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爾泰關於自由和平等的思想是從自然法原則出發的,他把自然在各個時代為了正義而為人們指出的那些法則叫做自然法則,這些法則符合人類利益和理性的法則。自由是人的自然權利,他認為,自由就是隻服從法律,除了人們共同製定的、代表其共同利益的法律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侵犯人的權利。作為18世紀首屈一指的自由思想家和啟蒙思想的泰鬥,伏爾泰不僅在理論上,從自然法和人道主義的原則上論證了自由的合理性和人享有自由的權利,而且還在實踐上孜孜不倦地為捍衛人的自由,同反動的專製勢力進行英勇的鬥爭。他憤怒譴責奴隸製,指責法國仍在某種程度上保留著中世紀奴隸製的殘餘。他認為自由首先就是要爭取個人自由或人身自由,其次是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他攻擊日內瓦當局下令焚燒盧梭的著作,強調一兩本書改變不了一個國家的命運或一個重要事件的進程。他舉例說荷蘭曾出版了五六千本反對路易十四的小冊子,但是沒有一本導致路易十四在戰場上失利。失利有其他原因,它是由事物的內在必然性所決定的。
費爾內時期,伏爾泰越來越感覺到教會的剝削、不平等稅製的掠奪、富人的揮霍都是與人性相悖的不公平形式。他嚴厲譴責封建社會的不平等,反對貴族特權和等級製度,認為世襲的特權者是人民的額外負擔,應該予以消滅,不應該有任何例外、特權和門第。他熱烈地主張社會的平等,政治體製的平等。他堅信人生來就是平等的,不過由於人類財富的匱乏,還不可能馬上做到經濟上的平等,經濟上的不平等是一種罪惡,但是一種必要的罪惡。伏爾泰關於自由、平等的思想直接為1776年的美國獨立戰爭和1789年的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六、哲學辭典
1764年7月,伏爾泰在費爾內完成的一部重要著作《哲學辭典》出版了。當時是以匿名刊印的,稱為《袖珍辭典》。
老謀深算的伏爾泰當初對自己最為親密的朋友也保守著秘密。他對達蘭貝爾發誓說,這部討厭的小辭典決不是他寫的,而是撤旦的作品。他請求達蘭貝爾使所有人相信他與這部辭典無關。其實,這部《袖珍辭典》確實出自伏爾泰的手筆,他之所以這樣做也是用心良苦的,他擔心,萬一這部辭典受到指責的話,不懷好意的人肯定又會把矛頭指向《百科全書》。他認為《百科全書》已經屢遭厄運,再也受不起無辜的株連了。
編寫這部辭典的念頭,最初是在普魯士國王那裏一次吃飯時偶然想到的,後來曾幾次想動筆都未能如願以償。到費爾內定居後,生活安定,無牽無掛了,伏爾泰有了時間和精力來完成這一夙願。單從書名來看,這似乎隻是一部工具書,實際上,它是一部文學色彩濃厚,頗有趣味的哲學著作。它以簡明扼要的形式,概述了伏爾泰本人和其他啟蒙思想家的主張和要求。這部《袖珍辭典》繼承培爾《曆史和批判辭典》的傳統,借鑒《百科全書》的形式,按照學科分列單元,按詞首字母順序排列,涉及政治、宗教、文學、藝術、哲學、美學以及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內容豐富,體係博大。伏爾泰花了整整10年功夫才將它編纂完成。
在"哲學家"辭條。伏爾泰用古希臘人對這個辭的解釋認為哲學家就是愛智慧,即愛真理的人。古代哲學家都對人類作出了道德上的榜樣和倫理真理的教訓。他認為"哲學家不是狂熱者,他們沒有把自己抬高為先知,沒有把自己表現為受到神的啟迪"。古代的瑣羅立斯德、赫米斯等人自稱是神的兒子,甚至把謬誤當作真理,裝模作樣地來教訓別人。伏爾泰覺得他們根本不配哲學家的稱號,至多是謹慎的說謊者而已。能夠稱得上真正的哲學家的,伏爾泰隻提到中國的孔夫子。"那個聖人是孔夫子,他自視清高,是人類的立法者,因而不必屈尊去欺騙人類。……沒有任何立法者比孔夫子曾對世界宣布了更有用的真理"。
在"物質"辭條,伏爾泰是用對話體的形式表述"物質"的不可知的:
著魔的人:什麼是精神?
哲學家:我不知道。
著魔的人:什麼是物質?