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由(1 / 3)

“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是十八、十九世紀歐美國民建立國家的初衷。自由,適合當下中國的國情嗎?有道是:自由,是天下公理,是人生必備,放在哪個國家,都適合。然而,有真的自由,有假的自由;有完全的自由,有偏頗的自由;有文明的自由,有野蠻的自由。在今天,“自由”、“自由”已經成了年輕人的口頭禪,然而我要說:“我們中國人想要享有完全、文明、貨真價實的自由福氣,不能不先弄明白‘自由’到底是啥東西。”請聽我講來。

自由,跟奴隸正相對。全麵考察歐美國家的自由發展史,表現在四個領域:一是爭政治的自由,二是爭宗教的自由,三是爭民族的自由,四是爭經濟的自由。政治自由,是指政府不能剝奪人民的自由;宗教自由,是指教會不能剝奪教徒的自由;民族自由,是指外國勢力不能剝奪本國人民的自由;經濟自由,是指資本家和工人相互依存各保自由。政治自由的體現,又可以從三個角度闡釋:一是對於貴族而言,平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二是對於政府而言,全體國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三是對於母國而言,自治地人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自由在現實生活中的實行,即如以上所述。

踐行自由精神,產生的結果,分為六項:(一)四民平等問題。在一個國家中,不管任何人,都不許有特權。這是平民對於貴族統治所爭來的人身平等自由。(二)參政權問題。隻要是在一個國家中出生並生活的人,成年之後就具有公民資格,具有參與國家大事的政治權利。這是全體國民對於政府爭取到的政治自由。(三)屬地自治問題。隻要是部分國民在他們新開辟出的土地上生活,他們便可以建立自己的自治政府,他們所享有的權利仍然跟在本國時等同。這是自治地對於母國所爭得的自治自由。(四)信仰問題。人民想要信奉哪種宗教,全憑他們自己選擇,政府不能設立國教束縛幹涉。這是教徒對於教會所爭得的信教自由。(五)民族建國問題。一個國家的人,形成一個民族,生活在一起,自立自治,不許別的國家或別的民族把持他們的主權,並且不許後者幹涉他們的內政(一丁點都不行),侵占其領土(一厘米都不行)。這是本國人對於外國所爭得的民族自由。(六)工群問題(日本稱為勞動問題或社會問題)。凡是靠勞動謀生的人,自食其力,地主和資本家不能把他們當奴隸。這是貧民對於生產資料占有者所爭得的勞動自由。

回顧近代社會三四百年的曆史,宣傳者不顧個人安危向統治階層發表異議,行動者拋頭顱灑熱血從事實際行動,一撥人被鎮壓,一撥人又接力,屢敗屢戰,永不放棄,所抗爭所要求解決的不就是上麵說的若幹問題嗎?所爭到手的也不就是上麵說的幾項自由嗎?下麵講一下大體過程。

