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平等與公正:如何做才是正確的2(1 / 3)

第四卷 平等與公正:如何做才是正確的2

第二章 我們彼此有什麼義務

哈佛教授約翰·羅爾斯認為,在自由主義的觀念中,義務隻能通過兩種方式產生:對人類負有的一些自然的責任,以及出於我們的同意而產生的自願的責任。

自然的責任是普遍性的,我們作為人、作為理性的存在而負有這些責任,包括尊敬地對待他人的義務、避免殘忍的義務等。而自願的義務是特殊的,而非普遍性的,而且產生於同意,這就要求我們尊重他人的權利,而不要求我們促進他們的善。

哥哥犯罪,弟弟是否應當報案

哈佛大學的桑德爾教授在講到忠誠與道德的關係時,講述了這樣一個“兄弟情深”的故事:

比爾和湯姆是一對同胞兄弟,從小一起長大,但兄弟兩人的性格完全不同:比爾是一名勤勤懇懇的學生,成績優異並在波士頓學院獲得了法學學位。而他的哥哥湯姆則在中學時中途輟學,整日遊蕩,在街頭幹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後來,比爾競選為馬薩諸塞州的參議員主席,然後當上了馬薩諸塞大學的校長。哥哥湯姆則因為搶劫銀行而在聯邦監獄中度過了一段時間,然後成為波士頓一個犯罪團夥的頭目,從事敲詐、操控毒品交易以及其他非法行為。湯姆被指控犯有包括謀殺罪在內的19項罪名,卻一直逍遙法外。

盡管比爾與他的哥哥通過電話,但是他聲稱自己並不知道哥哥的下落,並拒絕與警方合作。由於拒絕協助調查,比爾承受來自社會多方的壓力,最後辭去了馬薩諸塞大學的校長一職。

比爾對哥哥湯姆的忠誠讓人欽佩,但是這種忠誠卻淩駕於普遍道德之上,即建立在侵犯他人自然權利的基礎之上。比爾對湯姆的忠誠使湯姆免受刑罰,但與此同時,他的忠誠讓湯姆無視道德法律,甚至還會做出更多傷害他人的事情。所以,比爾的行為實際上助長了罪惡的蔓延。

在大多數情況下,公正之事就是幫助人們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可是,當犯罪嫌疑人是我們的親人或朋友時,我們是否依然能夠做到秉公守法、絕不偏袒呢?忠誠是否可以淩駕於普遍道德之上呢?

在大多數情形下,隻要我們不侵犯任何人的權利,那麼我們就能通過幫助身邊的人來履行幫助他人的義務。一個家長救自己的孩子而不救他人的孩子是無可厚非的,隻要他在救孩子的路上不撞到其他人的孩子。由此推論,一個富裕的國家,為自己的公民製定一種慷慨的國家福利政策也並沒有什麼錯,隻要它尊重任何一個地方的人權。隻有當團結的義務導致我們侵犯一種自然義務時,它才是值得反駁的。

在美國南北戰爭爆發之前,羅伯特是北方聯邦軍隊的士官。他反對南方脫離聯邦,認為這是一種謀反。當戰爭逼近的時候,林肯總統任命羅伯特領導北方軍隊,而羅伯特拒絕了。

盡管他對聯邦無限忠誠,可是他還是不能舉起他的雙手來攻打他的家鄉……而與此同時,出於對聯邦的忠誠,他又不能與聯邦作對,除非聯邦解散了,政府瓦解了,他才會回到他的本州,分享本州人民的痛苦。

羅伯特不能讚成那種可能要求他加害自己家鄉的職責。但是他的忠誠要更進一步,甚至達到了這樣一種程度:以自己所反對的理由而領導他的人民。

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之下,我們很難為羅伯特的選擇進行辯護,但是我們又不得不由衷地敬佩那種使他陷入道德兩難境地的忠誠。某種意義上來說,忠誠應當是具有道德分量的,而不僅僅是一種遮蔽了我們的道德判斷。

我們敬佩羅伯特的不是他所做的選擇,而是他的審慎所體現出來的性格品質。可是,要想保持自己的性格品質,就需要接受自己的(甚至是相衝突的)各種束縛而生活。

我們的行為應由誰負責

有這樣一個犯罪案例:

有一個殺人犯是在貧民窟裏長大的。當他七個月大的時候,他的父親就去世了。他經常受到母親的虐待,他的哥哥姐姐也欺負他。他從來沒有機會上學,而當他能找到工作的時候,也總是由於各種原因被辭退。他搶那家商店的時候已經快餓死了,而且還染上了嚴重的毒癮,也沒有朋友能夠給他幫助。

他姐姐說:“當他還是個小孩子時,我就知道他早晚會這麼幹的。”

他母親抱怨說:“我不理解!”

檢察官則斷言:“這是一個冷酷無情的、蓄謀已久的行為!”

辯方則控訴整個社會,認為正是社會的忽視和負麵的影響才使此人不可避免地成為一個凶手。

一個人的行為到底是受環境影響還是受自己主觀意誌的支配呢?一個人到底應不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

當你的行為是由你自己引發的時候,你就要負責任,而被你自己之外的事件引發時就不用負責任。

以這個搶商店的殺人犯為例,有人認為殺人犯的行為雖然是有意去做的,然而是他的人格出現問題才導致他去搶劫、殺人的。人格出現問題是他的父母、童年經曆、朋友、鄰居、社會等環境塑造出來的。他的人格強迫他選擇了搶劫,因此,他不需要對自己的人格負責。

因為搶錢最終是由劫匪完全不能控製的事情引起的,即環境引起的,所以他不應該負更大的責任。他並沒有選擇他應該成為的那種人,也無法避免成為這種人,因此,他不需要負責。依照這樣的思維方式推理,每個人都受環境的影響,因此沒有人需要對自己做出的選擇和實施的行為負責。那麼,這豈不是意味著人們可以隨意去做壞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