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給“在家上學”的幾點建議(1 / 1)

11、給“在家上學”的幾點建議

1.確立“在家上學”的合法地位

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我們有必要對“在家上學”進行立法,並給以必要的支持。立法內容包括在家上學的資格、學籍的管理與評估方法等幾個方麵。同時建立在家上學的社會支持係統,包括在家上學評估團、在家上學研究會等,對在家上學的孩子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隻有全社會對此全力支持,它才能生根、發芽、開花和結果[3]。對於“在家上學”是否違法,筆者抱有否定的觀點。《義務教育法》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每一個適齡兒童都能接受教育,至於這種教育以什麼形式來進行,則不需要做死板的硬性規定。而那些持有讀書無用觀點並不讓孩子受教育的家長的行為應當由《義務教育法》來規範,“在家上學”不應歸入此類。家長選擇讓孩子在家上學是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孩子不僅是國家的希望,更是每個家庭的希望,我們有理由相信家長選擇讓孩子在家上學是為了學生更好地發展。

2.成立相關教育部門,對“在家上學”進行監管和證明

政府成立相關教育部門,專門對“在家上學”進行監督與管理。“在家上學”的監管部門應製定一係列的檢查與應對措施,對學生的德育、智育、體育以及學生的交際能力等方麵進行監督和測試。參照測試的結果,家長可以對教學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家長拒不配合,那麼相關教育部門有權規勸家長,把孩子送回學校接受學校教育。對於“在家上學”的孩子,切實達到了相關的發展標準,相關的教育部門也應為學生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和能力認定證書,如參加中考、高考的資格,考試合格後給予學生相關的畢業證書。這樣,“在家上學”就不會麵臨孩子達到相應水平,卻拿不到相關證書的困境了。

3.重視“在家上學”的課程設計,避免絕對興趣化

“在家上學”可以針對孩子的興趣靈活地安排教學內容、教學時間、教學進程,但是家長們不能絕對地由著孩子的興趣和意願來隨意安排教學。孩子的發展具有階段性、連續性、不平衡性等特點,家長們的教學安排也要遵循這些規律,探尋知識之間的內在聯係。學校教育的計劃性、組織性、連貫性較強,家長們可以借鑒學校教育的一些高效的做法,合理地製定課程計劃,避免絕對興趣化造成學生學習時間的浪費,也保證了孩子學習的全麵性與係統性。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從長遠看,個性化教育肯定是一個趨勢。立法不僅僅要規範學校、家庭、教師的行為,更要規範政府行為,同時可給在家上學的孩子在升學、考試方麵更多權利性保障[4]。家長普遍認同大學教育一般是家庭教育所無法代替的,所以社會要給“在家上學”的孩子平等進入大學接受教育提供機會,但是我國在“高考”製度中還沒有考慮到“在家上學”的孩子。在美國的SAT考試即美國大學入學統一考試中,“在家上學”的孩子與在學校上學的孩子一樣,公平地進行考試,完善的製度是家庭教育最有力的保障。

個別成功的“在家上學”案例隻能針對自己家庭的特點、孩子的特點以及所在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來分析,並不具有廣泛性,也不具備將其推廣的意義。報刊對這方麵的宣傳,也隻能是個體的宣傳,絕對不應該作為成功的案例讓大家都去模仿[5]。目前主流的教育還是學校教育,有些家長考慮選擇讓孩子在家上學,在行動前一定要認真考慮這幾個必須麵對的問題:孩子真的不適合學校教育嗎?自己真的有能力教育好孩子嗎?家裏的經濟條件真的允許孩子“在家上學”嗎?孩子真的想離開學校“在家上學”嗎?如果家長覺得每個問題都不是問題的話,那麼可以先試著在家教育一段時間看看效果,充分地權衡利弊,然後再做決定。當然,“在家上學”現象產生的影響,應當給現行的學校教育敲響警鍾,引起教育界的深思。(來源:《教學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