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什麼辦法呢?對於失明者博爾赫斯來悅,夢在逐漸取代生恬,成為最重耍的創作素材和靈感來源。在血管的上遊,有一座看不見的發電站,他比常人更擅長開掘這一潛能,因為這己是他惟一能夠依賴的動力。不管是博爾赫斯還是荷馬,都把一個詩人的想象力發揮到了極限。非如此則不足以彌補自身的缺陷。所幸他們還成功地由缺陷達到了圓滿。藝術,是由遺憾造就的。博爾赫斯,因禍得福。
還有個叫高尚的中國人,從另一角度來分析博爾赫斯的失明,而不僅僅報以同情與憐憫。他覺得對於心性高貴、敏感的人如博爾赫斯而言,視覺甚至是多餘的。遠遠無法匹配其發達的感悟力與想象力:“他在55歲以後逐浙成為盲人,但可以說早在這個世界徒勞地失去其毫無意義的外表之前.他已深得其奧蘊。因他事實上也已不大需要再睜大兩眼迷惑不解地望著這個徒有其表的世界出神了。或者,更恰當地說,對博爾赫斯而言,這個堆積著重複的表象的世界已喪失了其應有的視力。他以他那睿智、高透視度的心靈之眼洞悉了這一點,從而使創造一個更高級、更合乎心靈也更有詩意的世界顯得尤為必要了。”博爾赫斯那怪誕的文本所記錄的,皆是心靈之眼觀察的結果,而這注定是不屬於我們日常生活的海市蜃樓,隻有他會無條件地相信其真實性。他比所有人都要幸福,都耍富裕。
“詩人的光榮取決於世世代代的不知名的人在他們冷清的書房裏檢驗詩人作品時所發表的激動或冷漠。“這話是博爾赫斯說的。他也同樣做到了這一點。我很欣慰於自己正是他所預言的人群裏的一個。我正在檢閱博爾赫斯的光榮。他雖然早已失去了雙眼乃至失去了生命,但我感到這位拉丁美洲的老人仍能看見我——甚至信手翻動書頁的動作,都很難逃避他的視線。哦,他不僅能看見荷馬那樣古老的詩人,還能眺望到未來的讀者一一你敢肯定他是個盲人嗎?這更像是個彌天大謊。
博爾赫斯,一個失明的眺望者。
4.
作家的想象力有時體現在:能夠把客觀上毫不相幹的事物聯係在一起,井使它們獲得主觀上的和諧——這是一個把上帝命名的萬事萬物重新排列組合的過程。這樣的職業,是創造中的再創造。而行使這種神聖職權的人,才稱得上作家中的作家。博爾赫斯無疑是這類作家的代表。隨便舉個例子:他於1972年出版了一部叫橄《老虎與黃金》的書。僅僅這書名,就能魔術般為我們打開一個幻想的世界。博爾赫斯曾如此注釋“詩與玄學”:“文學即遊戲,盡管是一種嚴肅的遊戲。”但我想,一場成功的遊戲必然會產生魔術的效果。文學的最佳境界在於實現了語言的魔術。博爾赫斯這類作家常常給人以魔術師的印象。他甚至把“老虎”與“黃金”這兩個疏遠的詞彙分別擱在左右手,在讀者眼前晃一晃,隨即揣進兜裏。眨眼的工夫,我們的想象力被他變戲法的手勢調動起來了。老虎與黃金,黃金與老虎,究竟存在著什麼關係?
老虎作為自然界生物鏈的頂級動物,是百獸中的王者,擁有黃金般尊貴的地位(帝玉的室座本身就是一把黃金的交椅,其旨令也常被稱做金口玉言)。由此可見,老虎的形象是含金量最高的一…是權力、威信、榮譽的象征。同樣,隨著人類越來越像崇拜上帝一樣膜拜金錢的勢力,黃金業已構成人間的老虎,它可以改變貧窮,也可以吞噬良知;既是華麗的,又是殘酷的——在幕後控製著每個人的命運。總之黃金與老虎一樣,在人類的精神中被偶像化了——是神性與獸性的矛盾與結合,具有萬能的力量。有以老虎為圖騰的原始部落,也有以拜金主義為宗教信仰的城市居民。
老虎與黃金,分別是自然與社會的影子皇帝。當然,它們之間的這種聯係是抽象的,純屬我個人的理解。兩者更明顯的共性是顏色上的相似。老虎的皮毛,天生就具有黃金的色澤——是一種不用渲染就和盤托出的貴族化的絢麗。老虎與黃金都能給人帶來這種強烈的視覺效果,同樣擁有超凡脫俗的審美價值,因而虎皮與金條成為人類極器重的裝飾品一一甚至可以衡量財富、身份、氣勢與杜會地位。老虎與黃金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是人從心理上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博爾赫斯以此為書名,莫非出於這種理由?
