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亂世出刁民(二)(1 / 2)

“唉,也是個苦命的孩子。”女人心疼地說。

“和大爺大媽有緣份,打看見第一眼就覺著親。你們隻當多個兒子,把我放了吧。我會把二位當親爹親媽看待,過年過節給二老請安,下輩子一定投胎做你們親兒子……嗚……”

這兩口子本來就被勾起了思子之情,一聽這話更是猶如萬箭穿心,抱著這孩子仨人哭做一團。

當下兩口子就認他做了幹兒子,並決定親自送他回家,也算為死去的兒子積份兒陰德。

一路上,男人趕車,女人就摟著那孩子不肯撒手。娘兒倆一路親親熱熱,嘮著家常。兩口子對那小子掏心窩子疼,絲毫沒有戒備。直到離他家很近了,才蒙上眼罩堵了嘴,趁天還沒亮,撂在路旁一個廢棄的瓜棚子裏。女人一個勁兒叮囑他:“天亮就往路上跑,會有人送你回家的。”

雖有些不舍,倆人覺得做了件積陰德的事兒,心中頗感欣慰。趁著天還沒亮,急奔回程。張大頭回家後,免不了給另外倆同夥請客陪罪。

茶餘飯後,倆人還免不了惦記他。

不料半個月後,張大頭卻被抓進了大獄。給警察帶路的,就是他幹兒子。幾次大刑過後,捱不住皮肉之苦,料定難逃此劫。大頭索性來個竹筒倒豆子,將此前做的事一件一件全撂了,秋後就在河堤上挨了槍子。

有了掉腦袋的前車之鑒,此後綁匪們都記住了:既然要吃綁票這碗飯,不能有半點仁慈,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下手了,就六親不認,愛誰誰也得綁。

這第二條,就是前麵提到的“兔子不吃窩邊草”。這點上邊提過了,綁匪們對官府和本地人還是非常顧忌的。既不能惹鄉裏眾怒,也不能激怒官府。

第三條就是下手隱秘,幹淨利索,事後還得守口如瓶。綁匪基本都有車馬,得手後從不走官道,專揀荒郊野外的偏僻小道走。風餐露宿,歇腳都在山洞、廢磚窯、沒人的破廟裏。聯手的不是兄弟、父子,也是親戚朋友。再有就是這些人“幹活兒”的時候從不酗酒,以免酒後失言,招來殺身之禍。

聽說村東頭兒崔常有家,父子二人聯手綁票多起。一天夜裏,崔常有老婆子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陣叫罵聲驚醒了,緊接著又是一陣劈裏啪啦的響聲,借著窗棱照進來的月光,隻見老崔正坐炕上抽自己嘴巴子呢。女人忙起身攔住他,問道:“幹嗎呢?沒事大半夜不睡覺,怎麼抽上瘋了!”

崔常有擦了擦腦門子上的汗珠子,顫聲說:“他媽的說夢話呢,把自己喊醒了。不知怎麼的,那個讓咱春耕勒死的掌櫃的,憋得跟紫豬肝似的臉,總在我眼前晃悠。兩隻鼓得尿泡似的、血紅的大眼珠子瞪著我。”

女人嚇得顫聲兒問:“哪個掌櫃的啊?”

“還他媽哪個?就玉田那開當鋪的啊!一著急就喊出來了,讓他離我遠點兒,別纏著我們爺兒倆!媽的,嚇得我這身汗!”

女人寬慰他說:“大概是要錢花呢,明兒我和春耕媳婦兒去村外,給他燒點紙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