑性並非無限,完全能夠改變現實。

使用“正常”一詞的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傳統,是把它用於形容沒有疾病、傷痛或明顯的機能失常的醫學臨床習慣。如果一個內科醫生在給病人進行徹底檢查後沒有發現任何身體上的毛病,他就會說這個病人“情況正常”,盡管病人仍然處於痛苦之中。這個內科醫生的意思其實是:“我用我的技術不能發現你有什麼毛病。”

受過一些心理學訓練的醫生和所謂身心學家發現的東西會多一些,對於正常一詞的使用也會少得多。的確,許多精神分析家甚至說沒有正常的人,即,沒有絕對沒病的人。這就是說,沒有什麼是完美無瑕的。這種說法相當真實,但於我們的倫理學研究卻無多大幫助。

受過一些心理學訓練的醫生和所謂身心學家對於“正常”一詞的使用會少得多,因為他們發現的東西會多得多,還不能說它已經很明確或者有確鑿的證據的可靠支持。相反,應該說它是一種發展緩慢的概念或理論,似乎越來越有可能成為未來發展的真實傾向。

關於正常這個概念的發展前景,關於一般化的,廣泛人類的心理健康的某種形式的理論將得到發展,它將適用於整個人類,而不管人們的文化和時代背景如何。無論從經驗還是從理論方麵來看,這種情況都正在發生。新的事實、新的資料促使了這種新的思想形式的發展。

德魯克發表這樣一種觀點:自從基督教創史以來,有大約四種連續的觀點或者概念一直統治著西歐。這些觀點表達了尋求個人幸福與健康所應采取的方法。其中每一個觀點或者神話都豎立了一種理想的典型人物;並且設想,如果效仿這個理想人物,個人的幸福和健康一定會實現。中世紀時,聖職人員被視為理想的典型,而文藝複興時期則換成了有學識的人,然後是實用主義和英雄主義交替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