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宋 第五篇:庭槐影碎被風揉——吳淑姬(1185年前後在(1 / 2)

姻難圓:好夢又無據

吳淑姬幼年時,由父母做主與鄰村的一個秀才訂下了娃娃親。這個秀才雖然才華一般,但為人忠厚老實,也算讀書破萬卷,且家境比較富裕,所以這還是吳淑姬比較滿意的一個婚配。

到吳淑姬十六歲時,兩家便開始張羅婚事,將為新婦的吳淑姬也開始羞答答地打扮著自己。那天,吳淑姬坐鏡前梳妝,見鏡中人靚麗嫵媚,想到即將到來的大喜事,想到將有人為己容而悅,她一邊上妝,一邊雙頰飛上了兩片紅霞,都不再需要胭脂來點染。最後,吳淑姬從梳妝台上,拿起一枚玉簪,正想往綰好的秀發裏麵插,卻不料手一滑,啪的一聲,玉簪落在地上,頓時斷為兩節。

這玉簪據說是皇家賞賜之物,彌足珍貴,為吳家的傳家寶,也是吳淑姬的最愛。剛還沉浸在幸福憧憬裏的吳淑姬愕然一驚,一種不祥之感襲上心頭。果然沒幾天,夫家傳來訃告:她的未婚夫病重,婚禮不能如期舉行。接著沒幾天,未婚夫竟不治而亡!

吳淑姬雖對未婚夫談不上情深難舍,但也傷感了很久。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吳淑姬都失魂落魄,這份憂傷終凝成了她筆下的《祝英台近?春恨》:

粉痕銷,芳信斷,好夢又無據。病酒無聊,欹枕聽春雨。斷腸曲曲屏山,溫溫沉水,都是舊,看承人處。

久離阻,應念一點芳心,閑愁知幾許。偷照菱花,清瘦自羞覷。可堪梅子酸時,楊花飛絮,亂鶯鬧,催將春去。

醉酒對鏡瘦,鶯鬧催春去。宋朝的文化氣氛不僅讓女子學會了寫詩作詞,還讓她們和男人一樣飲酒,基本上才女的詩詞總是與酒分不開,而且才女們經常喝醉。這首詞就是酒中傷春的代表作。

十七歲那年,父母又為吳淑姬定了一門親。

她過門後才發現丈夫原來是個粗俗的紈絝子弟,經常拈花惹草,且對她動輒打罵。想到自己從小隨父吟詩作詞,以風雅為榮,卻不料嫁了這樣一個俗不可耐的人,她內心痛苦不堪,苦思解脫。

南宋初期,女性參與社會活動和各種場合的應酬很是尋常,特別是一些比較有名氣和才氣的女子,在地方上尤為吃香,各界名流聚會,都會邀請她們去樂嗬樂嗬。吳淑姬的老公雖然紈絝不成才,但家裏有錢,朋輩自然不少,其中亦不乏附庸風雅之人,他們聽說吳淑姬才貌雙全,就經常在宴席上鼓噪其老公派人回家請吳淑姬赴會。吳淑姬的辦法是“佯醉,屢請不至”。

古代女人有“出嫁從夫”的綱常,丈夫派人傳話,對妻子來說,如同皇帝的聖旨,正常情況下不聽是不行的。吳淑姬雖然打心眼裏不願跟丈夫出去應酬,但總會有些聚會難以推脫,不可不去。比如有一次,她父親來串門,女婿設宴款待,邀許多當地讀書人作陪,有父親在,她隻好裝出一副“賢妻”的模樣,客客氣氣地隨行。

但吳淑姬依然不忘借機作暗示,她素麵朝天,青衫一襲。對她如此隨意的著裝,連她父親都感覺訝異,偏偏她的那個倒黴老公居然一點兒也不自覺,還在宴席上大呼不醉不歸,這越發加重了她對丈夫的反感。

一天晚上,吳淑姬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就悄悄披衣來到院中,微風輕撫,月色皎皎,頓覺心曠神怡。突然,酒氣熏天的丈夫從外麵歸來,見妻子獨坐賞月,就罵道:“你就知道成天賞風月吟詩詞,難道就不能陪我喝喝酒嗎?”

吳淑姬回答說:“最近身子不適,不能喝酒,你自己喝吧。”說完獨自回房休息。

在打算提出離婚的那些日子裏,吳淑姬找了很多借口拒絕跟丈夫一起喝酒,如“已醉”“無興”“身體不好”等等。但丈夫壓根就沒打算休妻,吳淑姬無法與他解除關係,怎麼辦?

吳淑姬想起了少女時代的夢想:執子之手,與之偕老。花前月下,吟詩作對。難道就這樣認命了嗎?難道這輩子就這樣忍了嗎?不!於是吳淑姬鼓起勇氣提出離婚。

這下子丈夫傻了眼,一是舍不得吳淑姬的貌美才高,二是被老婆甩了太沒麵子,於是軟硬兼施,堅決不同意離婚,還把吳淑姬關起來不讓出門。當時法律偏向男人,女人如果婚內私自逃跑要坐牢,罪名為:不守婦道。因此夫家關押她,其實也不算違法。然而吳淑姬心意已決,認準了要離婚,於是在一個忠仆的幫助下,逃出門去。然而消息很快走漏,她當天就被抓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