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在文學方麵表現平平。刊物嚴厲的審查製度使得文學方麵的創意和衝勁受到窒息。戲劇被認為是風波的溫床而被排擠。伏爾泰於1755年首次把那出名叫《紮伊爾》的劇本演出時--在"喜廬"的起居間演出--教會就在喃喃嘟噥,卻又容忍了這次"罪惡",認為這是貴賓私人的缺點。然而。當伏爾泰在日內瓦年輕人群中組成一個演藝人員的公司時."宗教法庭"(1755年7月31日)卻呼籲"大議會"強製執行"1732年及1739年有關嚴禁公、私劇本演出的條款",並命令各本堂牧師禁止各該教區內之居民"在所謂"伏爾泰"家的悲劇中演出"。伏爾泰雖聲稱深感內疚,卻在其冬天的居處洛桑演出戲劇。也許是由於他的建議,阿朗貝爾才在前麵提到過的那篇有關日內瓦的文章裏加入請求撤銷禁令的文字:並非日內瓦人自己反對戲劇(的觀賞),而是因為(聽說)日內瓦懼怕劇團對年輕人產生對華麗的衣著、放蕩、佚樂喜愛的胃口。不過,嚴格的法律若執行得徹底,難道這些缺點真補救不了嗎?……文學的進步不會導致不道德的增加,日內瓦也可能把斯巴達的智慧和雅典的文化聯合起來。宗教法庭對此項請求置之不理,不過盧梭卻在一篇著名的《為觀劇事致阿朗貝爾函》1758年1中做了答複。伏爾泰在買下費爾內的領地之後,鑽了這項禁令的漏洞,在靠近日內瓦邊界不遠,卻是法國土地上的夏特萊納蓋了一家戲院。他就在那裏寫劇本,請巴黎的頭號紅演員--亨利·路易·列肯來演出開幕第1天的戲。日內瓦的各本堂牧師雖禁止前往觀賞。但是由於演出頗受歡迎。使得每當有列肯出場的當天,劇院正廳後麵在節目開始前好幾個小時早已座無虛席。這位沙場老將終於獲得勝利,1776年"大議會"總算結束了禁止演戲的規定。
四、新史
有一個觀賞列肯在伏爾泰所著《塞米拉米斯》一劇中演出的觀眾,這樣描寫作者本人在場的模樣:伏爾泰本人在此次演出中並不是最不重要的,他坐在頭號包廂的對麵,全場觀眾都看得見他,像是個入迷的觀眾一般鼓掌,有時敲拐杖,有時大叫--"無法再好了!……噢!感謝上帝。表演得太好了!"……他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以致於當列肯離開舞台時……他跟著他跑……我們再也無法想象得出更滑稽的不調和,因為伏爾泰很像鬧劇中的老頭子--襪子卷至膝蓋以上,穿著"美好的往日"所流行的服裝,除非有拐杖支撐,否則站不住腳。老態龍鍾的標"誌都顯現在他臉上,麵頰深陷起皺,鼻子拉長,雙眼幾乎消失不見。在戲劇、政治、接見訪客和墾植庭園之外,他還抽空寫成,並印行了在"喜廬"中完成的巨作,其中有一部因謠傳內容不道德而臭名遠播。另一部則開創了史書寫作的新紀元。
《女仆》自1730年以來一直視為一種文學娛樂而跟他在一起。他顯然沒有把它出版的念頭.因為該書非但開有英雄氣概的"奧爾良貞女"的玩笑,而且諷刺了天主教堂的教義、罪惡、儀式及權貴。他的朋友和敵人都在流傳的手稿上加上伏爾泰本人沒有寫上的猥褻和狂歡的描寫。因此,當1755年他正逐漸在日內瓦獲得平靜的時候,巴塞爾城出現了這首詩經竄改後的盜印本。這份刊物被宗教查禁。被巴黎議會燒毀,被日內瓦警察當局沒收。有一個巴黎出版商因為在1757年重印該詩而被送進奴隸船。當然,伏爾泰否認該詩出自其手筆。他把幾份比較正經的原詩分別送給黎塞留、蓬帕杜爾夫人以及某些政府官員。他在1762年把這一份印行,而這一次則未受到困擾。他在《風俗論》中對聖女貞德設法做較公正、較不誇張的描述,以作為對她的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