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建築經濟成本現存問題及措施
產業經濟
作者:呂建中
摘要:受市場經濟發展所致,建築企業麵臨著機遇和挑戰並存的局麵,而且當下建築企業之間競爭越來越激烈,相應的也產生了各種問題,使得建築企業的正常運轉受到影響。據此本文從建築經濟成本中常見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希望可以拿出科學、合理且綜合性極好的措施進行全麵管理。
關鍵詞:建築經濟;問題;成本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1-0-02
一、前言
成本管控就是對於工程項目施工的整個過程中,對項目工程的成本形成的預防、監管和控製,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及進行及時地糾正,使得工程施工企業能夠在成本規劃的範圍內,盡可能地降低成本費用的目的,麵對當前建築企業成本管控的現狀及存在,必須要進行建築企業成本管製的改革,如果加強改革的意識,導入切實可行的方法,就可以通過降低間接成本,強化企業成本管控。
建築企業為了實現整體的經濟效益,施工生產的各個環節都要承擔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責任。所謂成本管控,就是根據施工生產的不同情況,按照它的內在客觀規律,采用一定的原則、程序和方法建立全麵的成本管控體係,以便對施工生產中的諸要素及其它運動過程的耗費進行預測、計劃、組織、控製、核算、指導、協調、分析和考核,達到預期的降低工程產品成本的目的。許多企業都存在著效率低下的現象。企業自身恐怕也深知如此,但由於種種原因,導致很多企業從未開展過相關改革活動。
二、建築企業成本管控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采購習慣促成高成本
對供應商的使用偏好、難以替代現有供應商,正是由於缺乏嚴格的管理體製,建築企業定期從某供應商處購入物品或服務,久而久之彼此的感情便加深了,這就會對其產生偏好。很多公司就經常以用得習慣為理由,不再尋求新的供應商。因此,如果市場失去了競爭機製後,建築企業便會產生高成本。此時,如果建議建築企業的采購負責人給供應商提供一個競爭性的環境,他們的回答肯定是“基於質量方麵考慮,不想改變現在的供應商”。但是采購負責人是否對成本和質量雙方麵作了充分的研究,這很令人懷疑。此外,多數建築企業認為,給他們提供間接材料的供應商是無法被取代的。但具體分析後不難發現,此類供應商多為該建築企業的客戶,建築企業在要求供應商降低成本的時候,唯恐導致銷售價格下降,隻能繼續以高價格購入間接材料。這種情況下,建築企業不要主觀斷定供應商無可替代,而要從經營的角度思考一下“從經濟合理化角度來看怎麼樣?”“客觀地分析銷售金額是否真的會降低?”等問題。
2.成本管控專業性問題
在建築企業財務部門即使曾經進行過降低成本的工作,也隻是隨便下達一個降低10%的指標而已。如此就會導致成本即使得到一時的控製,也會馬上恢複到原來的高價格。但是,如果建築企業能有效重複相同的做法,了解正確的方法,就會使成本持續降低,從而蛻變為持續成長型的建築企業。接著,我們來討論一下建築企業應如何降低間接成本。首先從改善效果明顯的成本開支項目做起,通過比較市場價格把握成本可降低空間,進而研究與供應商的交涉策略,以期實現降低成本的目的。此外,對於一些能夠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性的成本開支,建築企業需要引入競爭機製。
3.成本控製問題
建築工程施工成本的控製通常會貫穿於項目建設的整個始末,而工程建設中各個環節也或多或少會存在一定的問題,具體如下:
(1)招標問題。在建築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投標風險日益加劇各種不穩定因素的大環境中。施工單位往往為了能夠提高項目的中標率,多會出現如惡性競標、相互壓低投標報價,人為降低成本預算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些問題都將嚴重製約了建築工程施工的效益水平。同時,由於我國建築市場體製還未完善,各種“關係客戶”,指定中標的情況還是非常普遍的,實際上國家就應該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這一片相對比較混亂的建築市場秩序才具有釜底抽薪的效用。
(2)建築項目施工管理的評價問題。建築企業對在建項目的評估目的是在於通過編製建設項目的目標責任成本預算來分析與計算該項目的效益指標,然後再根據所得的評估結果來簽訂了目標責任合同。為了提高項目評價指標,平均抑鬱應交費用,降低項目應由勞動保險費用的政策,違反國家政策,反對國家和長期利益的工人。
(3)評估的問題。項目建成後,由於各種原因工作相對滯後,績效評價結果不及時,已完工的建設項目成本控製工作往往會忽視對整體項目效益方麵的影響。另外,建設項目績效評價的懲罰不公平的現象,如項目利潤分紅也會由許多客觀方麵的原因出現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其公開。因人而異的獎懲分紅是極不公平和對等的。出現這種問題的根本原因其實就在於建築施工企業缺乏比較科學的激勵機製以及約束機製,長期發展則不利於調動企業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必然會損害企業長遠發展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