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世上所有事情一樣,慷慨也是需要智慧。打個比方,希望和每個人成為朋友,最後結局往往一個朋友都沒有。或者說得更簡單一些,一個人如果為了幫助一個陌生人而竊取了家裏的東西,那麼最終他會淪為乞丐。”

——斯珀吉翁

一家非常知名的財經類報紙在不久前刊登了一則故事:紐約市的一個男人破產了,僅剩10美元的資產,還欠了93230美元的債務,其中的61500美元是在過去七年裏向朋友借的。這則故事讓我們懂得了一個社會現象:有很多人在用別人的錢享受著本該屬於他人的悠然自得的快樂生活。

這是個非常極端的例子,但是這種做事方式在當今社會不足為奇。

同單位的同事之間互相成為了彼此的債主或借債主,這對於雙方都不是一種明智的行為。但是,隨便將錢借給甲乙丙或丁,都不利於借方和被借方,因為這種行為會影響到正常的友誼,更會使朋友間熟人間因此而變得如路人一樣陌生,所以與其這樣,不如當初沒有借錢或被借錢的行為發生。

還有一個男人破產了,他的資金計算下來有18160美元,不過這些錢他都借給了他的親戚、朋友還有熟人們,並且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由於很多借出的款項都沒有證據提供,所以處理這個案例的負責人最後隻收回了不到500美元的資產。他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沒有任何借款憑據,同樣別人從他那裏借錢時也沒有留下任何借款的欠條和還款的期限。更過分的是曾經從他那裏借款的一個他的朋友說從這個人那裏拿的1500美元是自己應該得的一筆傭金,否認自己欠錢,因此堅決認為自己與這個男人的破產沒有絲毫關係。對此我們不得不說這的確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這個人恰巧破產時的債務隻有8090美元,而他也從沒有借18160美元給任何人,那麼他也不會到破產的地步,並且可能在銀行還有他10000美元的存款。

如果是通過辛苦工作和平時的勤儉節約存下的錢,如果在沒有任何擔保能確保錢借出必能還回的情況下,切勿借出。當我們借錢給朋友的時候,往往隻是一個拿錢的過程,卻沒有開借款證明這個環節,所以在向借款的朋友要這筆錢的時候經常會讓彼此都感覺很不舒服,甚至很糟糕。

有能力借錢給別人的人,往往是他的社會地位或是資金狀況允許他去銀行貸款或者即便是他的信譽情況或是他的流動資產不允許他去銀行借款,他也可以提供合乎情理的擔保證明以確保他在貸款期限到期內可以還清債務。通常沒有這些擔保,他是沒有任何資格和權利借錢給他的親戚、朋友或是任何熟人的。在遭遇疾病、死亡和一些突發不幸的時候,有時親戚朋友們還是理所應當提供幫助的。不過這些都是比較罕見的事件。

那個紐約市的破產者,最終隻得消磨時光,靠向朋友借錢來生活。當他寫下“靠借錢過日子,還不如像乞丐去乞討”的時候,我們的確應該好好想一想了。

還有一個例子,有一個人因為朋友從他那兒借了很多錢卻沒有還而導致了失敗,如今,他沒辦法讓妻子和兩個孩子過上幸福舒適的生活。

之所以到這種境地都是源於他平時總是隨隨便便借錢給別人,5塊,10塊,甚至100多塊,而這些借出的錢根本沒有任何擔保可言。他的確對朋友很熱心誠懇,但是相信你也會認為他也很愚蠢。即使當初因拒絕了別人的借錢請求而被抱怨,也不會有後麵絞盡腦汁催人還款時招來的厭煩,總之,無論哪種情況最終的結果都是被人討厭的。但是,如果你當初拒絕把錢借出,至少你仍然還有那些錢。可能你並不是那種不考慮後果就借錢給別人的人,但是很可能你借出的一大筆錢,就永遠也沒有機會再看到它們了。

莎士比亞生活的那個年代,銀行還沒有出現,不過在那個時期朋友之間相互借錢的現象卻早已出現了。莎士比亞說過:“不要做一個借錢的人,也不要做一個借錢給別人的人,否則借錢給別人的行為一旦產生會讓你既失去了借出去的錢,也失去了借錢的朋友,如果向別人借錢則會讓人不再勤儉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