過去希臘、羅馬最初的政體,所製定頒布的政策措施,都是代表著公民利益的,所以二者的共和自治製度,很是發達。但是希臘完全是貴族執政,他們眼裏的公民,隻是國民中的一小部分,農民、工人、商人以及奴隸,不在他們公民定義的範圍之內。而羅馬統治者眼裏的公民,不過是指生活在都會中的拉丁民族,其他他們所統治的屬地上的人民,不在他們公民定義的範圍之內。所以公民享有政治自由,雖然是從希臘開始,然而貴族對平民,母國對屬地,外國對本國,地主對勞工,發生的種種侵奪自由現象,仍然還是老樣子。到了耶穌教派興起,羅馬帝國建立,宗教專製和政治專製開始泛濫。歐洲進入中世紀,武力決定一切,文化先進國也不能阻擋文化落後國的鐵蹄,文化遭受蹂躪,就不用說了。到了後來,羅馬皇帝跟羅馬教皇分別管控人們的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致使人們備受掣肘動輒得咎。所以說中世紀,實在是歐洲的黑暗時代。等到十四、十五世紀以後,馬丁·路德出現,提倡宗教改革,思想自由深入人心,光明天地才幡然出現。再往後二三百年,其他國家或是對內抗爭,或是對外殺伐,血流成河,屍骨成堆,天地變色,神鬼動容,都是為了這一件事。這是爭取宗教自由的時代。等到十七世紀克倫威爾在英國發動革命,十八世紀華盛頓在美國領導獨立,以及沒過多久法國爆發大革命,就此,革命狂潮,席卷全歐。各個國家接連爆發的革命運動一發不可收拾,使得地中海以西,一直到太平洋東岸,沒有一個國家不爭取實現憲政;加拿大、澳洲等許多殖民地國家,沒有一個不爭取實行自治,一直到今天,這股風潮仍然沒有停歇。這是爭取政治自由的時代。從十六世紀開始,荷蘭人謀求擺脫西班牙的統治,奮戰不息四十多年,之後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到十九世紀,民族主義已盛行於世界。意大利、匈牙利向奧地利抗爭,愛爾蘭向英國抗爭,波蘭向俄羅斯、普魯士、奧匈三國抗爭,巴爾幹半島上的各個國家向土耳其抗爭,一直到現在的布爾向英國抗爭,菲律賓向美國抗爭,之所以如此不惜生命抗爭到底,都是為著踐行“跟我不是一個民族,不得強占我主權”的誓言。雖然他們為之奮鬥的目標,有的實現了,有的沒實現,但他們的精神都是相通的。這是爭取民族自由的時代。(民族自由實現沒實現,大半由它實行的政治製度決定,所以民族自由跟政治自由的界限不是很鮮明。)十九世紀以來,美國頒布禁止奴隸製法律,俄國廢除農奴製度,經濟界大受影響。而二三十年下來,行業同盟罷工的事情越來越頻繁;工廠相應的禁止條例也陸續發布。從今往後,這一問題鐵定成為全世界都要麵對的問題。這是爭取經濟自由的時代。以上種種,都是西方社會四百年來改革進步的總的目標,而他們距離徹底實現這些目標也八九不離十了。他們是遵循什麼原則這麼幹的呢?——“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使他們聳動,使他們鼓舞,使他們戰天鬥地,雖死無憾。為自由,灑我熱血;為自由,捐我體軀。

下麵將近代以來世界上爭取自由的大事件列一個表,供讀者參閱:

時間

事件

所爭自由的領域

1532年

舊教徒與新教徒達成條約,容許信教自由

宗教上的自由

1524年

瑞士信新教,各市府開始聯合實行共和製度

1536年

丹麥國會開始確定新教為國教

1570年

法國內訌暫時平息,新教徒開始享有自由

1598年

法國同意新教徒有參政權

1648年

同西班牙苦戰四十年,荷蘭得以自立

民族上的自由(也因宗教引起)

1618—1648年

西班牙、法蘭西、瑞典、日耳曼、丹麥等國連年爆發戰爭,最終確定新舊教同享平等權利

宗教上的自由

1649年

英國人處死國王查理一世,實行共和製度

政治上的自由

1776年

北美合眾國宣告獨立

同(殖民地的關係)

1789年

法國大革命爆發

同(貴族平民的關係)

1822年

墨西哥獨立

同(殖民地的關係)

1819—1831年

南美洲各國獨立

1832年

英國改正選舉法

1833年

英國向它統治的各殖民地頒布禁奴令

經濟上的自由

1848年

法國第二次革命爆發

政治上的自由

奧地利維也納革命爆發

匈牙利建立新政府,第二年奧地利、匈牙利開戰

民族上的自由

意大利革命爆發

日耳曼謀求統一沒成功

意大利、瑞士、丹麥、荷蘭發布憲法

政治上的自由

1861年

俄國解放農奴

經濟上的自由

1863年

希臘脫離土耳其獨立

民族上的自由

波蘭人抗拒俄國,戰爭爆發

美國南北相爭爆發

1867年

北德意誌聯邦建立

民族上與政治上的自由

1870年

法國第三次革命

政治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