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影昏藍之間,杜亞斯用目光細細地描摹著他的五官,順著挺直的鼻梁最後落在他的手上,他幾乎不能克製地想起一個人,而那個人也和這個少年一樣有著一雙冷睿的眼,有著一雙漂亮的手。
記憶之門在那時被洶湧的回憶完全衝毀。
無論是當年在灣仔街頭那刀鋒閃爍著的寒光,還是最後飛機一飛衝天久久不能散去的軌跡,杜亞斯忽然感到自己的眼睛微微有些幹澀原來……原來那些,他從來都沒有忘記……”你叫什麼名字?”
“Sam。”
“很好。”
……同樣是在很多年以後,他對一個戴著一隻櫻桃發夾的女孩子這樣形容自己與Sam的相遇:“有些緣分是在注定失去之後才發現曾經注定遇到,還有些緣分是在注定遇到的時候就知道注定得不到。”
杜亞斯真的隻是在描述他和Sam的相遇嗎?
就算沒有人追問,這個世界上至少也是有一個人知道真相的,就算是不願承認,也終究不能抹殺。
杜亞斯的笑容裏隱藏了許多不予外人知的意味,沒有人可以說中他的心事,正如沒有人可以回到過去。
杜亞斯輕輕地歎了口氣,手邊那半杯焦糖拿鐵已經涼了下來,失去了所有的溫度,就像是他的雙手。
沒有意識地搓了搓手,然後透過寬大的玻璃窗望著倫敦街頭慣有的陰霾,雨絲斜斜地織就一片天羅地網,落在身上感覺不到潮濕,然而稍稍久了一點,便會感到一種不能掙脫的寒意正如桎梏般越來越緊地包裹著身體,容不得一絲溫暖。
晴空曾經笑著對他說,那個叫做杜亞斯的男人其實並不討厭倫敦,他討厭的隻是倫敦的天氣。
他那時微笑,或許因為年少,所以陽光一般。
最了解你的那一個也許不是你愛的那一個,你愛的那一個也許不是你珍惜的那一個,你珍惜的那一個也許不是你能在一起的那一個。
而最後能在一起的那一個,或許不是最了解你的,不是你最愛的,不是你最珍惜的,但卻一定是在一起會不知時日長短的那一個。
否則漫漫人生,果真要細數每一個朝夕,生命裏隻有一個最愛的話,便莫要說與子偕老生生世世,能捱過三年五載就是奇跡。
帶著些許東方特質的銅鈴輕輕地撞擊了一下,發出低綿卻清亮的聲音,老舊的木門便被推開。
在這樣的陰霾潮濕的午後,有什麼會比靠在沙發上喝一杯煮得濃度和溫度都剛剛好的紅茶來得愜意呢?
不經意地抬起頭,於是時間便仿佛在瞬間停止了,凝滯了,倒退了歲月的布景流光般消逝,一時間仿佛回到了Neo-Image那張燈光幽藍的桌旁,一時間仿佛回到了灣仔人聲熙攘的街頭。
杜亞斯還是杜亞斯,而他,還是他。
是的,林爾奇,那個離開得決絕的林爾奇,那個在人海茫茫中獨自漂泊的林爾奇,那個目光依舊冷睿神采依舊清寒的林爾奇。
他……怎麼會在倫敦?
杜亞斯恍惚記得那時,他說他要去的那個地方是香港。
或許是杜亞斯的目光太過於直熾,或許林爾奇那天生的第六感太過於敏銳,他輕輕地轉過身,目光便與杜亞斯相遇。
一瞬間,便是歲月荏苒,便是滄海桑田。
“……好久不見。”略略遲疑,他淺淡地微笑著,猶如一陣風吹拂過原野,“這麼巧?”
“真的是好久不見。”杜亞斯的聲音裏隱約唏噓。
簡單的相遇,命運機巧得讓人錯愕,杜亞斯如是,林爾奇亦如是。於是沒有人再去追問那些往事的前緣後果,這個下午僅僅屬於離散了多年的好友。
是的,好友。
不是知己,不是兄弟,除了好友之外,什麼都不是。
已經消退了當年的種種執念,在時間的河流中漸漸消磨成了一種妥協,很多事情都已經不是為了得到,為的,其實隻是不要再繼續失去。
在那個下午,窗外綿潮的空氣夾雜著某種奇異的意念,窗內的杜亞斯和他的半杯焦糖拿鐵與林爾奇不期而遇了。
他們聊了很多,但是都刻意地避免了一個名字,杜亞斯不知道林爾奇是不是還很在意那個叫做小貝的女孩子,但是,他知道,自己還在意,不論是因為在意本身而在意,還是因為林爾奇而在意。
林爾奇住在離倫敦不算太遠的小鎮,濃厚的鄉土氣息讓杜亞斯一瞬間遺忘了城市的陰霾,在交談中,他知道林爾奇之所以會選擇這裏,一方麵是因為葉可嵐喜歡這樣的寧謐,另一方麵是因為這裏很適合病人的靜養。
在那裏,杜亞斯見到了退隱江湖的琛哥,老人在院子裏種滿了花,還養了一隻會用怪裏怪氣的聲音說“我愛你“的八哥,華仔依舊跟隨在他的身邊,帶著當年刁滑的笑意,一派坦然。
杜亞斯不明白,就算一個當年叱吒風雲的黑幫大哥厭倦了江湖的恩恩怨怨,甘心到這樣一個小地方來度過餘生,那麼像華仔這樣自幼跟在琛哥身邊出生入死一心想要上位的馬仔怎麼可能也會這樣甘於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