結合到博爾赫斯的作品中,他把老虎皮毛上的花紋比喻為“神的文字”:“我設想混沌初開的第一天早晨的情景,設想我的神把訊息傳遞給虎豹的鮮豔的毛皮,虎豹在岩洞裏、蘆葦叢中、島上交配繁衍,生生不息,以便和最後的人類共存。我設想那虎豹織成的網和熱的迷宮,給草原和牲畜群帶來恐怖,以便保存一種花紋圖案。”在日積月累的閱該中他獲得了秘密的恩惠,“即使在人類的語言裏,沒有不牽涉到整個宇宙的命題;說起老虎這個詞就是說生它的老虎,它吞食的鹿和烏龜,鹿覓食的草地,草地之母的地球,給地球光亮的天空。我想在神的語言裏,任何一個詞都闡述了一串無窮的事實,闡述的方式不是含蓄的,而是直言不諱的;不是循序漸進,而是開門見山。時間一久,我覺得神的一句話的概念有點幼稚或者褻瀆。我認為神隻應講一個詞,而這個詞應兼容並包。神說出的任何詞不能次於宇宙,少於時間的總和。這個詞等於一種語言和語言包含的一切,人們狂妄而又貧乏的詞,諸如整體、世界、宇宙等等都是這個詞的影子或表象。”
在他心目中語言是一副神奇的鎖鏈.萬物皆能從中找到各自的位置與秩序——老虎作為詞彙,究竟屬於這根鏈條的起點還是中間環節?
布萊克把老虎說成是明亮的火,是惡的永恒典型。博爾赫斯卻更為欣賞切斯特帶給老虎的定義:“可怕的優美的象征”,認為沒有別的話足以作為老虎的表征了。“老虎這個形象,許多世紀以來,一直存在於人們的想象之中。我喜愛老虎。在孩提時,我就懂得在動物園的某個籠子前麵逗留;對別的籠子,我就毫不在意。我在百科全書和自然史教科書裏尋找老虎的圖畫。人家給我看《林莽之書》,書裏說:歇爾汗,就是那隻老虎,竟然是英雄的敵人,使我很不高興。這種奇怪的喜愛,長期以來從來沒有離開過我。我一直生活在自相矛盾的兩種願望之中:既想當獵人,又想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博爾赫斯筆下的老虎大多是金黃的,惟獨在這篇《一個無可奈何的奇跡》中,閃現的銀色花紋的藍老虎——他懷疑在恒河三角洲地區發現了這類動物的一個藍色異種,實際上不過是他本人的夢境。當人們為想象某件事物而精疲力竭的時候,就會由夢來最後促成它——老虎是博爾赫斯夢中永遠的標本。我簡直分辨下清他對老
虎先天性的酷愛究竟是畫匠式的,還是獵人式的。
在另一篇題為《夢虎》的丈章中,他重複說明著這種特殊的嗜好;“小時候,我對老虎熱衷到迷戀的地步。它既不是巴拉那的那種黃斑虎,亦非亞馬遜河流域的色彩模糊的品種,而是條紋清晰的真正亞洲虎。隻有坐在大象身上的堡壘的武士,才能戰勝它。我常常在動物園的一隻籠子前流連忘返。我十分喜愛大部頭的百科全書和自然曆史,就因為那裏有老虎的光輝(對它的形態我至今記憶猶新,然而卻難以記住一個女人的前額或者微笑。童年易逝,老虎的記憶和對老虎的狂熱也漸漸淡去。然而老虎依然留在了我的夢中,統治這片沉沒、混亂的上地。於是,睡夢中,我遊蕩在任何一個夢境中並會突然發覺它是一個夢境。於是我常想.這是一個夢,是意誌娛樂使然。既然夢中無所不能.那麼我就夢一隻虎吧。”
博爾赫斯把老虎和夢結合在一起。老虎快成為他夢的化身。他卻很少以同樣的激情夢見人類。他夜以繼日做著的簡直是一個淘金夢:向夢境的更深處挖掘.再挖掘,隻為兌現老虎身上的那道金光。他會為偶然發現的金礦而欣喜,卻很難被朝夕相處的石頭感動。老虎是他夢中閃爍的黃金,正如黃金是所有淘金者渴望征服的老虎一一老虎與黃金,都是平凡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奇跡。博爾赫斯的愛,實際上是一個凡人對奇跡的渴望。但這個世界上的所有奇跡都是令人目眩的。博爾赫斯終生執著於老虎與黃金(也包括文學)那耀眼的光芒,所以他於56歲失明。一個人的一生,承擔的光陰與黑暗是相等的。
博爾赫斯還有一首題為《另一隻老虎》的詩:“夜色流遍我的心靈。我沉思。我在詩篇裏呼喚的老虎,是一隻象征與陰影的老虎,一係列文學的比喻和一連串百科全書的記憶。不是那要命的老虎,那不祥的珍寶。它在太陽或變幻無常的月亮之下,在蘇門答臘或孟加拉執行著它愛情,懶散和死亡的慣例。”
一個文人,居然愛虎成癖一一這遠非英雄主義或尚武精神所能形容。博爾赫斯終生以圖書棺為棲身之所,當他徘徊在書架中間,所謂的“另一隻老虎”也徘徊在這位孤獨的幻想家的內心,在這文明的囚籠裏擴張著野蠻的夢境——構成他的神秘伴侶。哦,一位大師和他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