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諸葛亮實行法治、打擊豪強的政策,因而引起了地主豪強的不滿和反對,他們攻擊諸葛亮“刑法太嚴”,吵吵嚷嚷地要諸葛亮“減輕刑法”。時為蜀郡太守、揚威將軍的蜀中代表人物法正,對諸葛亮這麼雷厲風行地打擊蜀中豪強也不甚理解,並且站出來替他們說話。他引用漢高祖入關“約法三章”實行寬民之治的事例,寫信給諸葛亮。信中說:“從前漢高祖入關,除去秦朝嚴刑苛法,約法三章,寬禁省刑,關中老百姓,都感念高祖的恩德。如今我們剛剛用武力占據益州,還沒有給地方上帶來恩德,就施用刑禁權威,這是很不好的。按照主、客的關係,我認為應該多施行點恩德,把刑罰、禁令放寬些,以慰藉他們。”

法正的信,引出了諸葛亮著名的反映他的法治指導思想的文章--《答法正書》,書中這樣說:

先生您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秦代的情況是實行暴政,虐待人民,因而逼得人們不得不起來造反。針對這種情況,漢高祖采用了寬刑弛禁的辦法,來減輕人民的負擔,這是對的。現在益州的情況和秦代大不相同。劉璋暗弱,自從劉焉以來,就放縱地方豪強官僚,使他們專橫跋扈專橫跋扈(hù):霸道囂張,蠻不講理。,任所欲為,因而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君臣之道也就逐漸被破壞了。給這些官僚們以高官,寵愛他們,他們地位高了,反而不覺得可貴;服從他們,施以恩惠,恩惠達到頂點,他們反而傲慢無禮。這就是政治弊病的來源。現在我們以法來威脅他們,法行之後,人們才能夠知道什麼是恩德;限之以官爵,官爵提升之後,人們才能夠知道爵位的尊貴。行法和恩寵相輔並行,上下的次序才能夠維持正常,政治才能夠得到清明(原文見《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裴注)。

這封書信批評了法正看問題的片麵性,批駁他生硬地套用漢高祖“寬禁省刑”的做法。諸葛亮指出:秦時跟現在不同,關東和益州的情形不一樣,現在就是要嚴明賞罰,嚴格按法製辦事,才能徹底糾正劉焉父子遺留下來的邪惡風氣。諸葛亮在這封書信中強調了一切從實際出發的觀點,拒絕了法正的建議,這是很有見地的。

據《三國誌》注引《魏氏春秋》及《伊籍傳》等書記載,諸葛亮為了整頓吏治,還親自撰寫了《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等法律條例,一條一款羅列分明,使蜀漢大小官員知道務其所“務”、戒其所“戒”、恐其所“恐”、懼其所“懼”,使大家勤於職守,這種“先教後誅”的做法受到當地及後世眾多的頌揚和稱道。

正因為諸葛亮賞罰分明、執法如山,因而即使被諸葛亮懲處過的人,對他還是感恩戴德,口服心服,以至當他去世以後,竟如喪考妣考妣(bǐ):(死去的)父親和母親。,痛不欲生。比如李嚴與廖立二人就是如此。

李嚴(後改名李平),是劉備臨終前與諸葛亮同受遺詔輔佐劉禪,地位僅次於諸葛亮的蜀漢高級官員。在諸葛亮北伐時,他負責供應軍需物資,在軍糧供應不上時,他假傳聖旨要諸葛亮退兵。這種貽誤軍機、弄虛作假的行為被諸葛亮發覺,上書劉禪將他免官為民,流徙梓(zǐ)潼郡。李嚴服罪之後,諸葛亮並不搞誅連家人的做法,還是讓他的兒子李豐照常為官,並且一直做到朱提太守的職位。李嚴聽到諸葛亮病死的消息,不禁悲痛萬分,情急之下,他也發病身亡。

廖立在劉備在世時就擔任長沙郡太守。這個人自命不凡,口出狂言,肆意攻擊蜀漢的朝政,指責諸葛亮,挑撥群臣不和。諸葛亮上表罷了他的官,流放到汶山郡。諸葛亮病死,廖立痛哭歎息地說:“我沒有希望了,恐怕要老死在這邊遠地區了。”

諸葛亮的厲行法治,使蜀漢文武官員大都能兢兢業業、勤於職守,而力戒弄虛作假,幹犯法紀之事,蜀漢政權的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吏治逐漸得以清明,封建統治秩序逐步穩定,蜀漢的社會經濟得到繁榮,而人民生活也得到了安定。史書上記載,說是當時蜀國“道不拾遺,強不侵弱”。史書上的說法當然有誇大的地方,但在三國時期,蜀漢政府是一個較好的政府,這一點是有目共睹的,而諸葛亮治蜀的做法也是卓有成效的。在這裏,我們還可以舉出與諸葛亮同時代及稍後的兩位人物的言論來予以證實。

一位是蜀漢官員張裔。張裔原先是劉璋的謀臣,蜀漢之時,官至益州郡太守。此人雖精明能幹,但他自以為是,總認為別人不對。諸葛亮多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使他受到感動,他由衷地歎道:“諸葛亮公正嚴明,賞罰不分親疏遠近,無功者不能得賞,貴勢者不能免罰,這是人人奮勉的重要原因啊!”(原文見《諸葛亮文集》卷2《與張裔教》)。

另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國誌》作者陳壽。陳壽是西晉時代的史學家,他的父親曾被諸葛亮判處髡(kūn)刑(剃去頭發)。但他在《三國誌》中寫諸葛亮時,還能秉持公心,去除個人恩怨的成見,以公正的史筆評價他。

由此可見,諸葛亮用法治蜀深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