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3 / 3)

林爾奇在聽過他的問題之後,笑了笑,目光瞬時遙遠了起來:“馬仔也是人,為什麼大哥可以甘心,馬仔卻不可以?”

杜亞斯不明白林爾奇的意思,但是卻再沒有追問,因為那已經不是他能夠認知的世界了,那是林爾奇的世界,那個世界的血有多熱,隻有那個世界的人可以明白。

林爾奇並不常常在家,他鎮子上開了一家小小的理發店,很像當年差點被Neo-Image搶光了所有生意的那一間,葉可嵐和旋風倒是常在家的,美麗的母親和那個十二三歲,已經漸漸開始有些與林爾奇相像的兒子是小鎮上人人稱羨的一道風景。他們與琛哥住在一起,在外人看來,這隻是一個普通之極的東方人的家庭,會做好吃的炸醬麵和鄰居分享,也會烤六分熟的牛排當作晚餐。

在葉可嵐偶爾有通告,或者是旋風回到寄宿學校的時候,家裏便會冷清下來,那個時候華仔會油腔滑調地調侃林爾奇,也會在林爾奇出去工作的時候和杜亞斯一起坐在院子裏一邊幫琛哥的花園除草,一邊閑話起當年。

於是杜亞斯才恍然知道,在四年前香港話事人換選的時候,琛哥遭人暗算,被困在佐敦道,身上中了三槍,身邊隻有華仔負傷頑抗硬撐著。那個時候,這個曾經踩在黑白兩道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老人淡淡地笑著感慨,所謂未見江湖有白頭,竟然是因為江湖未老身先死!

華仔說他那時什麼話都說不出,卻隻是想哭,眼淚模糊了整個世界,當然還有目鏡,於是準星便偏了偏,於是他以為自己一定會死,而他是那麼地怕死。

這是怎樣的恐怖?

那天陽光燦爛,杜亞斯在院子裏聽著華仔的敘述,身上驀然發冷。

在華仔有些漫不經心的講述中,杜亞斯頗有些心驚膽戰的聽他說那年的林爾奇是怎樣一腳趟進江湖,一個人一支槍,從佐敦道硬生生殺出一條路來,帶回了他和琛哥的兩條命。

琛哥經此一役,江湖心死,萌生了退意,於是林爾奇對他說:“幹爹,不如我們一起去英國吧!”

華仔自然也跟了來,怕死的,本就不該在江湖裏來去,所幸,他縱然怕死,倒還有著三根忠骨,於是琛哥將生意下放給信得過的後輩,帶著華仔與林爾奇一家遷居到此,恍恍惚惚,竟已多年。

平淡的歲月,幾個人各自做著他們早已習慣或從沒有做過的事,日子流逝得像牆壁上的風景畫,春夏秋冬,在每個早晨一起吃早點,在每個傍晚一起吃晚餐。

華仔說,他從沒想過自己竟會過這樣的生活。

於是杜亞斯笑了笑,他說,人總是會經曆很多很多自己從沒有想過的事情,慢慢來,總有一天會習慣的。

八哥在陽光下撲騰了幾下,然後大聲叫著“我愛你!”“我愛你!”

不知不覺地便逗留了許久,杜亞斯憧憬林爾奇這樣的生活,但卻知道自己無法恪守這樣寂寞,或許是因為有了家,有了牽掛,所以,林爾奇或許還能拿起槍,還能被稱為Richie哥,但是隻要放下了槍,他便隻是一個平凡的父親,他有令人羨慕的妻兒,他也有一個年邁體弱的父親,和一個看起來很討厭,但是相處下來就會覺得他很可愛的兄弟。

在離開的時候,杜亞斯拍了拍林爾奇的肩膀:“你過得很好,謝謝。”

林爾奇低下頭,沉默,許久之後,他問:“你知不知道是誰教小黑說我愛你的?”小黑就是那隻八哥,琛哥總說,這個名字很好。

杜亞斯搖了搖頭,忽然想起那晚,那個名字叫做Sam的少年也曾問過一個類似的問題你知不知道H&K為什麼叫做H&K?

“是誰?旋風還是華仔?”杜亞斯問著,耳邊卻浮現出許久以前的另一個答案HugAndKiss。

“是琛哥。”

杜亞斯微微一怔,似乎不能想象那個渾身充滿了殺氣的老人整日守著一隻名字叫做小黑的八哥字字句句地反複著三個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林爾奇淡淡地笑著,目光落在葉可嵐的身上:“琛哥為了幫我向可嵐求婚,所以就送了我這隻鳥。”

杜亞斯退後一步,仔細打量著林爾奇和葉可嵐,晨曦之中,他們依偎在一起,從很久之前,一直到現在。

如果這還不算愛,還有什麼可期待?

“等你想結婚的時候,小黑借給你用。”

這是林爾奇在離別時說的最後一句話,那個時候車子已經發動,但是杜亞斯卻依舊聽得清清楚楚。

唇角勾勒起一絲意味不明微笑,杜亞斯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氣,前方晨霧漸開,陽光明媚。

一直以為是自己在明天等著林爾奇,到了最後,竟是林爾奇在明天等著自己。

當初的諾言並未改變,改變的隻是承諾的那個人。

你我的過去,被順時針地忘記。

那是因為已經不必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